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章咪佳

不仔细看,几乎会错过这件玉琮侧面刻画的图案,只有一个特别的角度能够看清,这是一棵树。对,不是浙江人熟悉的玉琮图案,神人兽面纹。

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1)

神树纹玉琮 2021年四川广汉三星堆三号祭祀坑出土四川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这件2021年三星堆三号祭祀坑考古新发现的神树纹玉琮,在时代上晚于良渚玉琮几千年。三星堆人将本土精神信仰世界中极为重要的神树纹,刻画在起源于浙江的器型玉琮上。不同的文化信仰之间,在一件经典器物上碰撞与融合。

更惊喜的是,此刻这件三星堆玉琮正在展厅里,与包括玉琮王在内的良渚古城反山遗址12号墓出土的全部6件玉琮,遥相呼应。

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2)

良渚古城反山遗址12号墓出土的6件玉琮

2022年9月20日,“越颂——中华文物中的浙江传奇”在浙江省博物馆武林馆区开展,

来自全国各地遗址和墓葬出土的共计148件(组)具有代表性的浙江元素文物共同展出。

这些文物是来自全国40家考古文博机构的收藏,囊括玉器、瓷器、漆器等十大器物类型,许多诸如新石器晚期三星堆出土玉琮,与新石器时代良渚古城遗址出土的玉琮这样具有时代、地域沿革、交融发展脉络的文物,都是首次跨越时空,来到共同的起源地浙江集合展示。

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3)

浙江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五千年来,越地独特的文明印记和文化符号,在中国历史和文物图景上构建了重要的一环:不仅在浙江当地留下了丰富的文物宝藏,更是流布全国甚至远及世界各地,印下了深浅不同的“浙江制造”标识——

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4)

战国越王者旨於睗剑浙江省博物馆藏

越王剑以其突出的历史与工艺价值,不仅见证了越国的兴盛与衰亡,也成为显示越人绝世才智与精湛工艺的不朽代表。

越王剑高超的铸剑技术,在合金的配比、剑首同心圆成型技术、剑刃的精磨水平、剑格装饰的加工和镶嵌技术、铭文的成型技术以及剑鞘制作技术等诸方面,无一不是最高水平。

“越颂”大展除了展出浙博镇馆之宝越王者旨於睗剑外,选取楚墓中出土越王剑四把,年代跨越者旨於睗至不光数代越王。其中,湖北荆门子陵岗楚墓出土的越王州句剑,河南周口淮阳王店乡南白楼出土越王剑,都是首次在浙江展出。

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5)

越窑青瓷葵口碗

1992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辽会同五年(942)耶律羽之墓出土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浙江是中国瓷器的发源地。东汉晚期,浙江上虞越窑首先创烧成功成熟的青瓷。到晚唐吴越时期,越窑青瓷工艺史上产生最负盛名的秘色瓷器。

技术的进步促使越窑青瓷从中晚唐开始被列为地方土贡。陕西法门寺地宫出土的秘色瓷器表明,越窑青瓷已成为皇家使用的贡御瓷器。

秘色瓷器也是外交活动中重要的进贡物品。北宋和辽境内出土的精美秘色瓷器,反映了吴越、宋、辽间的官方交往和贸易关系。

“越颂”展览同时展出了来自内蒙古的辽会同五年(942)耶律羽之墓、辽统和十一年(993)萧贵妃墓、辽开泰七年(1018)陈国公主墓出土的精美秘色瓷器。

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6)

北宋鎏金七宝阿育王银塔

2008年江苏南京秦淮区宝塔顶

北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长干寺地宫出土

南京市博物馆藏

南京北宋长干寺地宫出土的鎏金木胎七宝银阿育王塔,迄今发现的体型最大、制作最精美、工艺最复杂的阿育王塔,这件与吴越国历史文化关系密切的重器,在此次展览中,与雷峰塔地宫出土的两座阿育王塔在展厅的一条轴线上呼应。

而雷峰塔出土的这两座银阿育王塔,也如上述良渚反山遗址出土的6件玉琮,头一次在同一空间公开集体亮相:

银阿育王塔边上立着一个纯金小瓶,这是原本放置在塔身内供奉舍利的金瓶。当年雷峰塔倒,它也被压扁成了一小张金皮。

一座身形几乎一样的鎏金银阿育王塔,在旁边不动声色,它的小金瓶仍然在身上。如果你带一支小手电去展厅,从银鎏金阿育王塔的塔身侧面照进去,某个角度能看到这件圣物,它完好无损。

这样的细节充满了整一场展览的各个角落。它们正还原出不同历史时期,浙江文物的特点,传播与交流;构建中国文物地图中的浙江脉络,以解读更丰富和广阔的浙江地域文化,展现越人精神的蓬勃生命力。

此刻,立足越地,我们与世界对话:在全国,全世界寻找“浙江”。

绍兴有哪些大企(越颂大展)(7)

展览篇章目录

“越颂——中华文物中的浙江传奇”

“信仰·征战”篇

壹 玉琮

贰 越王剑

“技术·进奉”篇

叁 越窑青瓷

肆 秘色瓷

“永充供养”篇

伍 阿育王塔

陆 雕版印刷

“商品·贸易”篇

柒 湖州镜

捌 温州漆

玖 龙泉瓷

“湖山佳处”篇

拾 西湖图

展览信息

时间:2022年9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

地点:浙江省博物馆武林馆区地下一层临展厅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