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

近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场关于苏北闹婚的大讨论,让与苏北同属“江北地区”的皖北、同属“淮北”地区的豫南、鲁东南地区,也纷纷躺枪。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1)

“闹婚”、“闹扒灰”,以及种种假“民俗”和“传统文化”之名的陋习自然不值得任何人为其辩护,但是除了道德谴责,我们还想问几个问题——

为什么苏北乃至整个淮北,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却总显得“不太行”?这个历史上曾经富庶的地区,为什么会变得又穷又“陋”?淮北的相对落后,真的就只能归罪于民风吗?

接下来你将看到:

●除了闹婚,淮北的陋习还有啥

● 都穷到人吃人了,谁还会在乎道德

● 曾经的鱼米之乡,怎么就穷成这样了

在穷乡僻壤长大的值班编辑 / 马马马

除了闹婚,淮北的陋习还有啥

淮北这个概念很常见,理解起来也很简单,就如字面所说,淮河以北。

具体而言,淮北大致包括河南南部的信阳、驻马店等地,江苏的徐州、连云港、宿迁等地,安徽的宿州、淮北、蚌埠、阜阳、亳州等地,山东的日照、临沂、潍坊等地。

本次被爆的闹婚,发生在江苏盐城。虽然中国爱闹婚的不止盐城,但视频中公公这一波操作,无疑又为“苏北人不行”的地域歧视,增加了一个热气腾腾的论据,而除了苏北,淮北其他地方,也一起陷入了“我们这里到底有没有婚闹”的争论中。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2)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3)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4)

虽然肯定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个猥琐公公,但是淮北毕竟残存下来一部分闹扒灰行为。而闹扒灰,一般认为与民国及民国以前的“初夜权”制度有关。

不同于中世纪欧洲相对准确的记载,中国的地主豪强,是否有占有佃农或民女初夜的系统性制度这个问题,一直缺乏足够的证明材料。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5)

再加上初夜权这个词,1926年才从日本传入中国,在那之前,知识分子们对这种陋习也不屑于大书特书,于是中国历史上对初夜权问题没有明确的记载,现代学者们也只能用民谚民谣戏文小说的零星片段,作为推断依据。

比如,鲁西南的部分地区流传着“翁侵媳”的故事,成书于清代的《儒林外史》里也写过:“五河(注:属皖北)的风俗,是个个都要同雇的大脚婆娘睡觉的”。

而土改前后的资料显示,1946年的宿迁,还有地主要求佃户结婚前,先把新娘送到自己家里。

这些记载虽然未必完全准确,全国其他地方也未必没有此类情况,但至少说明了淮北地区的婚礼习俗,有比较混乱的可能性。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6)

虽然地域炮算是我国传统,但是淮北的黑点,似乎格外多。

除了闹扒灰,河南骗子、安徽乞丐、苏北流民、山东响马,也算是上世纪以来,在口口相传和媒体推波助澜中,像沉积岩一样被层层建构出来的“淮北四多”

这“四多”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事实依据,但是事实造成刻板印象,刻板印象寻求事实印证,二者互相促进下,很难说到底是此地人民不争气,还是少数人的行为被当成了常态。

但是,不管是事实占比多,还是污名化占比多,都回避不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淮北这块地方,又有湖又有河还靠海,上面是京津冀下面是长三角,偏偏变得全国人都觉得这里又穷又陋又刁钻呢?

都穷到人吃人了,谁还会在乎道德

《悲惨世界》里有一句话最常被引用:“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

这句话用来形容过去几百年的淮北,实在是恰如其分。

1929年,一项西方人的调查显示,淮北地区的人均年收入不足五美元,这五美元要用来支付食物、服装、取暖、治病、婚假、丧葬等全部费用。

1943年,皖北九县人均年缺粮172斤,这意味着每个家庭实际拥有的粮食数量,最多只有维持生活所需粮食的一半。而当时农村家庭的副食品数量极其有限,蛋白质来源更是几乎没有。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7)

● 电影《1942》

对于淮北来说,饥荒蔓延并不始于1943年。

从十六世纪开始,对淮北地区人吃人事件有明确记载的,至少有11个年份,分别是1504年、1525年、1594年、1615年、1633年、1640年、1852年、1857年、1879年、1911年和1938年。

由于生存资源过于短缺,为了生存,人们也习惯于相互残杀。

有观点认为,一般土匪都不会在家乡附近抢劫,不过在淮北地区,这一说法似乎并不成立。民国初年,很多安徽不少被判死刑的土匪抢杀的就是自己的老乡,甚至是同村的人。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8)

中国历史档案馆记载,1913年8月到1914年6月间,皖北因抢劫同村人被判死刑的有13人,可怜被他们抢的老乡也同样穷,因为赃物都不过是衣服三件,麦三斗,豆子一斗,钱五百文之类。

在淮北部分地区的民间信仰里,有盗跖的一席之地。不过,虽然清末淮北捻军盛行,但是大多数人崇拜恶神盗跖,并不是为了自己也当上江洋大盗,而是为了避免匪灾。

由于灾难过多,所以当地人也对种地乃至劳动提不起兴趣。当勤劳不再能致富的时候,及时享受及时行乐就成为了理性选择。

根据上世纪20年代的调查显示,淮北和华北农民每年的平均耕作时间只有70到90天,苏南农民的年均耕作时间是他们的3到5倍。农闲的时候,苏南农民大多进入城市做小买卖打零工,淮北农民则选择了赌博、酗酒、抽烟片和拜恶神。

