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对汉代皇帝的恶评(高丽时代接受史记汉书的表现及其影响)
魏晋时期,《史记》《汉书》开始传入朝鲜半岛。这与两书在汉唐以来的空间传播范围不断扩大,以及朝鲜半岛汉文化水平不断发展密不可分。不过,此时两书的传播途径仍以官方赐予为主。而且,史料记载的中国与朝鲜半岛的书籍交流活动中,《史记》《汉书》往往夹杂在儒家经典、佛教典籍、医卜杂书等书籍的传播潮流中。
此时,在朝鲜半岛的三国时代,社会上流行的是儒释道三教。儒家典籍《五经》等早已传入朝鲜半岛,高句丽设太学,以教育子弟,而儒家伦理道德也成为社会行为的准则,进而影响了相关礼仪制度。小林兽王二年(372年),秦苻坚遣使送佛经给高句丽。五年(375年),创建肖门寺与弗兰寺。道教则在唐太宗时传入。盖苏文对高句丽宝藏王说三教“譬如鼎足,阙一不可”。这种情况随着高句丽的对外战争、文化交流,也影响了与百济、新罗。与儒释道相比,史学典籍的传播与接受,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史料记载也比较缺乏。本文以《高丽史》及高丽文人文集为主要资料,探讨高丽时代接受《史记》《汉书》的表现及其影响。
一、《史记》《汉书》典故与儒家思想
高句丽时期,因宪德大王(810—826)之弟秀宗感疾,召集国医诊治,国医称病在心脏,需要服龙齿汤。因此,秀宗告假二十多天,不见宾客。禄真求见,遭到拒绝。经过再三请求,终于获准。于是,禄真以梓人为室为例,批评了当时“徇私而灭公,为人而择官”的现状,提出正是由于这种情况使人“亦劳且病”。所以,要求“当官清白,莅事恪恭,杜货赂之门,远请托之累,黜陟只以幽明,予夺不以爱憎”,只有这样才会“刑政允穆,国家和平”,即便是“开孙弘之阁,置曹参之酒”,也是可以做到的。这里所引的公孙弘与曹参的典故,分别见于《汉书·公孙弘传》与《史记·曹相国世家》。《公孙弘传》称“开东阁以延贤人”,《曹相国世家》则以曹参日夜饮醇酒的记载,形象地说明曹参“一遵萧何约束”的做法。再如,唐将李世勣征高句丽。高句丽将领高延寿等迎战,对卢高正义对延寿说:“秦王内芟群雄,外服戎狄,独立为帝,此命世之才”,明显是引用秦统一六国的相关史料。又如实兮,“性刚直,不可屈以非义”,遭到奸佞珍堤的谗言,被贬谪。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辩解,实兮以“屈原孤直,为楚摈黜。李斯尽忠,为秦极刑”的史实所答,并称这种事情自古有之,何必悲伤。
以上是《三国史记》中关于朝鲜半岛三国时期君臣引用《史记》《汉书》的记载。在儒释道盛行的背景下,对《史记》《汉书》的接受与引用,往往有赖于文人个人的关注,这种做法稍显孤单。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禄真、高正义与实兮也只有在熟悉相关《史记》《汉书》文本并理解文意的前提下,才能把有关史实运用地恰如其分。或许在当时汉文化程度较高的高句丽文人中,引用《史记》《汉书》典故,如同引用儒家经典一样,成为文人之间较为普遍的事情。
新罗文人崔致远在唐咸通九年(868)入唐,中和四年(884年)离开。在《桂苑笔耕集》和《孤云集》中,就有大量引用和评论《史记》《汉书》的内容,如:
谨按《史记》释云:天子车驾所至,则人臣为侥幸。赐人爵有极数,或赐田租之半,故因谓之幸也。
这一段文字,见于《史记·孝文本纪》,原文“五月,匈奴入北地,居河南为寇。帝初幸甘泉。《集解》蔡邕曰:‘天子车驾所至,民臣以为侥幸,故曰幸。至见令长三老官属,亲临轩,作乐,赐食帛越巾刀佩带,民爵有级数,或赐田租之半,故因是谓之幸。’”崔致远所引内容明显属于间接引用,而且引文中将“民臣”“民爵”作“人臣”“人爵”,与现存诸本不同,或据唐代流行版本,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故将“民”作“人”。
