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为什么建立县制(秦国为什么选择郡县制)
郡县制是起源于春秋楚武王时期,郡制起源于春秋秦穆公时期,法家人士将两者改革再合二为一,形成世人熟知的郡县制。郡县制是封建时代的中央集权产物,对后世影响深远,现代国家所用的行省制正是脱胎于古时候的郡县制。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就开始设置郡县,商鞅变法后在秦国设31县,设有多少郡就不得而知了。
秦国之强盛是一步步完成,不是单靠任何一方面的成功促使的,恰好郡县制是秦国成功的其中一面,令秦国有着一举强国的现象,从西陲小国到并吞天下;秦朝同样采取着郡县制来维持大一统王朝的局面,开两千余年的封建中央显赫。
类似郡县制这样的地方行政制度,并非商鞅首创和首用,从初设县制到商鞅变法确立郡县制,经过秦国十九代国君三百余年的努力经验,不断地总结、实验和尝试。这是秦国第一次设置郡县,在他们之前,离秦国较近的楚国和晋国等大小诸侯国早已开始在边地设置郡县,以备国君和中央快速调遣需要。不过他们并没有全面普及,而是像我们近代中国的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只采用小部分特殊地区作为试点。
当时各国均有郡县制,但商鞅在他们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改良,不似他们的郡县和封国无大区别。秦国在商鞅变法后的郡县制与其他诸侯国有着根本性的不同:郡县长官全由中央国君任免,郡县长官有一定的权力,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当周王室强盛时期,各诸侯国作为周朝统治基础承担起对周王室的种种义务,这让周朝的疆域一日壮大过一日,统治一日强国一日,但当周王室衰弱,尤其是在周平王东迁后,分封制的弊端越变越大。
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王朝,建立起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从政治到军事上的制度。而郡县制是配合秦始皇伟大政治制度蓝图的一大关键。中央官僚体系的运行需要郡县制搭配,否则形同虚设。秦国自商鞅变法开始,官僚制就在一步步取代了贵族制,非宗室贵族组成的官僚集团已经大到皇帝都不能忽视的地步。
秦朝设置郡县,以郡统县,先有三十六郡,后为四十九郡,县有一千多个,疆土之辽阔,远非夏商周所能比,各地之文字、语言、货币、风俗等尽有不同。秦朝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影响同化他们,由中央和皇帝直辖的郡县去办此事是最好不过的。郡县制下面还有保甲制和连坐法,更是将六国故民紧紧地控制住。
秦始皇不允许有独立的封地势力存在,秦始皇本人有莫大的权力欲望,不想分权他人。郡县制的推行,恰好是大大加强了君主专制,满足了秦始皇的私欲。还有一点,就是李斯等从上至下的法家官吏认可郡县制,让其推行全国没有很大的阻力。
郡县制的成功在顺兴了历史潮流,维护了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新兴军功和地主阶级的利益,为国家整合一切能使用的力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大大巩固和稳定了秦朝中央集权统治。秦国所有官方文书和地方文献记载,只有叛变的诸侯,没有叛变的郡县。分封的弊端刘邦张良等人明白,但由于刘邦代表的统治阶层出身实在是太卑微了,不过是秦朝黔首,权威不够深入人心,方采取折中的"郡国并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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