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包括什么(事业单位福利制度与绩效工资)
我们首先要知道事业单位都有什么工资制度:
【2006】56号文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其实施办法2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从2010年起,在全国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2011年国办发37号文《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公共部门工资制度沿革
四次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等级工资制
1985年结构工资制
1993年 机关:职级工资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
2006 机关: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工资
含义:体现岗位的职责,是基本工资;
分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薪酬: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
薪级工资
含义:体现工作表现和资历,是基本工资一部分;
薪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
工人设置40个薪级;
报酬: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调整:每年考核合格晋升一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
含义:体现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增强激励,国家对绩
效工资进行总量调控;
分配:事业单位在国家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自主分配;
绩效工资与个人表现、业绩挂钩,合理拉开差距。
那么我们了解到了这些以后我们要知道的是(绩效工资钱从哪来?)(绩效工资如何分配?)(绩效工资项目构成)对吧,那么我们往下看:
绩效工资钱从哪来?
义务教育中小学和公共卫生部门:
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
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其他事业单位:
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绩效工资如何分配?
1、绩效工资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程序:分配办法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有单位班子集团决定, 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3、主要领导绩效工资: 由主管部门确定。与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绩效工资项目构成
不纳入绩效工资项目
(1)国家统一规定津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其他统一规定津贴,主要有7项(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婴幼儿补贴、住宅公务电话费、防暑 降温费、无食堂职工伙食补贴等)
(3)改革性补贴( 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 供热采暖补贴、物业管理补贴、班车改革补贴等有关住房、交通的项目),与公务员改革性补贴同步规范。
纳入绩效工资部分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2006年工改保留的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暂时予以保留,今后纳入特殊 岗位津贴,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 不纳入绩效工资)
(3)93年工改保留补贴(猪肉补贴、女同志卫生费、 书报费、副食补贴、交通费左右)
经费来源?
绩效工资经费来源:
低于底线的单位,分类到位前,对 财政补助单位,新增水平部分所需经费按经费供给体制分别由中央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其中对没有合法来源渠道经费确有困难的单位,中央财政予以统筹考虑,原水平部分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对经费自理单位,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对拟转制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分类到位后,公益一类二类单位按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有关政策执行。
实施时间:2015年1月1日(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
重庆: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
2017年11月底,重庆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据了解,重庆市自2009年起陆续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逐步建立总量管理、自主分配的制度,取得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缩小不合理收入差距、建立考核分配机制等成效。“但经过几年的运行,绩效工资政策激励机制不充分、不健全的问题日益凸显。”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改革,重庆市推出了三项新举措,强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激励机制。
首先,通过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在考核事业单位的公益任务完成情况和事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允许事业单位“做大分配蛋糕”,并对在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领域作出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给予适当倾斜。
其次,扩大事业单位的内部分配自主权,配足配好“切蛋糕的餐具”,允许事业单位灵活确定绩效工资构成比例,并对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第三,给事业单位的“蛋糕”配上“奶酪”,实行激励性特殊报酬在绩效工资外单列,以清单方式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研人员兼职收入、高等学校教师多点教学收入、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收入”等14项收入项目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来源:中国法治周刊)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新一轮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探索按要素分配的改革方向,激发事业单位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山西:试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自主分配改革
2017年10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在8所本科院校和4所公立医院开展绩效工资自主分配试点。
此次试点,山西省明确规定按照“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不超过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的原则,核定下达年度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总额。各试点单位在此调控总额内,可自主确定实际发放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年度绩效工资总量不超过调控总额的,不再需要审批。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相关试点单位将自主创新薪酬分配方式,探索开展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试点,自主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这将更有利于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激发单位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江西:提高科研人员绩效工资收入
2017年12月,江西省启动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对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业绩突出的科研机构、高校等,在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倾斜部分主要用于科研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江西省印发的《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薪酬结构,对不同功能和资金来源的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在绩效评价基础上,将加大对科研人员的项目绩效激励力度,突出项目激励收入和实际贡献挂钩。
在分配自主权方面,科研机构、高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自主确定单位内部各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和标准,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倾斜。
并可制定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合理调节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
上海: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2017年1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提出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和奖励机制。(来源:中国法治周刊 )
根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框架,结合科研机构行业特点,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优化绩效工资结构,建立健全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绩效评定办法,形成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与科研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的制度。
教师:绩效工资要体现实际业绩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