崔致远在文章中引用《史记》《汉书》的地方有多处,但均不是直接引用,如又卷九“虽汉代诸侯,亦流恩于异姓”(护军郄公甫将军第三,即汉高祖封异姓王事),“张良正遇于汉恩,敢言绝迹;范蠡未除其越耻,讵欲逃名。”(前左省卫增常侍)卷十一“是故汉代微臣,有倾产助边之请”(告报诸道征促纲运书。事见《史记·平淮书》《汉书·卜式传》),“昔汉朝匈奴叛党来附,景帝便欲与之封。周亚夫曰:“彼背其主而见赏,何以责人臣之节?”(浙西周宝司空书)卷十二“日磾载美于《汉书》。”(淮口镇李质)《孤云先生文集》卷三“意得《西汉书·留侯传》尻云:‘良所与上从容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着’,则大师时顺闲事迹,荦荦者星繁,非所以警后学亦不书,自许窥一斑于班史然”等。“时和而罢问喘牛。”(大嵩福寺碑铭并序,汉相丙吉事。)从以上文字看,崔致远关注的《史记》《汉书》人物有汉高祖、汉文帝、范蠡、张良、周亚夫、金日磾、卜式、丙吉等。
崔致远入唐时只有十二岁,在唐懿宗咸通十五年(874)年进士及第,而此时三史科早已施行了半个多世纪。崔致远应该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应对进士科考试时,对“三史”有较熟练的掌握。《桂苑笔耕集》《孤云先生文集》是崔致远在淮南节度使高骈幕府四年间所作诗文汇编而成,虽然其中引用《史记》《汉书》与原书文本有一定的差异,但正显示出崔致远对两书文本和史实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和运用。
二、经史并重,古为今用
高丽通过与宋朝的交流,获得了大量汉籍,并且已刊刻《汉书》,徐兢称当时高丽“临川阁藏书至数万卷,又有清燕阁,亦实以经史子集四部之书。”而当时朝鲜半岛的古代史书,基本上没有遗留下来,金富轼撰《三国史记》,涉及早期历史的编纂时,也不得不利用中国史书。因此,高丽君臣无论是出于仰慕中国历史和文化,还是从现实需要出发,对中国经史文献是比较熟悉的。以至于金富轼在《三国史记序》中评论当时的高丽士大夫,对于“秦汉历代之史”能够比较熟悉,对于高丽本国历史,则茫然不知,这种情况“甚可叹也”。金富轼的说法有些夸张,但这种现象是确实存在的。
高丽文人重视“秦汉历代之史”的原因,还与当时的科举制度有关。高丽时代早期的科举考试内容包括诗、赋、颂、时务策等,“大抵其法颇用唐制”。而十一世纪之后,宋制对高丽时代科举的影响更为深刻。唐代科举与宋代有着明显的差异,对文人的读书选择产生了不同影响。有学者认为,从唐至宋,出现了唐代文人喜《文选》,宋代文人嗜《汉书》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宋人对于唐人喜读《文选》,提出了批评,以苏轼的观点为例,认为《文选》代表了“齐梁文字哀陋”。唐人喜《文选》与唐代科举重诗赋,重文采密不可分。而宋代科举则重视策论,重视文人气节与品德的修养。与《史记》相比,所以,宋人嗜《汉书》,崇尚儒学,借鉴其中人物的气节与品德。不过,在诏书、书信等实用文体中,唐宋文人都十分重视儒家经典与史书典故的运用。
高丽建国之初的诏书中,有很多典故引用自《史记》《汉书》。如太祖元年八月诏:“朕闻,昔汉高祖收项氏之乱后,令民保山泽者,各归田里,减征赋之数,审户口之虚耗。又周武王黜殷纣之虐,乃发巨桥之粟,散鹿台之财,以给贫民者。”对此,诏书评论说,这些做法是因为战乱之后,人不乐其生的原因。下令免民三年租役,让流离四方者,回归田里,与民休息。汉初与高丽建国之初的情况有些相似,都是战乱后需要社会安定,恢复生产。太祖十一年(929年),王建在给甄萱信中,希望双方息兵,结束战争,其中以“仗义尊周,谁似桓文之霸;乘间谋汉,唯看莽卓之奸”来比喻此时双方所处的位置,王建早已获得后唐的册封,自认为尊周攘夷的齐桓公,而把甄萱比作窜汉的王莽、董卓之流,这种写法,除了显示仁义与残暴的对比之外,更在于使自己的做法符合《春秋》大义中的“尊尊”原则,从而使对方陷入理论劣势。在列举了大量高丽军队战胜的事例后,表示“必期泜水营中,雪张耳千般之恨;乌江亭上,成汉王一捷之功。”以汉代张耳、刘邦最后成功的关键史实,说明自己取得胜利是必然的,有“天之所助”,并且抬出了吴越王对王建平定战乱的要求,自诩正统。太祖二十六年(943年)夏四月,王建亲授大匡朴述希《训要》,其中说“朕闻大舜耕历山,终受尧禅;高帝起沛泽,遂兴汉业”,认为他统一三韩的过程,与舜受禅让,汉高祖起布衣一样,说明创业限难,希望后世子孙以《训要》为龟鉴。