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公司未备案怎么罚款(通力电梯上海分公司未按要求维保电梯近年来多次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通力电梯上海分公司或当事人)因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悉,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虹莘路3079号上海圣嘉门诊部一台在用的曳引式电梯(设备代码:31503101122014070041,登记证编号:梯沪LQ355)的维保单位。
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见该电梯底坑积水约2厘米,轿厢和对重缓冲器已超过使用期限。经查证,该电梯电子维保记录上显示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维保类型为半月保,状态为正常维保。执法人员调取2021年9月15日监控录像后发现,电梯维保员当天并未对该电梯进行维保。即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要求对该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另查证,该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缓冲器自2014年开始使用,使用期限为5年,截至案发已超过使用期限。 由于该电梯维保合同为全包合同,单次半月保也无相关费用凭证,故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力电梯上海分公司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7日。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通力电梯上海分公司已非首次因未按要求维保电梯被处罚。
2021年3月,该公司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125万元、罚款5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沪市监徐处〔2021〕042021000054号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上海地产馨衡酒店有限公司位于徐汇区衡山路12号内十七台使用中的电梯(内部编号L1~L17)的维保单位。内部编号L1~L5的曳引式电梯在2020年12月30日没有维保,内部编号L6~L12的曳引式电梯在2020年12月31日没有维保,内部编号L13~L17的曳引式电梯在2021年1月1日没有维保,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要求对上述十七台电梯进行半月维保。当事人上述十七台电梯维保费用合计为每半月11250元,维保费用为每季度末收取。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0年7月,该公司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沪市监黄处〔2020〕012019001737号显示,当事人作为黄浦区南京东路830号内4台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在2019年8月15日进行电梯季度维护保养时实际未开展“超速或非操纵逆转监测装置”项目的维保工作,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对涉案4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的行政处罚更是多达10余次。除了上述三个处罚外,2021年9月、2020年11月、2020年4月均因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分别被罚款3万元、2万元、3万元。
2020年1月该公司则因“应急救援电话未能24小时有效应答,或者在乘客被困报警后,未能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解困”被罚款2万元;2019年4月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万元;2018年因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被罚3次,累计处罚金额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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