明朝司礼监哪一年最好(看看大明朝聊聊司礼监)
大家好!我是“胖五”。
今天和大家说说明朝的宦官组织体系和它手中所拥有的强大权利。
明朝内廷宦官组织的架构明朝的宦官组织是历朝历代中最庞大的。它分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号称"二十四衙门"。其中十二监分别是: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四司分别是: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八局分别是: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
不是每个宦官都可以叫做太监明朝内廷二十四衙门中“十二监”的地位较高,掌印者为太监,正四品衔,其次是少监、监丞。太监,是一个监的主管宦官。所以,太监一定是宦官是阉人,但在明朝宦官不一定能叫做太监,宦官中的头才能叫做太监。
司礼监掌印太监和秉笔太监
大名鼎鼎权倾朝野的司礼监司礼监,是明朝内廷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衙门,也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的。司礼监不仅总管内廷宦官事务,而且也涉及到外廷的朝政,即所谓"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 。司礼监的太监权利后来越来越大,主要原因还是明太祖朱元璋造成的。为什么这样说呢?经过明初“胡惟庸案”,“蓝玉案”,“郭桓案”,"空印案"后明太祖朱元璋彻底废除了存在千年的丞相制度,将“相权”和“皇权”集于一身,可想而知作为一个皇帝平时的公务就有多么繁忙了!朱元璋是个勤政的皇帝事必躬亲而他的子孙后代们就未必能做得到了。在永乐和洪熙两朝期间,一些涉及秘密的章奏,外臣一般不能查看审阅的,章奏的批改都出自皇帝一人之手,并没有委托给其他人。等到了宣德朝时期明宣宗朱瞻基就开始令内阁的杨士奇等人参与到批阅章奏的工作中了。所有的章奏都允许内阁大臣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个奏疏的面上呈送给皇帝,最后由皇帝亲自朱笔御批,这个程序称之为“票拟”。于是批阅奏章就成为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主要途径。然而,明宣宗让内阁大臣负责条旨,但是这些条旨都要他亲自朱批。事实证明批阅大量的奏章也是一个人难以办到的,于是大部分奏章的批阅就必须由其他阁臣或者宦官来代为朱批。这样,经过“内书堂”训练,代替皇帝批红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就应运而生了。于是每天繁多的奏章文书,除去极其重要的由皇帝自己亲笔批红外,其他的就都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代批,并且遵照内阁票拟的内容,用朱笔楷书进行批阅。
内阁首辅及阁员
明宣宗朱瞻基驾崩之后,明英宗朱祁镇因为年纪太小,实际主政的是太皇太后张太后(明宣宗朱瞻基的亲生母亲)她居住在内廷不能与内阁大臣们当面商议拟旨,所以就让内阁负责票拟,从此之后内阁就拥有了“票拟权”。 同时,“批红权”就由司礼监太监来执掌了。司礼太监参与批红,实际成为了皇帝处理国家机密要务最贴近最可靠的助手。司礼监作为宦官机构“第一署”的地位从此得以确立,同时也为它日后逐步集中与扩充权力奠定了基础。
明英宗正统朝以后,司礼监自身的权力和结构又进一步的高涨和严密。首先,司礼监将宦官各衙门的主要权力逐步集中到自己手中,凡是各监镇守太监的调派、会同三法司录囚、提督京畿大营,东厂等等大权全部都归到了司礼监之下。其次,在组织形式上,司礼监已经成为了一个以掌印、秉笔太监为首脑的和内阁各部院相对应的庞大官僚机构。正统朝以后的司礼监,实质是内廷中的另一个内阁,司礼监掌印太监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与内阁首辅对等机要的"内相"。 再后来到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司礼监太监已经是"遂专掌机密,凡进御章奏及降敕批疏,无有不经其出纳者" 。由于制度上的原因,即所谓"然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从而导致内阁与司礼监在地位上的政治差异,这种权力的不平衡,更经常地表现为司礼监势压内阁的局面。从而使司礼监无论从组织制度方面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能够对明代皇帝的中央决策进行最大程度的干预和影响。明朝中后期,皇帝们大多都深居后宫,荒嬉享乐,不理国政,常常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批红"大权,明朝中后期的皇帝们往往认为宦官势力由此而攫取了宰相之权。"然内阁之拟票,不得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