太祖末年,王建引汉文帝遗诏“天下万物之萌生,靡有不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称自己“视死如归,有何忧也”。景宗元年(976年)冬十月,加政丞金傅为尚父,制曰:“姬周启圣之初,先封吕望;刘汉兴王之始,首册萧何。”成宗九年(990年)十二月,以侄诵为开宁君,教曰:“周开麟趾之封,礼崇藩屏;汉叙犬牙之制,义笃宗支。”同月,出于对当时高丽书籍缺失情况的考虑,教曰:“秦皇御宇,焚三代之诗书;汉帝应期,阐五常之载籍。”以“崇儒”为出发点,搜集四部典籍,藏于两京,所以有令诸生抄书史籍的做法。《高丽史》中所收的教、制等文字,其行文首句往往引用有关经义、史书,其中引《史记》《汉书》的不在少数。这种情况出现的前提是,当时教、制等的撰写者,对《史记》《汉书》的内容比较熟悉,能够恰当引用,同时《史记》《汉书》相关内容与教、制要表达的意思之间,有紧密的联系,所以能够类比。这种做法在以史为鉴的同时,还在于古为今用,把古代史实视作与经义具有同样的说服力。
这种做法在高丽大臣的奏疏中也有相关事例。如睿宗年间(1106—1122),郑克永(1067—1127)上表认为,当时高丽社会的情形危机四伏,如同《汉书》中徐乐所说的“天下之患,在于土崩”,需要睿宗重视历史教训,延请大臣共同商议对策。恭愍王元年,李穑上疏论御倭,文武不可偏废,称“唐虞三代,遐哉邈乎。且以两汉言之,高祖之与楚角也,有如萧何者,运筹而无汗马之功,此文也;有如韩信者,分兵而有攻战之劳,此武也。光武中兴之时,投戈讲艺,息马论道,则其文武并用,经纬俱张,而为后世之不可及也。”对于高丽文人而言,唐虞三代的史实并不如两汉更为详细,《史记》《汉书》对汉初史实的全面记载,使得有关人物的事迹充实且特点显明,具有强烈的影响力。
有一个记载可以说明高丽时大臣对于《史记》《汉书》的熟悉程度。显宗五年(1014年),上将军金训、崔质等作乱,造成“武臣用事,悍夫凶竖,并带文官,羊头狗尾,布列台阁,政出多门,朝纲紊乱”的局面,时任和州防御使王可道对日直金猛说:“王何不效汉高云梦之游乎?”即以汉高祖伪游云梦而斩韩信的史实,作为应对办法。金猛把这个办法密奏给显宗,显宗采纳并任王可道为书记,授西京留守判官。第二年,显宗至西京,设宴招待群臣,并趁机率兵擒击了金训、崔质及其同党等。
刘勰在论“诏策”中说,策制诏敕“并本经典,以立名目”,所以,引经据典是此类文献常用的套路。同时,这种做法也符合经史之学经世致用的要求。儒家经典自然不必说,其本身就具有教化的特性与作用。而对于史书来说,以史为鉴只能说是了解历史,避免历史的教训,更进一步要求是能够古为今用。当时高丽君臣在引用《史记》《汉书》文本内容,以史为鉴的同时,也能熟悉并理解相关史实,运用到教、制或者奏疏里,作为经典论据,增强权威性与说服力,并能指导现实活动。
三、征诸人事,将施有政
对于历史的古为今用,当然不限于寻找历史依据,借鉴历史经验,还在于如杜佑在《通典》序中所说的“征诸人事,将施有政”。
成宗九年(990年)七月,下教褒奖金审言(?—1018)所上封事二条,其中一条全引《说苑》六正六邪与《汉书》刺史六条。成宗命将六正六邪文及刺史六条,“于二京六官诸署局,及十二道州县官厅堂壁,各写其文,出入省览,以备龟鉴。”德宗(1032—1034)初,崔冲再次建议书写揭示这两段文字。朝鲜仁祖二十三年(1645年),右议政李景奭将《周礼》荒政、《说苑》“六正六邪”、《汉书》“刺史六条”附于所上奏札。孝宗朝,执义沈之汉又书写这两段文字呈进。可见,在高丽与朝鲜两个时代,两段文字作为对官员道德与行为的要求,不断被强调。如丁若镛(1762-1836)就认为“凡行台察物,唯汉刺史六条之问,最为牧民之良法。”
成宗十二年(993年)二月,置常平仓,“昉于汉唐”,具体来说,就是对于常平仓的运作方式,参照《汉书·食货志》中提到的管仲相齐采用的方式,“以年丰歉,行粜籴,民有余,则敛之以轻,民不足,则散之以重”的原则,具体措施是“以千金准时价,金一两直布四十匹,则千金为布六十四万匹,折米十二万八千石。半之为米六万四千石,以五千石,委上京京市署粜籴,令大府寺、司宪台,共管出纳。余五万九千石,分西京及州郡仓一十五所,西京委分司司宪台、州郡仓,委其界官员管之,以济贫弱。”高丽通过与宋、辽、金、元、明几朝的交流,借鉴和学习各朝的制度与文化,但在某些方面,却像中国很多朝代一样,在制度设计上参照古典,引用相关文献记载,作为理论基础。这次引用《汉书·食货志》也是如此。因为在此前两年,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宋朝已经设置常平仓,更不用说之前的历朝,常平仓制度一直存在。所以,高丽以《汉书·食货志》的记载作为常平仓制度设计的范本,其经典意义要大于具体措施的参考价值。如忠宣王元年(1309年),置典农司,也宣称效法汉常平仓。
