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机票退改签有什么规定(春节期间机票免费退改签)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王眉灵,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春节机票退改签有什么规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春节机票退改签有什么规定(春节期间机票免费退改签)

春节机票退改签有什么规定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王眉灵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月26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购买1月28日—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

具体退改规则为: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于本政策。

截至记者发稿时,川航、东航、春秋航空、国航、南航、中国联合航空、吉祥航空、华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已经相继发布具体退改规则。

具体退改政策附后:

川航:

一、 适用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购买(或换开)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含)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7天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前(含)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已办理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东航、上海航空:

一、适用范围

(一)自北京时间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期间,行程包含未使用国内航段的客票。

(二)适用东方航空781开头客票,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航班或挂MU/FM航班号代码共享航班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取消规则: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2.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7天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二)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变更航班日期至2021年6月 30日(含)前有可利用座位航班一-次, 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再次变更依据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2.1月27日前已申请办理改期的客票不支持补退或再次改期。

(三)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按非自愿规定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1月27日前已申请退票的客票不支持补退。

三、办理渠道

(一)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东航APP,或旅行社、代理点、携程、飞猪、去哪儿等第三方平台)。

(二)东航24小时客服热线: 95530。

海外用户请拨打: 0086- -21-20695530.

(三)东航官方微信(中国东方航空),输入并发送“人工”转接办理。

(四)东航APP手机客户端,点击“我的”页面右上角.“在线客服”办理。

春秋航空:

尊敬的旅客: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航班。

二、 退改规定

(一)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年2月3日(含)之间,需在2021年1月27日0时以后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

变更: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不收任何费用;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二)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需在2021年1月27日0时以后至航班起飞提前7天(即航班起飞时间提前7*24小时以外)提出变更或退票。

变更: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不收任何费用;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经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费用。

(四)2021年1月15日春秋航空官方发布的《春秋航空关于调整涉及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特殊退改规定的公告》同时失效,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退改以此版本为准。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变更:

仅支持客服人工办理。目前客服来电非常集中,可能无法为您提供及时服务,建议您通过春秋航空APP在线客服或点击 https://t.ch.com/gXDqM44 寻求支持。

退票:

(一) 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二) 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三) 登录自助退改链接:https://t.ch.com/fFYM8 ;

(四) 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 —“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国航: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旅行日期在2021年1月27日至3月8日期间999开头客票的旅客,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办理一次客票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相同航线国航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1月27日至2月3日期间的旅客,在1月27日0时以后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期间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第7天)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要求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已经办理过一次免费变更再次要求变更或退票的旅客、以及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退改。

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如已确定取消春运期间出行计划,请尽快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退票或航班变更申请。对于需要办理客票变更的旅客,如尚未确定旅行日期可以先行取消座位,待确定旅行日期后再变更航班。

南航:

一、 适用客票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在客票适用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办理免费退票或免费变更一次,免除费用包括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但必须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当日)以上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四、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或签转。

五、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联合航空:

一、客票适用范围

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的中国联合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客票。

二、客票退改要求

(一)变更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二)退票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补退政策

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退改费用不予补退。

三、办理渠道

(一)通过中国联合航空官网、移动官网、手机APP客户端、官方微信账号购买的客票,可直接登录个人账号在订单详情界面提交“非自愿-疫情影响”办理退票。

(二)其他渠道购买,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旅行社、代理、第三方购票网站等)。

(三)中国联合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400-102-6666。

华夏航空:

一、适用日期及航班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含)前购买987票证(含经停)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 G5 航班号的代码 共享航班、华夏通程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 日(含) 至 2021 年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

二、客票特殊处理规则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客票:

1、文件编号:HX-YXZX-XS-2021-022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含)至2月3日(含)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2、乘机日期在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 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 7 天提出退票 或改期申请的。

可享受以下特殊政策:

(一)变更

可免费更改一次华夏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行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

若旅客第二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之后的航班,依照《华夏航空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办理。

(二)退票

满足适用日期及航班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 票地办理退票,免退票手续费。

(三)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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