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扫黑除恶特色(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江门扫黑除恶特色?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江门扫黑除恶特色(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江门扫黑除恶特色

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1年5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市扫黑除恶办上报推荐了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市扫黑除恶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30个。

自今日起至7月19日,市扫黑除恶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来信方式向市扫黑除恶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70号之五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529000

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蓬江区

蓬江区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门市蓬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担当作为,始终坚持抓早抓小落实落细监督基本职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挖彻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追责问责一批违法违纪公职人员,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三年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32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4件,结案9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部署涉黑涉恶案件筛查工作,始终坚持全区“一盘棋”思想,积极加强与政法部门及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强化整体作战,成功挖出“保护伞”线索。切实担起行业乱象监管责任,向有关行业部门发送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认真查找症结、着力补齐短板、堵塞监管漏洞。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刑侦大队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刑侦大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始终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向各类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在专项斗争期间,摧毁一批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一批黑恶犯罪嫌疑人,打击成效在全市名列前茅。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得全市专项考核第一。该大队创新思维、敢打敢拼,率先发起对“套路贷”等新型犯罪的打击行动。专案组民警深入研判新型黑恶犯罪的规律特点,由表及里、抽丝剥茧,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全面完善证据材料,成功打掉多个“套路贷”团伙,有力维护了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该大队围绕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对黑恶线索穷追不舍、深挖细查,将背后的涉案犯罪团伙连根拔起,坚决消除社会治安隐患。2019年7月,专案民警辗转多个省市、行程3000余公里,最终将米某良犯罪集团成员全部抓获归案,彻底铲除侵害社会治安的“毒瘤”。办案民警秉承“除恶务尽”原则,强化对涉黑恶人员的追逃力度,无论身处何地,都要将其缉拿归案。在办理“4.16”、“6.16”专案过程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潜逃出境。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协调下,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穷尽一切手段,最终在境外将王某成功抓获,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江海区

江海区人民检察院

该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圆满收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检察职责,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一把手坚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二是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捕诉一体化”机制、健全捕后跟踪机制,严格把控定性标准,确保精准打击,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9件89人,提起公诉19件65人,成功办理了“8·02”重大涉黑案、“4·29”涉旅游行业重大涉恶等一批案件。三是深入“打伞打财”,坚决落实“一案三查”,共摸排涉黑恶线索15条,着力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查黑恶势力财产状况,对生效判决逐案建立台账,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确保“打财断血”落到实处。四是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行业清源”,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8份,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整改落实。五是宣传成效突出,成功打造高新区(江海区)扫黑除恶教育基地,目前已接待191个单位、212场次、6857人次的宣传讲解服务,覆盖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村居党员干部。

新会区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14个、涉恶团伙96个;侦破黑恶案件251宗,刑拘844人,逮捕391人。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资产4.66亿元,全区三年有效警情同比下降29.6%,社会治安态势持续向好。专项斗争中,集中扫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恶势力,通过深挖侦办一批陈年积案,循线打掉了一批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抓获了一批逃犯,有力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专项斗争成效得到广泛认可。破获的蒋某达涉黑组织案,作为标杆性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广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得到公安部、省市各级领导的批示肯定,也被中央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通过三年专项斗争,新会公安分局服务大局实效不断增强,群众满意程度不断跃升,遏制各类矛盾叠加升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新会区人民法院

新会区人民法院在贯彻依法从快从严审判涉黑涉恶案件的刑事审判政策同时,始终紧盯案件质量,力争将每一宗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在专项斗争期间,新会法院提前一个半月即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在审结的20宗涉黑涉恶案件中,没有出现一宗因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或者量刑不恰当而被改判;3个案例入选省、市十大涉黑恶典型案例,多项工作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会法院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到位金额为7946.21万元,到位金额绝对值位居全市第一,执行到位率达96.24%。

新会区委政法委(区扫黑除恶办)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会区委政法委(区扫黑除恶办)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凝聚攻坚合力,全区累计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14个、涉恶犯罪团伙96个,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3宗184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20宗9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人员133人,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3个。侦破的蒋某达等27人涉黑案被省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并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查办各类行政案件1636宗,健全防范整治长效机制68项。注重“一案一整治”,沙堆镇梅阁村、睦洲镇南镇村等专项治理经验做法被中国长安网、《长安》杂志报道。打造全媒体融合宣传矩阵,发动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升。新会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考核综合成绩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