仁宗即位时(1123年),因为外祖父李资谦在朝廷的班次礼数问题,让大臣商议办法。宝文阁学士郑克永、御史杂端崔濡,按照“天子有不臣者三”的原则,认为仁宗外祖父李资谦属于不臣者之一的“后之父母”,应该不称臣,不与百官一样在殿廷朝贺,应该直接“诣幕次拜,上答拜而后坐殿”。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但是宝文阁待制金富轼却不这样认为,他举了汉高祖尊太公为太上皇、东汉不其侯伏完、东晋穆帝母褚太后、魏帝父燕王宇的故事,并按《仪礼》五服,认为仁宗的外祖父并不属于特别尊亲的人。所以,李资谦应该上表称臣,在王庭行君臣礼,在宫闱则行家人礼。仁宗同意了这种做法。金富轼所依据的事例有两汉、东晋、曹魏等,但作为根本原则的,仍是汉高祖拜其父为太上皇的例子,并认为“以此论之,虽天子之父,若无尊号,则不可令人主拜也”。
熙宗四年(1208年)十月,“改定昭穆位序,有所乖戾”,令大臣等据典籍与高丽礼制,展开讨论,一时众论纷纭。有人就举了《汉书》“父昭,子穆,孙复为昭”与《公羊传》“父为昭,子为穆,孙从王父”的例子,说明昭穆的顺序应该是固定的,只有这样才合乎礼制。此前的靖宗二年(1036年)十二月,徐讷、黄周亮等曾经讨论过昭穆的问题,以与始祖新疏远近来确定昭穆,这种做法可能会造一些比较疏远而亲尽的被毁庙。现在按照《汉书》与《公羊传》的提法,就不存在这种问题。
恭讓王三年(1347年)三月,中郎将房士良上书,首先引《货殖列传》“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强调高丽当时的四民之中,以农最苦,工次之,而商人则“游手成群,不蚕而衣帛,至贱而玉食,富倾公室,僭拟王侯,诚理世之罪人也”,应当将商人经营的纱罗绫段绡子绵布等,施以官印,并根据其重量长短收税。如有逃税者,按律治罪。这次上书或许是针对高丽末年严重的社会问题。高丽末期,土地兼并严重,大司宪赵浚等上书,称此时出现了“跨州包郡,山川为标”的私人农庄,许多良人农民沦为其奴婢。这样国家正常的租税收入受到了很大影响。或许出于这种原因,只能通过向商人征税的方式,增加国家的收入。
不过,在高丽时期,君臣引用《史记》《汉书》作为廷议论证与典章制订的依据,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普遍的,只能说是相对于其他中国史书来说,比较突出。与引用儒家经典相比,引用《史记》《汉书》不仅有经典权威的意义,更有可以参考具体措施。以上所举的高丽君臣利用《史记》《汉书》的例子,其所引文本与原文相差比较多,多数情况下只能算作义引,甚至如刺史六条这样著名的文献,高丽所引的也并非今本《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中的内容,而是引《文选》卷59《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引《汉书音义》所列的六条。据《九朝律考》考证,这六条实为曹魏时贾逵任豫州刺史所定。金审言、沈之汉等引刺史六条时,明确说引自《汉书》,或许是受《文选》记载的影响,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四、文章当须慕班马
《史记》《汉书》作为经典,在高丽君臣中影响广泛。除了以上诏书奏疏中引用相关史实,以及廷议论据与典章参考之外,在文学方面也对高丽文人产生了影响。
