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芳工贸集团公司(甘肃国芳工贸集团)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8,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甘肃省国芳工贸集团公司?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甘肃省国芳工贸集团公司(甘肃国芳工贸集团)

甘肃省国芳工贸集团公司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8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及张辉阳先生租赁四处物业用于经营,年租金合计2,585,954.32元;向关联方兰州国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顺宝商贸有限公司等接受服务、采购商品,产生交易金额19,290,322.42元;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由关联方张国芳、张春芳提供借款担保25,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白银国芳置业有限公司转让闲置资产,交易金额258,500.00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法定代表人:张国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

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出租:

* 兰州市七里河区火星街100号营业场所,租用面积为3,500平方米,租期二十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免租期5年),年租金378,000元,租金每五年递增5%,每半年支付一次。

* 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1522-1524号营业场所,租用面积为2,394.78平方米,租期五年,自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年租金574,747.20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 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出租: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6号40层,面积为872.87平米房产用于办公,租赁期自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12与31日,年租金(含税)733,210.80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合同到期,双方已续签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租金未变。

(2)张辉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直接持有公司4,00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任公司董事职务。

张辉阳向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出租位于兰州市广场南路4号国芳百货一楼营业场地,租用面积为106.8平方米,租赁合同每年一签,租期一年,年租金(含税)1,025,280.00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

(3)兰州国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住所:兰州市七里河区火星街86号;法定代表人:张辉;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咨询服务;物业代理。

兰州国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之分公司白银世贸中心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合同每年签订,年物业管理费为773,986.80,物业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2017年7月30日双方终止合同,2017年度物业管理费为515,991.20元。

(3)甘肃顺宝商贸有限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利安小区14幢;法定代表人:张晓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弟张孝忠之配偶张晓燕持股75%,张国芳之妹张小芳持股10%;注册资本:1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润滑油、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农副产品、服装、汽车配件、家俱、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4)甘肃通祥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火星街80号704室;法定代表人:张蕾,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弟张国平控制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服装、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及原粮油)、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阀门管件、消防器材、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电器成套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上两项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仪器仪表、矿产品、化工设备、石材、阀门管道、包装材料、电线电缆、电动工具、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办公耗材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潢装饰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5)兰州泰源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家具市场3号楼610室;法定代表人:斯巧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弟张国平控制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化妆品的批发零售。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6)甘肃豪嘉利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38号2单元702室;法定代表人:张小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妹张小芳及其配偶刘立伟各持股50%;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箱包皮草、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电气设备的批发零售。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7)李西民,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妹张芳萍之配偶,为公司供应商,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8)张小芳,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妹。为公司供应商,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9)张晓燕,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妹。为公司供应商,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10)任照萍,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之弟张庆华之配偶,为公司供应商,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

(11)张国芳,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8,050万股,持股比例42.12%。与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为夫妻。张国芳、张春芳个人共同无偿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2)张春芳,女,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940万股,持股比例20.9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为夫妻。张国芳、张春芳个人共同无偿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3)白银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住所:白银市西区;法定代表人:张辉;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控制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白银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白银国芳置业有限公司转让闲置资产形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四、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计划

(一)2017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于2017年度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2、关联方租赁情况

单位:元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4、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单位: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因业务合作发展变化,向关联采购商品金额有不同程度增加或调整,但均遵照公司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按市场化交易原则进行,交易公允、程序合规。2017年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外,接受关联方担保和关联方资产转让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二)2018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计划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8年度拟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26,531,688.00万元。

1、向关联公司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及张辉阳先生租赁四处物业,2018年租金合计2,531,688.00元,其中:

(1)公司向关联公司兰州国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火星街100号物业的用于开设门店,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因经营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租赁面积调减为1,750平米,单位租金未变。2018年度租金为198,450.00元;

(2)公司向关联公司兰州国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1522-1524号物业的用于开设门店,面积2,394.78平方米。2018年度租金为574,747.20元。

(3)公司向关联公司兰州国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4-6号40层,面积为872.87平米房产用于办公。2018年租金为733,210.80元。

(4)向关联人张辉阳先生租赁位于兰州市广场南路4号国芳百货一楼处物业,面积106.8平方米。2018年度租金为1,025,280.00元;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产生交易金额24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遵循市场原则,将以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履行有关程序。有关上述2017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董事张国芳先生、张春芳女士、张辉阳先生回避此项议案中涉及向关联公司进行关联租赁的有关事项、向关联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有关事项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2017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2018年关联交易计划系公司多年经营惯性所形成,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利益及发展策略,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经营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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