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把罪状告诉李善长(疑窦丛生的胡惟庸)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初二丞相胡惟庸被告发,正月初六被赐死,短短五天时间里,就将一个涉及朝廷众宰臣的谋反大案草草审结判处,受牵连的亲属和党羽达一万五千余人。足见朱元璋杀人之心早存,只不过让所谓的司法审判走一个过场而已。
在当时各方面的严酷禁锢之下,一般士人迫于权势,而御用文人为迎合上意,对该案的记载进行了各种隐讳修饰,所以在《实录》《正史》诸记载中反映出至来的早已不是真实的历史,而只是经统治者首肯的伪造赝制。现在要想恢复该案的历史本来面目已很是困难,不过我们从有关记载来分析,即可见其中多为诬陷、杜撰之类的东西。
明太祖朱元璋
毒死刘基案刘基,字伯温,浙江青田人。他博古通今,才智过人,早年投奔朱元璋。建国初,官至御史中丞兼太史令。然个性耿直傲岸,与朝中大臣都不相睦,与李善长、胡惟庸更是有矛盾,甚至互相攻击、倾轧。洪武四年,刘基就愤而辞官,辞官后一直抑郁寡欢,后又得病卧床不起。对如此一个重病、辞官之人,胡惟庸根本无须多去理会。
《明史·胡惟庸》说:“基病,帝遣惟庸挟医视。”这是朱元璋要胡惟庸代表朝廷去探视刘基的病。有什么理由说,胡惟庸会乘此机会对一个下野数年而没用的病人下毒?且刘伯温亦非等闲之辈,会一点也没有觉察?可以说毒死刘基,是不合情理的诬陷。
刘基
其他控告事项当时指责胡惟庸利诱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令其在外收集军马;自己与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马图籍,企图集亡命之徒谋反。陆仲亨、费聚直等到十年之后,李善长案发,才与李一起被诛杀,可见此时,绝没有陆、费诸事。另则,难道靠纠集一些地痞流氓、亡命之徒就能起兵造反?胡惟庸绝不至于如此幼稚。
在没有任何其他有关人证、物证的情况下,这类控告大多又是信口雌黄。再者,《明史.胡惟庸传》载:“会惟庸子驰马于市,坠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遂与人谋起事的说法更是谣传妄言。胡惟庸杀一个撞死自己儿子的车夫,这绝非一件值得大惊小怪之事,而说更为残暴的皇帝竟会要当朝宰相去给一个车夫偿命,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还说,胡宅井中生石笋,祖坟上夜有光烛天,都为瑞应、祥兆之类的迷信也纯属无稽之谈。最有趣的是“云奇告变”一事,说胡惟庸诡称府第井中出醴泉,邀帝临幸品尝,朱元璋同意。当车驾出西华门之际,内使云奇冲出道旁,勒马欲言,但气急话语不能达意。皇帝怒其不敬,命左右鞭杖打开。云奇被打得右臂将折,临死还用手指着胡府。朱元璋一时顿悟,便下车登城眺望,见胡府内刀枪林立,杀气冲天,便马上发羽林军掩杀到胡府,逮捕拷讯,认罪后处死。这段故事中,云奇为何许人,史无可考。学者后考出,该传奇故事出自嘉靖年间太监们的宫中谈资,先传说是大将蓝玉所为,后又附会胡案,实在是胡编乱造,属政治需要而已。
朱元璋也知用这些罪名杀人,不能服众,便一直在寻找新的罪名。
六年之后,居然还会有人揭发:“胡惟庸暗差庐州人充中书宣使李旺者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甚至有传言称:“胡惟庸通倭,倭人遣僧如瑶率兵四百余人,诈称入贡,且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欲掩执朱元璋。”似乎用倭兵四百人就能捕杀朱元璋,推翻大明王朝。用如此荒唐、可笑的编造作罪证,并把它用法律形式写入《御制大诰》,公之于世,其实只能进一步暴露出朱元璋诬罪杀人、做贼心虚的心理。
蓝玉之墓
八年之后,即洪武二十一年(1388),居然又揭发出胡惟庸勾结北方蒙古草原上的元军残部,企图声援谋反的罪行。据说左将军蓝玉率十五万大军,在沙漠中围剿元军残部时,意外捉到一个汉人俘虏,名叫封绩。此人自称是八年前胡惟庸派往元军求援的使者,由于胡案发而留在元军营。不过这次揭发出的罪名,主要不在胡惟庸案本身,而是瞄准胡的后台李善长。揭发者说,蓝玉将这个消息传回,先报之李善长。“善长匿不以闻”,并对蓝玉施加影响而放了封绩。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朝臣纷纷以此事上章弹劾李善长欺罔皇上,擅作威福。封绩再次被捕入狱,甚至连李府中仆人也起来告发李、胡当年密谋、通贿诸事。结果一代开国丞相、勋臣李善长以十恶大罪伏诛(一说赐死自缢),连同一家老小七十余口,满门抄斩。同时蔓引连坐,又杀一万五千余人,其中包括延庆侯唐胜宗、南雄侯赵庸、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等大小功臣,就连已故荥阳侯杨琼、济宁侯顾时等人也被追坐而诛其亲属。再如泰安知州王蒙曾去拜谒胡惟庸,在胡家看过画,就被按同党处死。这样,此案前后共杀戮三四万人。
至于封绩通敌一事,当时各种说法多有抵牾,实不足信,更何况是在胡案判决后八年才制造出来的罪名,所以朝中众臣对李善长被诛多有微词。如次年,虞部郎中王国用就上书为李善长诉冤,认为他拜相封公,已人臣之极,说他想佐助胡惟庸叛逆,实在是大谬不然的事。同时他与皇帝是儿女亲家,而与胡则是侄儿女亲家,中间又隔了一层。所以李善长何必冒如此大危险去谋反呢?出人意料的是,朱元璋览章竟也不怪罪。其实,朱元璋心中也清楚,只不过是想借此案铲除身边众权臣,以便自己独揽大权,实行专制统治而已。
明孝陵
经过此案后,朱元璋下诏规定:“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九)显然,朱元璋杀开国三位丞相的目的即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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