应该说,《史记》《汉书》的文学性,很早就被古代学者所重视。汉魏时期,司马迁因《史记》被当作文章家,并对《史记》文章叙述多有赞扬。唐代则出现了把《史记》当作“古文典范”的古文运动。宋代则开始从文学创作及人物描写角度对《史记》进行评论和研究。明清时期,则着重在《史记》的文章结构、写作艺术等方面。而历代对于《汉书》文学性的考察,则不如《史记》丰富,主要原因在于《汉书》叙事工简,体例严整。《史记》《汉书》作为史学名著,其文章风格也得到了历代文人的推崇与模仿,如论《史记》多以“文质”“雄奇”称许,而对于《汉书》的评价,则是“博厚”“高简”“严整”,清代学者总结《史记》《汉书》的区别,认为《史记》“圆而神”,《汉书》“方以智”,被后世学者认为是精到之论。这是就《史记》《汉书》影响中国古代文学的时代特色而言,而对高丽文人的影响则可以具体到文章风格方面。
有学者认为,高丽时代早期,文人专习四六骈俪文,中期渐渐崇尚汉文与唐诗,末期兼习宋文。如林椿在其《东行记》中记载自己在游历南国及溟原二州之后,认为“向之所历者,宜皆逊让屈伏,无敢与抗矣”,感叹风景“奇胜绝物”“怳然若别造一世界”,以为《史记》的文章风气,与司马迁游历四方奇景有很大关系。
昔司马太史尝游会稽,窥禹穴,以穷天下之壮观,故气益奇伟,而其文颇疏荡而有豪壮之风。则大丈夫周游远览,挥斥八极,将以广其胸中秀气耳。余若桎梏于名检之内,则必不能穷其奇,掺其异,以赏其雅志也,有以见天之厚余多矣。
林椿是郑仲夫武臣之乱后出现的“海左七贤”之一。林椿在乱中仅一人幸免,又不应科举,故其为文常常悲叹科场困厄的境遇。如他在与人信中论及自己科举不中,以项羽“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作比,“求试于有司,凡二举而不中。后遭难依违,迁就至今,才三举而须鬓几白。又辄废以疾病,则彼漠漠者,固有使之然耳。此项羽所谓天亡我,非战之罪也。”又借《史记》《汉书》人物事迹,说明“将以有为,必资知己”的观点:
冯唐不遇于三世,空叹为郞。其或张子房贱为布衣,万户封侯足矣。金日磾出于降虏,七叶内侍盛哉。以李广猿臂善射也,困于数奇。虽韩愈虎跃高文也,犹以贬老。苟无相拯而相援,安免自衒以自媒。是以毛遂为平原而请行,譬以处囊之颖。冯驩与孟尝而求见,乃悲弹铗之歌。
在评论司马迁文风的同时,林椿以自己能感受司马迁的文风为庆幸,也不免为自己不第作一番解释。他以唐韩愈为文学典范,作品多关注社会问题。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代表人物,为文仿先秦两汉,尤其重视《史记》。其《张中丞传后叙》历来被认作韩文继承《史记》的代表作品。不仅如此,在李朝文人中也有相同的认识,如南公辙称“张中丞传后叙似子长”,蔡济恭以“昌黎文百世师也。张中丞传后叙,尤奇壮悲惋,尽是太史公亚匹。”故而,林椿对于《史记》文风的欣赏,除了读《史记》原文之外,也应该与韩愈文章有关。
李朝中期文人申维翰在为《西河集》所作的跋中说:
不佞少读太史氏书,夫固以彼其才,落魄罹殃,至欲述空言而藏之名山大川,希觊夫不必然之境,其叙致胡伤而志胡迂也……先生视太史犹贤。
林椿的个人遭遇与司马迁有相似之处,故申维翰以司马迁与林椿作比。至于申维翰以林椿贤于司马迁,还在于《西河集》被发现时的神话色彩。申维翰在跋中讲述了《西河集》发现的过程,是1716年由云门寺僧印淡梦见一个道士指点,在若耶溪旁松石间掘得一铜塔,内有铜盎,其中有《西河集》。由此,《西河集》便被赋予了灵性,成为天地万物、山川鬼神都护佑的神物,这当然比《史记》要高明得多。
高丽末有安辅(1302—1357),史称其人“性刚直廉洁,喜读《史记》《汉书》,为文章,去华取实,达而已矣。”安辅的事迹仅见于《高丽史》,附于《安轴传》,其文章著作并没有保存下来,风格是否与《史记》《汉书》相同,也就无从比较。不过,李穀(1298—1351)《稼亭集》中有《送安员之曝史南归》诗,首句称“文章当须慕班马,事业亦可窥伊吕”,应该是对安辅文章风格的写照。
李仁老(1152—1220)在《破闲集》中记载了黄彬然向金莘尹学习《汉书》的佚事。
