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老旧电梯改造(黄船社区又有楼栋要加建电梯啦)
随着去年
岛上第一座电梯在黄船落成,
梅园社区也有小区开始增设电梯
如今黄船其他楼栋也在申请电梯建设。
岛上第一座电梯于2017年9月投入使用。
日前,黎秉刚等业主拟在黄埔区黄船五街13号进行加建电梯及连廊工程,并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增设电梯间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项目立案号:20180600017955
公示时间:20天
公示期限: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3日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黎秉刚等业主
建设位置:
黄埔区黄船五街13号
公示内容:
拟在黄埔区黄船五街13号进行增设电梯及连廊工程。
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反馈方式
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503,广州市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建筑管理科收。
邮政编码:510700
咨询电话:82118295
2、网上反馈意见:
请登陆查询网站( http://gzlpc.gov.cn/gtzy/c100113/tt_ywpd.shtml),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项目立案号。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8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或下载填写《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意见反馈期内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
附:电梯补贴政策
今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正式印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方案,明确按每台电梯补助15万元的原则进行补助,补助申请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并全额补贴困难户。
根据方案,只要是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辖内国有土地上,除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全面改造的项目范围以外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批手续,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7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都可以获得补助。
申请补助需注意有效期:对《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印发实施之日(2016年8月17日)起取得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工作方案有效期内(2018年7月2日~2020年12月31日)完成增设电梯项目规划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及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的,可获得补助。另外,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在扣除区(镇)财政15万元补助后,其增设电梯的分摊费用,由区(镇)财政全额补贴。
关于更多申请详情,岛民可点击以往文章了解:
《每台15万!黄埔区也有旧楼加装电梯补贴啦!还有人能全额补贴~》
【记者 长洲君】
【编辑 严直高】
来源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来源:微社区e家通幸福长洲(xxsbejt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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