台山市

台山市公安局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台山市公安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安排部署,坚持线索核查、行业整治同步推进,通过精准整治逐步健全完善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化重点案件攻坚,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多维度构建全面高压严管态势。组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班,摸排录入线索624条,办结529条。中央督办线索、公安部通报线索、省公安厅督转办线索、江门市扫黑除恶办转办线索和台山市扫黑除恶办转办线索共计269条全部办结,实现了梳理摸排到精准打击。截至目前,共计立九大类刑事案件529宗,破案435宗,刑事拘留1230人,逮捕588人,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7个,移交线索查处公职人员、村干部26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3958亿元,先后侦破“1.10”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台山丽人医院涉黑恶犯罪团伙案等重大案件,快速完成追逃攻坚等专项行动。推动全市刑事警情、刑事立案连续3年同比持续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委托第三方测评,台山群众安全感连续三年在江门地区排名第一。

台山市纪委监委

台山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三年来,全市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5条,立案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组织处理18人,留置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严肃查处了垄断台城地区生猪行业销售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保护伞”、台山市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背后“保护伞”等一系列有影响案件。此外,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7项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开平市

开平市纪委监委

开平市纪委监委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中,打掉“保护伞”工作成绩居江门各市(区)前列;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2个工作组被评为“江门市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名干部被记三等功;开平作为全省两个县级市代表之一,在全省市县巡察工作座谈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在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中连年被评为优秀单位,并获得“市委工作提效贡献奖”“管理创新项目”“提质提效项目”等奖项;被江门市委评为“江门市先进党组织”,并获得市直机关党建品牌一等奖。

开平市公安局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省公安厅、江门市公安局和开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平市公安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集中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开平市公安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其他涉恶团伙84个508人,破获涉黑恶案件302起,刑事拘留788人、逮捕511人、移送起诉500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924亿元。其中打掉谢某欢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了公安部的通报表扬,打掉胡某珊恶势力犯罪集团、区某良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以及谭某忠、戴某分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均受到广东省公安厅的贺电表扬。2018—2020年全市刑事治安总警情年均下降12.9%。2020年1月,开平市公安局被省人社厅、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局”称号。2021年6月,该局刑侦大队戚健楚同志因扫黑除恶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鹤山市

鹤山市委政法委

鹤山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鹤山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紧盯三年为期目标任务,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行业领域整治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施策、强力推进,有效统筹协调政法各部门,持续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成功打掉涉黑组织3个,端毁一大批涉恶犯罪团伙,抓获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风气,巩固了基层政权基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逐年提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鹤山市公安局共和派出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鹤山公安局共和派出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因地制宜,紧密部署。该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研判分析会议,对摸排的线索及时跟进核查,对侦办的案件及时深挖扩线,对上级移交的线索及时跟踪核实,对群众举报的线索逐一摸排。明确相关工作责任、核查要求和办理时限,严格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现场讲解、派发宣传单张、悬挂条幅、LED滚动播放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社区警民恳谈会、工作汇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互动形式,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成效,揭露黑恶势力犯罪的手法和社会危害等,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三是依法严惩,成效显著。围绕辖区内较多发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类案件,该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侦破,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2019年,成功瓦解一个网络赌博团伙。2018年1月至今,该所共破获涉黑恶案件27宗。

恩平市

恩平市扫黑除恶办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恩平市扫黑除恶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做好统筹协调、案件督办、宣传联络等工作,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推进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累计90多次,业务培训班8次,全面谈话6次、专项督导6轮。二是强化线索核查,提高办理质效。共办结各级交办线索675条,办结率98.5%。三是强化依法严惩,严厉打击犯罪。累计打掉涉黑犯罪集团1个、涉恶犯罪集团2个,打掉涉恶团伙55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3亿元。起诉涉黑案件5件44人,涉恶案件16件79人。一审判决涉黑案件5件38人,涉恶案件17件73人。四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开设“扫黑除恶在行动”等专栏,加强宣传报道。“何某谋”涉黑案件被“中国长安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点击量超过40万次。三年来,全市社会政治大局和治安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一批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恶案件,其中,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21件123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坚持担当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积极运用提前介入手段,依法从快办理恩平市首宗涉黑案件,该案件被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二是聚焦“打伞”“断血”,坚决深挖彻查。及时向纪委监察委移送线索,查处多名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注重“打财断血”,甄别认定价值3000多万元涉案财产,提出的处理意见均获法院采纳。三是主动延伸职能,助力综合治理。加强宣传攻势,拓展社会效应。印刷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张贴至全市11个镇(街)1743个自然村。开展扫黑除恶“六进”活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书多份,均已得到回复。

