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员的朝服穿戴过程 明代朝服奇遇记

明代官员的朝服穿戴过程 明代朝服奇遇记(1)

朝服是在比较隆重的大朝会或仪式中穿着的服饰。目前可见的时代最早、保存最完整的全套朝服传世实物,是山东博物馆藏的“明衍圣公朝服”(右图)。在说朝服前,先看个“乌龙”事件。

1521年,朱厚熜即位,年号嘉靖。他热衷于改革礼仪制度,而其中关于朝服的规制改革,起因却是皇帝身边一位尚宝司卿的小小失误。

这一天是大朝会,百官身着朝服,依品阶班立;还设了纠仪御史,监督那些站久了爱打瞌睡或交头接耳的。嘉靖皇帝一眼望去,跪拜致贺,行礼如仪,面露喜色。

然而,他身边的尚宝司卿谢敏行,却满头大汗。尚宝司卿是专门掌管宝玺、符牌、印章的官员。此时,他身上的玉佩竟与嘉靖皇帝的玉佩缠绕在了一起,这样的事情若非亲眼所见,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谢敏行战战兢兢,几次暗暗尝试未能拆解,到底被嘉靖皇帝发现了。

数日后,嘉靖皇帝提审谢敏行。大殿之上,早有更改朝服之意的嘉靖皇帝,借机与大臣们展开了一场关于朝服礼制的改革讨论。但彼时年轻的嘉靖皇帝,在礼制中徘徊挣扎,不知该如何妥协抗衡。

朝服不仅仅是一件礼服,制式严格、庄严稳重。蔽膝是上古礼仪之始,上衣下裳是商周礼仪制度的建立,中单深衣是先秦两汉的尊儒之魂。华夏文明传承至今来之不易,有些礼能改,需因时制宜;有些礼不能改,是因为无论走得多远,都不能忘了自己从何而来。

最终,嘉靖皇帝决定,祭天之时仍保留玉佩古制,但在其他朝会正礼,玉佩皆着纱袋,这场关于朝服的风波才平息。一件朝服牵引出中华民族仁礼文化千年延续的见证。而珍贵的明代朝服,也揭开了关于中华服饰文化的崭新一面。

明代官服是服饰文化体系中礼文化的代表和典范。明代文武官员在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降开读诏赦、进表、传制时穿朝服,外任官只在三大节、拜牌及迎诏时用朝服。明代官员朝服继承了唐宋以来的形制,戴进贤冠、穿赤罗衣、裳、白纱中单、蔽膝、革带、大带、玉佩、大绶、袜、履等。

今年在“衣冠大成——明代服饰文化展”上亮相的明衍圣公朝服,出自有“天下第一家”之称的孔氏家族。衍圣公,是孔子嫡长子孙的世袭封号,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享有特权的大贵族。这个家族自宋代被封为衍圣公之后一直到民国时期,延续了将近千年,是一个最长久的有爵位的家族。这套朝服包括梁冠、赤罗衣、赤罗裳、玉革带、象牙笏板、夫子履等,曾为历代衍圣公家族谨慎保管,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套也是保存最完整的明代朝服,十分珍贵。

明衍圣公朝服的基本样式为上衣下裳。赤罗衣,衣身长118厘米,腰宽62厘米,袖通长250厘米,袖宽73厘米。直领、大襟右衽,宽袖敞口,领、襟、袖、摆处缘以四寸宽的青纱边,质地为纱。赤罗裳,身长89厘米,腰围129厘米。裳分为两大片,每片均由三幅织物拼缝而成,左右相向各打四褶,形制同马面裙。侧缘、底边缘以青纱,质地与上衣相同。在赤罗朝服内要穿有白纱中单,是朝服内所穿的衬衣。

除赤罗衣、赤罗裳、白纱中单外,梁冠也是朝服的标志搭配。明代朝服,不分文武,都戴梁冠。梁冠作为礼冠,其之上的梁数是区分等级高低的标志,梁数越高代表品级越高。孔府旧藏的明代进贤冠即五梁冠,延续了东汉以来的冠、帻结构,五梁冠由颜题、带有五道横梁的冠顶、云翅组成。颜题与云翅上装饰有精致的金色凤纹、团花纹样。

明朝立国之初,朱元璋在制定安邦定国方略时,始终将服饰制度的确立作为巩固江山社稷的重要举措。洪武元年二月,即下诏“悉命复衣冠如唐制”,文武官朝服大体延续了唐宋以来的形制。洪武二十四年,对明初以来的冠服制度进行大规模更定。

嘉靖时期又对服制进行补充与修订,梁冠仍用旧制,上衣和下裳都用赤色罗制作,质地轻透,用青罗缘边等等。最终建立起一个等级有序、规制浩繁的服饰体系。明代官员服饰上承汉、唐、宋、元服饰的基本形制,又因时而变赋予了许多新的内涵,突出了贵贱有别、上下有等的特点。

朝服规制是中国古代服饰制度中的重要部分,能够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层次内涵。比如,在祭祀中穿着的祭服,表达的是对天地的敬畏和对祖先的崇拜,皇帝在亲征遣将时穿的是武弁服,表达的是国家对武力的倚重和军事实力的彰显,皇后身着的鞠色黄桑服,表达了古人对于丰衣足食的企盼。虽然这些服饰多为上层统治阶级所有,但却自上而下影响全国,慢慢演变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

“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可见,服饰与礼制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服饰蕴含着中国人的礼制观念、伦理习俗、审美情趣等丰富的文化内涵,不仅是一种穿在身上的布料,更是一种文化衣冠制度,也是华夏文明的具象载体。

来源: 大众日报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