江夏黄彬然未第时,与两三友读书湍州绀岳寺。时金东阁莘尹名士也,醉发狂言,忤当时贵幸,徒步出城归绀岳,自云:“老兵将还乡,请寄宿。”彬然悯其老且困,许焉。终日在床下无一言,偶取火筯画灰成字,势座皆指目:“这老汉颇解文字也。”诘朝,公之子蕴琦,已登第也,率苍头两三人,负酒壶往寻及门。问于人曰:“昨者家公出都门抵此,今在否。”答曰:“但有一老兵来宿,安有金东阁耶?”蕴琦突入拜庭下,彬然伏地愧谢。公笑曰:“措大尔安得知范睢之已相秦耶?”相与登北峰,坐松下石,共饮极欢。命座客赋松风各一韵,‘断送玄猿啸,掀扬白鹤冲’,彬然,‘厌喧欹枕客,怕冷拾枯童’,宗昤,‘冷然姑射吸,飒尔楚台雄’,无名,‘鹤寒难得睡,僧定独如聋’,东阁也。是夕,剧饮而罢,彬然叩头愿受业,留数月,读《前汉书》毕方还。士林至今以为口实。
金莘尹是高丽时代中期诗人,官至左谏议大夫等,其作品收入《东文选》。黄彬然,事迹不详。从以上事迹可以看出,金莘尹对于《史记》《汉书》应当比较熟悉,可以很恰当地运用《范雎传》的典故,并且家有藏书,可以教授学生读《汉书》。
五、成一家之史
朝鲜半岛早期史书如“留记”“古记”“传记”“别记”“乡传”“别传”等,大多是故事体或传记体的。新罗、高句丽时期出现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并参考中国史书重修的史书,这些史书带有很强的神话色彩。高丽时期,金富轼撰《三国史记》,徐居正称“富轼祖马史而编摩,所失者缀拾苴补”,评价并不很高。所谓缀拾苴补,即《笔苑杂记》卷2中所说“掇拾《通鉴》《三国志》南北《史》、隋唐《书》为传记表志”,似不涉及《史记》《汉书》。不过,从前文所涉金富轼在仁宗外祖父李资谦问题上引用中国史书作答来看,他对《史记》《汉书》等书应当比较熟悉,在史书编纂与内容上,对两书有所参考。
高丽之前的修史体裁多是编年体或传记体,而金富轼撰《三国史记》采用了《史记》的纪传体。这种做法除了金富轼本人比较熟悉《史记》《汉书》,希望借鉴纪传体之外,还在于当时纪传体是中国历代正史的标准体裁。在《三国史记》之前,高丽时代的史书大多佚而不传。故金富轼认为当时士大夫“至于吾邦之事,却茫然不知其始末,甚可叹也。”这是就史书缺乏,史实不明而言。另外,《三国史记》的编纂出于仁宗的授意,由金富轼撰进,属于官修史书。同时,金富轼还认为,《三国史记》的编纂,为“克成一家之史”。所谓“成一家之史”,与《史记》“成一家之言”并不相同。司马迁的开创在于史书体例和历史叙述。《三国史记》虽然沿用了纪传体,记载了前代史书所缺的相关史实,但更重要的是,从高丽国家层面考虑,需要编纂一部正史。这是金富轼“克成一家之史”的本意。
《三国史记》对《史记》《汉书》体例的模仿比较全面,如都有本纪、年表、志、列传,史料的安排也同于《史记》《汉书》。如本纪中对三国诸王的叙述,采用编年体;对三国年表的处理同于《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等,所不同的是,加入了对应的中国王朝年号;志称为“杂志”,其内容安排则不同于《史记》《汉书》依时间为序,而是按典章制度分类叙述;列传则有专传与合传;同“太史公曰”一样,《三国史记》也有以“论曰”开头的史论。
《三国史记》中的史论有31篇,大多从春秋笔法与儒家伦理的角度评论三国历史,不过其中也有评论《史记》《汉书》史实的。如沾解尼师今(247—261)即位年七月,谒始祖庙,封父骨正为世神葛文王。对此,金富轼认为非礼,不可法,不符合《礼记》“为人后者,为之子”的经义,并列举汉宣帝即位时,欲封自己的父母,被大臣劝阻的史实。这段史论重点在于以汉宣帝史实来强调经义,也显示出金富轼对《史记》《汉书》相关文本的熟悉程度。
由于三国相关资料的缺乏,金富轼在撰《三国史记》时,对于涉及中国的记载,基本上以中国史书为基本资料。不过,《三国史记》参考中国史书的部分,有些内容并没有保持原貌,而是经过了修改。李大龙先生在对比了《三国史记》与《汉书·王莽传》对高句丽早期历史的描写之后认为,《三国史记》对王莽改王为侯、高句丽军队被征调进攻匈奴,严尤的奏言,高句丽侯驺被杀及传首京师等记载,都有文字改动或者故意省略的问题存在。
高丽时期的另外一部史书《三国遗事》,在撰写过程中也参考了《史记》《汉书》等中国史书,同时对于新罗、高句丽始祖诞生的描写,与《史记》中对商、周始祖诞生的记载如出一辙。
六、理学影响下的高丽文人史论
高丽辛禑十四年(1389年)初,辛禑发兵攻辽东,大将李成桂回军,废辛禑。典校副令尹绍宗通过郑地求见李成桂,献《霍光传》。李成桂令赵仁沃读而听之,仁沃极言复立王氏为高丽国王。
