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指引(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之公共机构篇)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指引(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之公共机构篇)(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指引(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之公共机构篇)(2)

垃圾

分类

从我做起

——创建卫生文明城市——

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

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指引(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之公共机构篇)(3)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指引(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之公共机构篇)(4)

一、总则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二、适用范围

包括以写字楼、办公楼为特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行政、商务、事务管理局。

三、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收集容器要求

(一)分类类别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使用颜色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

色标为PANTONE 647C(C:100,M:60,Y:0,K:20)

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

色标为PANTONE 2259C(C:100,M:0,Y:100,K:30)

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

色标为PANTONE 485C(C:0,M:100,Y:100,K:0)

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黑色;

色标为PANTONE Black 7C(C:0,M:0,Y:0,K:100)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指引(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之公共机构篇)(5)

(三)收集容器分类标志

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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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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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照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

(二)集中投放点设置要求

1.选点原则

集中投放点的密度、点位和规格,应结合办公面积和服务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能影响办公环境,保证通风条件良好。

2.设施配套要求

垃圾收集容器容积和配置数量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次合理配置。室外集中投放点应硬化、平整地面,设置挡雨棚。

3.管理维护要求

集中投放点做到干净整洁、无存留垃圾和污水,不产生二次污染。集中投放点的分类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有统一、规范、清晰的垃圾分类标志。容器内垃圾不得高出容器边缘,密闭后应能防止污水和臭气外溢,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各功能区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要求

1.主要出入口、大堂、办公区域

在每层楼梯处、电梯口等适当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另外设置可回收物细分类收集容器,如将可回收物细分为塑料收集容器、玻璃收集容器等。

2.办公室、会议室

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厨余垃圾(茶叶渣、咖啡渣等)收集容器。

3.洗手间

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休息处、茶水间

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食堂、配餐区

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食堂食品加工区应设置废弃油脂收集容器、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装置,有条件的可设置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理设备及其生产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6.室外区域(如道路两侧、绿地、停车场)

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7.各单位或每栋楼有监管条件的地方

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有害垃圾投放点的设置,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有条件的,另外设置有害垃圾细分类收集容器,如将有害垃圾细分为荧光灯管收集容器、废药品收集容器等。

(四)宣传栏和公示牌设置要求

1.宣传栏

在适当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固定宣传专栏,重点宣传垃圾分类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分类程序等。

2.公示牌

在适当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日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质量标准、奖惩机制等。

(三)建立自查自评制度。按月开展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评工作,按季度形成自评报告,包括工作开展、经费支持、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等。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

(五)坚持党建引领。单位内部已建立党支部的,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及地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党建学习工作,与“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常等党建活动融合在一起。

(六)配备督导员。配备不少于一人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检查、督导、宣教等工作。

(七)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天各类垃圾产生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具体情况。

(八)做好设备设施管理。保持设施设备放置合理、规范,标识规范、清晰、美观;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维护清理,确保设施设备整洁完好。

(九)开展宣传教育。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发放分类指引手册,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主动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十)进行内部培训。定期组织职工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等相关活动,进行知识培训和操作指引。

(十一)重视源头减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推行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十二)做好分类收运对接。与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四分类收运协议,做好分类收运中的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避免出现混收混运现象。

每日一分类|废弃电路板

废弃电路板属于有害垃圾,

应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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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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