清末民初的淮北底层社会,主要还是被赌博与鸦片占据的。徐州是清末民初的重要鸦片产区,仅1889年一年,徐州就出产了鸦片一万担。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9)

● 晚清人抽鸦片的情景

赌博与鸦片必然催生更多的抢劫偷盗,而赤贫之下,“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抢劫原则逐渐在淮北逐渐不成立。

曾经的鱼米之乡,怎么就穷成这样了

当然,把任何地方的落后都归结于“当地人不思进取”,是最简单然而最无用的论述。

然而事实上,淮北经济文化凋敝的原因,并不是淮北人本身,而是自宋代以来,无论盛世海晏河清,还是乱世救亡图存,淮北都是被牺牲遗忘的那一个。

清人王夫之曾发出一声质问:河南江北,唐宋以前皆文治之国,朴秀之俗,谁移之而使成为乞为盗之俗?事实上,直到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宋迁都于临安之前,淮北都“山水朝拱,风气凝萃,形胜之区也”,“江淮熟,天下足”这个说法,也是宋以后才被“苏湖熟,天下足”取代。

好好的淮北,是怎么从富庶变为赤贫的呢?

有三个原因:战乱、水患、盐务,以及它们共同带来的农业凋敝,社会失范。

同样在建炎二年,为了避免与金兵作战,东京留守杜充掘开黄河南岸大堤,使黄河水南流入淮,这是淮北生态畸变的开端。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10)

● 杜充画像

这一时期,宋金交战多在淮北地区展开,双方都致力于破坏却无人思及治理,连年征战之后,虽然国家重新统一,淮北却再也没有中兴过。

1579年,潘季驯主持黄河治理,以江苏省淮阴县附近的高家堰为主坝,共筑土堤620多里,石堤18里,还修建了各种工事,提高黄河冲刷淤积泥沙的能力,在当时获得了极高的赞誉。

但是,从1579年开始到1855年黄河改道,黄淮流域水灾频率明显增加,未修筑高家堰的十五世纪,水灾只有4次,而十六、十七世纪,水灾分别达到22、23次,十八世纪更是有35次之多。从有历史记载到到民国,黄河共迁徙46次,其中明代就占了15次,清代14次。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11)

● 历代黄河泛滥区范围

水患除了天灾,更多是人祸,因为漕运通畅是明清最高等级的国家利益。

“国家之大事在漕,而漕运之利唯赖河”,为了维护运河畅通,每年在漕运开始和进行时,都需要闭闸蓄水,而此时淮河上游各支流水量很大,无法排出,使整个淮河中游成为滞洪区,只能任洪泽湖以西的地区一次次被淹没,1680年,曾经被成为“东南一大都会”的泗州城,彻底沉入洪泽湖底。

1938年6月6日到9日,为了抵抗日军进攻,淮北再次成为国家的牺牲品。

在蒋介石命令下,政府军新八军炸开河南郑县花园口大堤,豫皖苏三省44县成为“黄泛区”。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12)

● 1938年花园口炸决黄河大堤,洪水泛滥

1939年,仅淮阳、鹿邑、柘城、沈丘、毫县五地,灾民难民就多达82万人。在花园口决堤后的8年内,洪灾已经导致89万人死亡,1200万人流离失所。

这些流民或者乞讨,或者落草,加剧了社会不稳定的同时,也让几代人对“黄泛区”刻下了深深的偏见。

淮北之所以重要,除了漕运,还因为盐务。

以道光年间(1821—1850)为例,两淮盐场每年约为国家贡献了五百万两白银,占中央财政收入的八分之一左右。

水患使淮北赤贫容易理解,可是理论上能带来收入的盐务,实际上也加剧了民生的凋敝。

穷困和混乱的结果之一,就是大量男性无法得到配偶、组建家庭。普遍的困窘不仅破坏了一般的道德界限,也让他们采取了各种闹剧式的越轨行为,来疏解群体性的性压抑。在国家种种权衡利弊顾全大局的牺牲后,淮北终于不光经济文化,家庭关系生产关系也全面崩盘。

即使修复到苏北人均GDP追平全国的今天,也依然难以消灭闹扒灰的精神土壤,因此承受着来自看客对于淮北“人不行”的嘲讽。

新婚夜公公大闹(婚礼上公公强吻新娘儿媳妇)(13)

把他们标签化,可能是最简单的“把自己摘出去”的方式。这种本能的道德感很重要,它帮助我们判断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但是对一个成年人来说,只有本能的道德感就太过简单。

没有任何一种糟糕的习俗或习惯是因为那里的人特别坏,也没有一种文明和秩序是因为那里的人生来就特别优良。稳定有序的环境,能逐渐造就文明和礼让;对未来没有预期,必然带来礼崩乐坏。

如果有我们特别讨厌的东西,我们仅仅讨伐它还不够,还要明白它为什么产生,才能在未来避免它。

参考文献:

1. 马俊亚:《被牺牲的局部——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研究(1680-1949)》,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第一版;

2. 马俊亚:《地区性社会差异与淮北的初夜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3. 周运中:《苏皖历史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4月;

4. 吴云峰:《华中根据地婚姻习俗变革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5月;

5. 徐有光:《秩序边缘——清末捻变再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4月。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