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家安全日普法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2年4月15日,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啦!您知道什么行为会危害国家安全吗?一起听听检察官的提醒吧!
检察官提醒
严禁煽动暴力危害国家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严禁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的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严禁为境外势力窃取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除了上述行为,还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勾引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等行为同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必须严禁!
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每一个公民的担当和努力。让我们一起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共同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崇左检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