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

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鼓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制作了在路口行车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模拟动画,确定了当事人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供广大驾驶员参考。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1)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违法代码“1315,无信号灯路口不让优先通行车辆” 记3分罚款50元。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2)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违法代码“1316,无信号灯路口不让右方来车”记3分罚款50元。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3)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违法代码“1313,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行人”记3分罚款50元。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图中所示均为A车负全责。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4)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违法代码“1314,右转弯车不让行左转弯车辆”记3分罚款50元。

●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5)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和第五十一条(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违法代码“1313,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行人”记3分罚款50元。

●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6)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之规定。

违法代码“1212,强行右转弯”记2分罚款100元。

●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7)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

违法代码“1044,违反规定掉头”罚款200元。

违法代码“1345,危险地段掉头”罚款100元。

●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出现事故责任划分(路口行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这么划分)(8)

图中所示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违法代码“1208,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罚款200元。

买车用车不想被忽悠

关注车早茶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