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伍安置地填错了(入伍时的名字有误)
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咨询:
你好军路,我是2010年从浙江省金华入伍,准备2022年退役的一名军士,现在遇到一件棘手的事情需要咱们军路帮忙指条路,具体情况是:
本人入伍时因办理业务的人员将我的姓名填写错误(刘晓明错写成刘小明)导致后面所有的档案资料都是用刘小明填写的,我那时候年龄小在询问军务科的时候被告知说地方有我的原始档案,退伍回去就回改回去,不影响啥,我也没当回事,但是现在我面临退役的时候听朋友说如果部队档案中的姓名错误的话会直接影响我的退役后的手续办理,我想问下这个该怎么办?很棘手!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各地常驻户口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军人退出现役的,应当由本人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跨省异地安置的,还需提交入伍前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1、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接收介绍信,原件1份;退役证,原件1份;落户的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不需提供),原件1份;单独立户的提交本人及配偶房屋权属证,原件1份。”
这里的姓名等信息需要与你入伍前被注销的户籍信息相匹配,像你这种情况确实无法完成顺利落户。
据小编与浙江省户籍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了解,对于你这种情况可以依照这条规定执行即可:“办理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时,发现其注销户口登记与现申报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要求其提交部队或其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认定)身份信息等证明,在查明事实、确认身份信息后,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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