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入学资格(2019学年奉贤区学前教育招生早知道)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区两级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2019年本区学前教育新生入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原则。在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下,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属地教育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时间节点,规范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适龄幼儿有序入园。
2、坚持依法办园和信息公开原则。区教育局通过“奉贤教育”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开本区学前教育招生信息。各幼儿园主动公开本园招生简章,并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和服务等工作。严格按规定的办班规模和办园性质设置班额,控制学额。严禁招收小龄生入园。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市户籍特殊幼儿,应妥善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奉浦幼儿园、金蔷薇幼儿园、柘林幼儿园)就读。
3、坚持学区划分和统筹安排原则。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划定学区范围,采用划分学区和区域统筹的方法解决本市户籍幼儿入园矛盾。按照2019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政策,统筹安排、有序接收随迁子女入公办园。
二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一)本市户籍
1、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凭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以户籍所在区域登记入园的: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认可。
3、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5、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
(二)非本市户籍
1、港澳台同胞及侨胞若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按产权证地址安排就近入园。
2、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参照《2019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由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依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排序统筹安排。
三
工作程序
(一)政策宣传。3月28日起,全力宣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4月15日,区教育局出台2019年奉贤区学前教育招生文件、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政策;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在坚持 “就近入园”的前提下,结合各园(包括民办园)实际,公示学区划分情况;4月19日,各幼儿园公示招生简章。
(二)信息登记。4月15—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在“上海市适龄幼儿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三)报名验证。5月6日—6月15日,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开展幼儿入园验证和报名工作。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持登记表、登记编号、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进行报名验证。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持登记表、登记编号、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幼儿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材料进行报名验证。具体安排:
1、市示范幼儿园(解放路幼儿园、南中路幼儿园)在教育局指导下按照招生简章提前自主招生:(1)学区优先(2)原托班生优先(3)学区外幼儿先申请后录取(根据申请人数与班额情况安排入园,不能录取的可至学区内公办园报名)。验证时间:5月11日(周六),报名时间:5月17、18日(周五、周六)。5月15、27日上报摸底登记和招生确认情况。
2、民办幼儿园根据办班规模制定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开自主招生。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制订的招生简章内必须清楚地注明“小区生”划区范围及招生要求。验证报名时间:5月11、12日(周六、周日)。5月27日、6月20日上报小区生招生情况。
3、示范园以外的其他公办幼儿园在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办理好幼儿入园报名手续(资源紧缺区域可于5月12日启动预登记)。验证报名时间:5月19、24日(周日、周五)。5月27日上报登记汇总和招生确认情况。
4、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按照《2019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组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公办园。验证申请时间:5月25(周六)。
5、民办三级幼儿园依据招生简章开展验证报名工作。验证报名时间:6月15日。
(四)录取通知。2019年6月30日前,各园按照实际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开学后第二周各幼儿园将幼儿信息整理上报,并在园园通平台进行注册。
四
注意事项
1、监护人在网上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信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区级登记点进行修改。
2、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各民办和民办三级园优先录取持有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的随迁子女。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周边的幼儿,按学区到就近公办幼儿园就读,如附近范围内确实无公办幼儿园或公办幼儿园已无能力接纳的,可安排在民办就读,政府按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备注:
1、经核实,发现伪造证件及相关材料,取消当年入园申请资格。
2、托班招生及中大班转学操作办法另行发布。
咨询电话:
37597019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信访电话:37597020 (区教育局信访办)
信访接待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
奉贤区教育局1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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