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v全地形车越野(可能大家喜欢撒欢)
全地形车(ATV),也称为轻型多功能车(LUV),四轮摩托车,或简称为四轮摩托车,由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定义;是一种在低压轮胎上行驶的车辆,其座椅由操作员跨过,以及用于转向控制的车把。顾名思义,它旨在处理比大多数其他车辆更广泛的地形。虽然在某些国家/地区,它是街头合法的车辆,但在澳大利亚,美国或加拿大的大多数州,地区和省份中,它不是街头合法的。
根据目前的ANSI定义,ATV旨在供单个运营商使用,尽管一些公司已经开发了供运营商和一名乘客使用的ATV。这些全地形车被称为串联全地形车。
骑手像摩托车一样坐在上面并操作这些车辆,但是额外的车轮在较慢的速度下提供更大的稳定性。虽然大多数都配备了三轮或四轮,但六轮车型存在,并且历史上存在用于特殊应用。具有并排座椅的多用户类似物称为多功能地形车(UTV)或并排以区分车辆类别。这两个类别往往具有相似的动力总成部件。目前在美国销售的ATV的发动机尺寸(截至2008年的产品)从49到1,000 cc(3.0到61 cu in)不等。
皇家恩菲尔德于1893年建造并出售了第一辆动力四轮车。它有许多自行车部件,包括把手。皇家恩菲尔德类似于现代ATV风格的四轮摩托车,但被设计为一种用于道路使用的无马马车。
“ATV”一词最初是指非跨式,通常是六轮两栖ATV,例如Jiger公司生产的Jiger,机动无限公司生产的两栖动物,以及Allis-Chalmers制造公司在1960年代中期和1970年代早期生产的Terra Tiger。随着跨式全地形车的引入,AATV一词被引入以定义原始的两栖ATV类别。
第一辆三轮ATV是斯佩里 -兰德三甲。它于1967年被设计为底特律附近克兰布鲁克艺术学院的约翰·普莱辛格的研究生项目。Tricart采用静坐而不是坐姿式(类似于同时期的大轮玩具)。1968年,普莱辛格将Tricart的专利和设计权卖给了斯佩里-兰德纽荷兰公司,后者将其商业化生产。许多小型美国三轮车制造商紧随其后。当像本田这样的大型摩托车公司在1969年进入市场时,这些小型制造商无法竞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