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飞机延误900次获赔偿300万 上海一机长违规被停飞欲索赔181万
11月8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一名机长因在驻外期间聚餐饮酒,被航空公司作出停飞降薪处罚,该机长不服公司决定,经历仲裁和起诉均被驳回。
事情发生在2019年11月,叶某作为某航空公司航班机长,带领所在机组人员在驻澳大利亚墨尔本期间外出聚餐,且有饮酒行为。次日,该机组通过航前酒精检测后完成航班飞行任务。
事发当日,网上就出现关于航班机务组驻外期间聚餐饮酒的严重负面舆情。数日后,叶某在接受公司调查时,先是否认有外出饮酒,后写下《检查书》承认此事。公司认为,叶某的饮酒行为违反单位规定,据此作出对其停飞36个月,免去高级飞行管理职务等处分决定,并按每月2480元支付其停飞期间基本工资。而此前,叶某的月薪在11万元左右。
2021年,叶某针对该处罚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停飞至今的工资差额181万余元。他认为,公司规定机组在起飞前12小时内禁止饮酒,自己饮酒时距离起飞时间超过12小时,全机组也都通过了航前酒精检测,因此并未违反规定。2021年5月25日,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叶某不服裁决,诉至长宁法院。
被告某航空公司辩称,叶某于2019年4月签署了《飞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其中第12条载明“做到严格遵守驻外管理规定,驻外期间禁饮含有酒精的饮料”。同年9月,公司下发通知,再次强调机组成员需严格遵守驻外管理规定。叶某在明知已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仍一度试图欺瞒,给公司处理相关舆情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依章处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叶某作为机长,明知禁令仍违纪饮酒,对航班的飞行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并造成严重的负面舆情,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事后,叶某还串通其他涉事人员隐瞒违纪事实,对抗调查,该行为已明显违背了最为基本的诚实守信原则。
法院指出,本案中,公司因劳动者违纪事件对其进行了相应停飞等处理措施,系审慎适用企业用工管理权,处理措施合理合法。在提起仲裁前,叶某已经暂停执行飞行任务较长时间,未向公司提出过异议,故公司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停飞期间工资,并无不当,法院最终驳回了叶某全部诉讼请求。
转自上海新闻广播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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