尹绍宗所献的《霍光传》,应当是单抄本。因为《汉书》以霍光和金日磾同传,若是刊印本,一册最少一卷,且不止有《霍光传》。而且,尹绍宗出于引起李成桂重视的考虑,也不会随便找一册《霍光传》,应该认真的书写一篇,作为谏书。其目的当然是想借用霍光废昌邑王立昭帝的史实,希望李成桂做霍光。因为当时已经有大臣提议让李成桂做高丽国王。
然而,《汉书》以霍光和金日磾同传,有着明确的思想倾向。《汉书·叙传下》评论霍光“权定社稷,配忠阿衡”,这是肯定的方面,但同时也有“怀禄耽宠,渐化不详,阴妻之逆,至子而亡”,而对金日磾的评价则全是肯定,认为他“秺侯狄孥,虔恭忠信,奕世载德,貤于子孙。”故此传的主要目的在于强调忠信。
尹绍宗曾任史官,后转为正言,即谏官。尹绍宗多次上疏陈时事,在疏中经常引用宋儒的言论。如天位天民说,“天命之性本善无恶”,“天性之真得其养”,“纲常天下国家之大本”等,并希望“凡宫人内臣亦用程子经筵之奏”。恭让王时,欲读《贞观政要》,尹绍宗认为当讲《大学衍义》。《大学衍义》的内容均“征引经训,参证史事”(四库全书提要),尹绍宗之弟会宗,上疏论辛禑嗣高丽王位,举汉王莽、曹操事迹,认为“作史者皆书曹丕之年以帝魏矣,独朱文公修《纲目》,黜曹丕之年,而特书昭烈皇帝章武元年,以正汉家之统”,说明尹氏兄弟接受了宋儒及其史学思想。
宋代史学存在理学化的趋势。这种趋势与宋代庆历年间兴起的怀疑汉经师说,以己意说经有关。在这种风气之下,学者批评汉儒的注疏、训诂,重新考辨先秦以来的典籍,进而推动了宋代史学疑古的思潮。宋儒对于《左传》这部之前并不偏重于微言大义的史书,注重其“笔法”,使之变成宋儒心目中的“经世之大法”,并影响着史学义例的创立。《春秋》大义与正名思想,反映到宋代史学上,就表现在重视儒家伦理与正统观念。宋代史学的理学化过程,至朱熹为集大成者。宋儒对于史学的观点是,史学应当以明义理为第一要务,包括朱熹道学派与浙东学派在倡导“史以明义”这一点上有共通之处。这种史学方法不再满足于以实录为主要目标的史书编纂方式,转而追求历史现象中的“理”或者“道”,并推动了讲求义理、进行思辨的史论的发展。
高丽中后期,《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等宋儒著作逐渐被高丽文人所接受,宋代史学注意史论、讲求义理的特点,也在高丽文人及其著作中开始出现。尹绍宗献《霍光传》,是想借史书中的微言大义,达到进谏的目的,这种方式比起长篇大论的奏疏要有效得多。这一时期,高丽文人的著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史论,如李奎报(1168—1241)的《为晁错雪冤论》《韩信传驳》《唐书杜甫传史臣赞议》《屈原不宜死论》《卫鞅传论》《秦始皇不焚周易论》,李齐贤(1287—1367)的《范增论》《伍员、苏不韦论》、李穀(1298—1351)《赵苞忠孝论》《后汉三贤赞》《吊党锢文》《杯羹说》,李詹(1345—1405)的《霍光论》等。这些史论以汉唐人物为主,评价标准的基础当然是儒家伦理与道德标准。如李奎报的《卫鞅传论》认为,按《史记》载卫鞅先遗书魏公子卬,称两国不相攻,可相聚乐饮而罢,以安秦魏。但当宴饮时,卫鞅以伏甲灭魏军。这种做法“非义”。战场上的兵不厌诈,如声东击西,左实右虚之类,皆属于权谋。而卫鞅的做法,属于无信。最终得出“夫诈者,一时之利也。信者,久长之计也”的结论。再比如李穀的《杯羹说》。楚汉相争时,刘项对峙于广武,项羽将太公置于高俎,欲烹之。刘邦称与项羽为兄弟,“吾翁即汝翁。必欲亨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此为杯羹说的由来。李穀甚至因此怀疑历来关于刘邦“宽仁大度”的说法,认为刘邦仅考虑胜负,不顾及太公的安危,而且“杯羹说”出于人子之口,与项羽杀义帝一样,同属违背礼义。或者有人认为,刘邦为夺取天下,不会放弃取胜的机会,更显示其大度。况且,刘邦也认为项羽不会加害太公。对此,李穀认为,项羽不杀太公,可能是偶然情况。故刘邦虽然最终成功了,但取天下并非以仁义,否则“汉道之盛,岂止几于成康乎”。以儒家伦理与道德标准来评论相关人物史实,避免功利,是高丽文人史论的主要特点。因此,秦统一六国,汉唐之治道,在后世史学家看来,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在高丽文人看来,却是违背仁义,有“惭德于父子间”。