新会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会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工作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惩腐打伞”,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该室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问题发现、线索处置、综合分析、通报曝光等九项机制。加强综合统筹,每月梳理全区“惩腐打伞”工作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找出工作推进难点堵点,及时精准提出改进措施或工作建议。在抓好“惩腐打伞”的同时,该室还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健全村级权力监督制度,在全区村(社区)全覆盖建立纪检监察站,全力推进监督前移,深化标本兼治。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站共发现问题线索100条,立案28件,其中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件,推动农村基层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江门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2018年以来,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实施基层党建省委“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十大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切实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各级党校教育培训课程等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每月组织生活清单”,推动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4200多场次。二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断净化优化村干部队伍。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县级组织部门党委备案管理,分两轮选派370多名优秀干部到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审查清理曾受刑事处罚、“村霸”和涉黑涉恶村干部87名。三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建立基层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实施基层党建“亿元保障计划”,创建333个县镇村三级党建示范点,开展乡村治理领域和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81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该台积极作为,组织安排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平台全方位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开办专栏,形成持久宣传态势。先后推出《扫黑除恶在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在广东》等报道专栏,挖掘一线新鲜生动题材,反映我市扫黑除恶的决心、行动和效果。二是制作公益广告,扩大知晓率范围。通过“走马字幕”和“固定字幕”等方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信息内容,扩大知晓率范围。三是制作扫黑除恶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三个扫黑除恶专题片,具体生动地反映了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与成效。四是内外宣齐发力,精心策划精准推送。除了利用自有平台全面进行宣传报道外,还与江门各广播电视台共享相关稿件,积极向中央、省级媒体及时推送反映我市扫黑除恶行动与成效的稿件,积极对外扩大宣传效果。

江门市扫黑除恶办线索专班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扫黑除恶办线索专班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总目标,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专项斗争牵引下,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江门建设迈出新步伐。三年来,共核查各类线索7748条,线索办理质效在全省排名前列。开展实名举报线索“大回访”,群众对线索办理满意率达100%。全市累计打掉涉黑组织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3个、涉恶犯罪团伙486个;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75件;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66件、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55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4人,移送司法机关84人。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成功打掉新会区蒋某达、江海区陈某来、台山市马某想、开平市区某良、谢某欢等一批欺行霸市、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通过打掉一批行霸、市霸、村霸等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黑恶势力,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深受群众的好评。

江门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江门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高度重视,把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摸排网络线索,重点对网络制假售假、疫情谣言、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线索核查与处置。配合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协助市委网信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平台摸底行动,以及“清朗”“守护”等15个专项整治。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推动江门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建设,动员网络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黑恶乱线索。多方协同增强打击合力,会同纪委监委开展对黑恶势力犯罪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等相关网络舆情摸排;会同政法、公安等部门落实重大案件舆情管控;同时加强与金融、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及时移交苗头隐患性信息。三是发动网络宣传。积极协助市委网信办发动属地政务新媒体传播平台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措施、典型案例。

台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推进“案件清结”,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共受理涉黑恶案件36件153人,目前已全部一审审结,其中认定涉黑恶案件共18件11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人。先后审结了涉46名被告人台山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涉18名被告人台山首宗涉黑案等大案要案,被《长安》《人民法院报》《中国普法》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其中,在疫情期间同时连线审判庭和全市5个看守所审理台山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的创新举措得到省高院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法院宣传推广。此外,刑事审判庭还积极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进一步推进行业的清理整治,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办案为抓手,成功起诉各类涉黑恶犯罪20件107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件57人,恶势力集团犯罪3件20人,办理涉黑案件数居江门地区首位。其中2019年成功起诉的郭某诒、张某为首的涉黑案是江门地区率先提起公诉、首宗公开宣判的黑社会犯罪案件,打响了专项斗争的开局战。2020年克服疫情困境,成功起诉麦某吉为首的农村宗族涉黑犯罪,打好了三年专项斗争的收官仗。该院持续发力,以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导向,步伐不停投入“420”涉黑专案的办理,继续发挥专项斗争的震慑作用。聚焦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出行政部门及行业整治检察建议12份,均已整改落实回复。

江门市公安局扫黑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扫黑办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战场上的“领头雁”“尖刀排”,把握斗争方向,精心谋划统筹,牵头侦办重大涉黑专案,持续发力推进,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三年专项斗争中,市公安局扫黑办精心组织打好线索核查、案件侦办、打财断血、逃犯缉捕、伞网清除五大攻坚战,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3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68亿元。组建专班跟踪督办大要案,期间先后牵头侦办新会蒋某达、台山马某想等涉黑组织案和“11.01”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团伙案、“2.01”特大套路贷犯罪团伙案等一大批“以黑护黄”、“以黑护赌”以及欺行霸市、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用行动诠释初心,用忠诚践行使命,全市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净化。