秉笔太监批红
"批红权"就其权力性质而言,属于最高决策权,是实现皇权的一种方式。因此司礼太监代皇帝"批红",是在代替皇帝行使皇权,而不是攫取了相权。由此可见明代皇帝授权司礼太监代行"批红",与其说是要太监代为处理国家政务,还不如说是皇帝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代表皇权监督和控制政府机构的施政活动,以确保皇权的利益不受损害和侵犯,并防止任何违背皇帝意图的行为出现。“批红权”就其权力性质而言,属于最高决策权,是实现皇权的一种方式。所以司礼太监代替皇帝批红,是在代行皇权,而不是攫取了相权。由此可见明代皇帝授权司礼监代行批红,与其说是要太监代为处理国政,还不如说是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代表皇权监督和控制政府机构的施政活动,以确保皇权的利益不受损害和侵犯,并防止任何违背皇帝意图的行为出现。因而司礼监的主要职能是保卫和巩固专制主义皇权统治。内阁作为皇权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力中介,弥补了由于罢相而带来的皇权统治效能下降这一缺陷,而司礼监又发挥了稳定和巩固皇帝独裁统治的重要作用。秉笔太监代帝批红的制度,如果执行得当,皇帝可以成为文臣和太监之间的平衡者,左提右掣,相互制约之效 。明武宗时的刘瑾、明熹宗时的魏忠贤,各个都是大权独揽。人称“九千岁”,皇帝才“万岁”。可见他们的权势有多大了。
掌印太监全权负责
从明朝时期的权力机构运行上看,内阁制度是明朝中央政府探寻出的一种新的中央辅政体制。明朝内阁最主要的权力就是票拟,也就是对各部门呈上来的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然后呈给皇帝加以参考。皇帝如果同意,就下发给各部门去执行。如果没有触及到皇帝的根本利益,一般都会以内阁的意见作为处理问题的最终意见。所以,内阁在整个决策体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随着内阁体制的逐渐严密,内阁的阁权逐渐超越了各部的部权。权力日渐扩张,也逐渐出现了权力以入阁大学士为首辅的,虽无相名,但实有相权的内阁制。比如正统朝时期的"三杨", 天顺朝时期的李贤,弘治朝时期的刘健、谢迁、李东阳,嘉靖朝时期的夏言、严嵩、徐阶、高拱等,神宗朝时期的张居正更是达到了明代阁权的最高峰。
嘉靖年间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
但是,随着内阁权势的不断扩大,皇帝为了制衡“阁权”。司礼监的权力也就在不断的增强。出现了许多的权阉,比如王振、汪直、李广、刘瑾、魏忠贤。司礼监代替皇帝批红,他所行使的是皇权。按照要求,本来司礼监应该照阁票批红,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司礼监利用皇帝的幼小、怠政、厌政等原因,取得了批红的大权,遂对内阁的票拟有很强的牵制和干预作用,并进而控制了内阁,出现了司礼监势压内阁的局面。内阁参与票拟的时候,最终决定必须由司礼监批红,内阁已经从形式到内容上都受制于司礼监。当司礼监完全控制了政权时,内阁已完全沦为司礼监的办事机构。内阁完全被架空,司礼监掌握着最终的决定权,使明代中央权力出现了非正常的倾斜,权力失去了平衡。
内阁行使“票拟权”
实际上在明朝中后期,司礼监因为负责掌管奏章文书,按照内阁的票拟进行朱批,从而与内阁形成直接的权力互动关系。皇帝、内阁、司礼监组成了一个不等边三角形,其中皇帝高居于最顶端,内阁和司礼监位于底边的两个端点,孰长孰短,孰强孰弱,完全视皇帝与其关系的密切和信任程度而定。内阁主要通过票拟加强皇权的统治效能,而司礼监则主要通过代皇帝批红来监督和制约内阁的权力。
皇权强大的两个主要表现是稳定与效能,司礼监和内阁正是从这两个方面给予明代的皇权以补充,从而使明统治者能够建立起历史上空前强大的专制皇权权力体系。所以,这才是司礼监存在的真正意义和作用。自古帝王之术都是如此------制衡制衡再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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