不仅是史论,这一时期高丽文集中还出现了大量以中国史书为体裁的咏史诗,长篇的如李承休《帝王韵纪》,李奎报《开元天宝咏史诗四十三首》,再就是李穀、李齐贤、李詹等人的文集中,也出现了大量咏史诗。这些咏史诗很多直接以中国史书中人物的名字为题,涉及先秦、秦汉、唐代等众多人物。不仅如此,高丽文人在咏史诗中也表达了对朱子史学的推崇之情。如李穑的《咏史有感》:
公羊清映春秋传,司马豪留史记篇。笔削作经麟自出,考亭纲目日行天。
与《公羊传》《史记》《春秋》这些经典相比,朱熹的《通鉴纲目》如同挂在天上的太阳,成为必不可少,永恒的标准。
郑梦周(1337—1392)被推为东方理学之祖。恭愍王二十一年(1372年)郑梦周出使明朝,一路所作诗文收在《圃隐集》卷一至二,其中《韩信墓》一首:
嗣子孱柔诸将雄,高皇无复念前功。楚王饮恨重泉下,千载知心只晦翁。
郑梦周认为,只有朱熹才能了解韩信。由此可见,在评论历史人物方面,高丽文人对于朱熹及其史学思想的推崇程度。
而且,以上这些人除了儒学与诗文之外,还参与过史书编纂,如李齐贤、李穀曾参与增修闵渍的《编年纲目》,李詹曾以“史官近侍”。李齐贤不仅自己关注史学,编纂史书,而且以《史记》、《汉书》教授学生。韩修(1333—1384)十余岁的时候,“以门荫再为真殿直别将,以故不永仕。讨论坟典,从益斋先生读左传、史、汉。”
以上是高丽时代及之前《史记》《汉书》在朝鲜半岛接受的基本情况。这种情况与当时《史记》《汉书》版本的存在方式有关。这一时期存在多个版本,包括宋元明三朝赐予的中国本及高丽刊本等,可能会有一些时间更早的抄本。由于没有实物流传下来,而且文献中相关记载也较少,我们对这些版本的细节并不了解。只能通过三国、高丽时代,相关人物及著作对《史记》《汉书》的引用和评论,了解两书传播的大体情形与特点。
高丽时代虽然已经有了雕版印刷,并能印行大型书籍。但以雕版印刷的书籍,数量十分有限,并不普及。高丽末期文人郑道传指出“所恨东方典籍少,读书无人满十箱”,因此他建议“置书铺铸字”,使“凡经史子书诸家诗文,以至医方兵律,无不印出,俾有志于学者,皆得读书,以免失时之叹。”可见,高丽时代虽然有《大藏经》这样大规模的书籍,但其他经史子集诸书,仍比较稀见。故《史记》《汉书》版本也存在流布不广的现实情况,这一时期人们对《史记》《汉书》的接受并不是很广泛,基本集中于王室与中央官吏,一般文人与普通民众的相关事例则较为少见。
同时,从三国时代至高丽末期,经历了唐、五代、宋、元、明初等历史时期。期间中国历代思想、史学、文学的发展变化,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朝鲜半岛。如在史学方面,汉唐史学长于著述,重视以史为鉴、经世致用,而宋代史学除了这两点以外,在初期继承中唐以来师法《春秋》义例,在史书中寓褒贬笔削之意的做法,又受到儒学发展变化和理学思想的影响,表现出援经入史,以史学阐示义理的特点。特别是《通鉴》《纲目》等宋儒编撰史书的传入,对高丽末期文人的史学观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史记》《汉书》在三国时代至高丽末期的接受,也出现了从以史为鉴、经世致用向以史学阐示义理,重视史论的转变。高丽末期文人也同宋儒一样,撰写了与《史记》《汉书》人物有关的史论,以儒家伦理与道德标准来评论人物史实。同时,三国时期编纂的史书,基本上是以故事传说为主的传记体,高丽时代则出现了参考《史记》纪传体的《三国史记》《三国遗事》。而且,《三国史记》的编纂,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高丽时代有了自己国家的官修正史。在文学方面,三国时期文人如崔致远等,受晚唐骈俪文风的影响,“殊不类古作者”,对于《史记》《汉书》的接受,仅限于有关典故的引用。而高丽时代则出现了金富轼、李齐贤、林椿、安辅等人对《史记》《汉书》文章风格的学习。这些表现都为朝鲜时代所继承与发扬,并呈现出新的特点。(翟金明 左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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