鹤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该大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牢牢把握专项斗争主动权,坚持以打开路、强力扫黑、铁腕惩恶,三年来先后成功侦破“共和294”、“双合294”和“新会420”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涉恶犯罪团伙85个,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279宗,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804人,逮捕48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黑资产1.4亿余元,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突出贡献。

江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同时担负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分析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逐年梳理年度工作要点,完成线索摸排、移交和办理等工作;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民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法清理涉黑涉恶村(居)干部87人,补选87人,高质量依法完成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江海区高效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牵头开展多项民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乡村治理取得实效;开展“扫黑除恶净环境 民政为民暖民心”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边整治边总结,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我市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江门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江门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科同志团结一致,按照统一工作部署,为全市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实的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专项工作开展。按照“分级负责、全额保障、据实支出、规范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市本级扫黑除恶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市(区)统筹做好相关经费安排,为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持。制定方案,加强督导推进。根据有关要求,牵头制定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并指导开展政府采购、涉农资金、会计从业和投资评审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全市财政系统的合力,将扫黑除恶工作做细做实,全力将江门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加强对接,打击“黑财”。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协调做好涉黑涉恶财产处置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大力指导下,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土地、矿产、林业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治理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行业治理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特别是蓬江区整治垄断农村资源涉黑涉恶问题期间,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主动履职尽责,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成效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经过一年的整治,刑事案件立案累计11宗,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打掉垄断农村资源“保护伞”6人。牵头制定自然资源领域管理制度9项,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率先建设“智慧国土天眼”智能感知系统,重点解决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占林、非法采矿等领域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从制度上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蓬江区住建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围绕“一年治标、两年除根、三年治本”目标,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打击行业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煽动闹事、楼霸等涉黑涉恶行为,取得明显成效。2018至2020年,蓬江区住建局共摸排线索2072条,联合有关部门刑事立案36宗,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近3000万元,打掉“保护伞”7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共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联合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出台管理制度34个,行业管理愈发规范,市场发展健康有序。经过三年的努力,蓬江区住建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得到企业、群众的普遍认可,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线下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99.85%,线上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97.7%。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设立工作督导组、工作专班和明查暗访工作组,三年期间摸排线索128条,移交公安机关41条,全部线索已办结,实现“线索清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畜禽屠宰、渔业捕捞、农资管理、农产品质量管理等64项工作机制,推动机制化、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治理,清查问题合同4969份,规范“三资”管理,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联通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累计通过平台交易49218宗,总金额约180.02亿元,增值29. 6%。聚焦行业领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助推“行业清源”,查办渔业违法案件703宗、收缴罚款625.97万元,“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26宗,查扣没收涉渔“三无”船舶187艘,清理违规网具2516张、7.1万余米;出动执法人员3452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17875家次,立案186宗,罚款122.66万元。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监督科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监督科组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拟定江门市文广旅体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统筹全系统力量,集中打击整治文化旅游行业涉黑涉恶违法乱象。一、以线索摸排核查为突破口,专项斗争取得成效。该科从旅游投诉中摸排出两条涉黑恶线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摧毁了长期盘踞在江门旅游市场的两大涉强迫交易购物黑点。二、建立五大长效机制,打好行业整治“阵地战”。该科逐步建立起宣传联动、线索摸排、部门合作、监管协作和举报奖励五项长效机制,开展江门市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文化出版市场专项整治,摸排涉黑恶问题线索68条,涉行业乱象立案68宗,处理投诉740多件,为群众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三、创新扫黑除恶宣传手段,提高社会知晓率。结合文旅体行业特色和品牌,该科发动市粤剧团创新投排了一系列剧目,先后举办50多场“扫黑除恶展新貌”粤剧专题晚会进基层,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负责牵头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年来,该科室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加强线索摸排、强化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等方面发挥牵头示范作用。牵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制度20个,先后45次向局党组汇报进展情况,部署全市系统突出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主战场,聚焦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摸排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368条,开展行业领域整治行动105个,查办各类违法案件7218宗。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无纺布公司哄抬价格案件是全省价格领域案值最大的案件。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非诉执行衔接工作机制,带领全市系统出台制度文件112项。线索摸排和移送数量位居全省系统前列,先后3次受到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

来源:江门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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