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大学第二学历有价值吗(别让双一流重蹈985)

双一流大学第二学历有价值吗(别让双一流重蹈985)(1)

▲应聘者正在咨询招聘信息。图/新京报网

近日,石家庄市引发了2018年《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推出16条政策措施。其中,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成为石家庄引才聚才的新标准之一。

《措施》提出,对石家庄市现代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把“双一流”作为新的人才招聘标准,似乎正成为一种趋势。

譬如,呼和浩特市人社局今年4月发布的《2018年呼和浩特市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经认定的‘211’‘985’院校和"双一流"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优秀毕业生”作为了当地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最低条件之一。

▲双一流高校名单

我国在推出“双一流”建设时,就明确指出,“双一流”建设要克服985、211建设存在的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的弊端;并在公布“双一流”名单时,强调这只是建设名单,双一流要重视建设,并引入竞争机制,那些建设成效不佳的学校、学科将退出,而其他大学、学科也有机会进入建设名单。

但从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的人才政策看,“双一流”建设似乎仍在重复985、211建设的问题。这值得商榷:众所周知,我国985、211工程启动之初,也只是建设工程,但在建设过程中却变为了大学的等级、身份,这不但导致大学竞争的不平等,也催生了学历歧视。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提出非985、211不要,教育部还曾专门发文,要求教育系统的所有机构、部门在招聘人才时,不得提出985高校、211高校毕业这样的限制条件。那如今个别地方将“双一流”作为人才的标准,合理性自然也值得探究:这种用才助才的标准,会不会对非“双一流”大学、学科的学生不公平?有无违反“双一流”建设重视竞争的基本原则?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双一流”的标签化,也不利于基础教育淡化名校情结。按照这种人才评价趋势,高考升学,就会从以前追捧985、211,转而关注“双一流”。

我国正在推进的新高考改革,已经明确取消高考录取批次,就是希望取消高校一本、二本身份标签。而对“双一流”毕业生的“明码标价”,与此趋势相悖。

今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要突出品德评价,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要注重凭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

这也要求地方政府在引进人才中克服唯学历的惯性。以高校出身定待遇,的确更简单直接,却有违公平,也无益于营造各凭本事、百花齐放的人才竞争环境。

文/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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