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电动车违规充电(广东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

禁止电动车违规充电(广东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1)

7月2日傍晚,家住广州海珠区的陶先生想像往常一样,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卸下拿回家时,却受到了小区物业的阻拦:“政府有规定,今天起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不能带回家充电了。”在物业的指引下,陶先生找到了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域,使用那里的公共充电桩充上了电。

广东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专家:应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7月1日起,广东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禁止电动车违规充电(广东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2)

一小区内停车区域四周均设置了栏杆等物理隔离装置。

记者走访广州市多个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都已建设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充电区域,但仍有部分老旧、开放小区未设置,导致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回家充电的情况依然存在。

调查

群众对停车、充电区域要求高

陶先生居住的是一个建于上世纪的老小区,院内只有一个简易的自行车棚,但最近物业已安装了充电桩并投入使用。

“虽然安全,但价格贵。”陶先生算了笔账,在家充电是居民用电电费,充满电只花1元钱左右,但用充电桩至少要3元。“买电动自行车是想省钱,现在充电又贵了些。”他有点无奈。

除了电费外,车主们对停车区域的安全配置也十分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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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一小区内配备了充电桩专用区域。

记者走访白云区白云大道南的某小区时发现,该小区建设了有安保措施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区,不仅解决了业主对充电的需求,甚至吸引了其他小区的业主来此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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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上红色的装备为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

该小区因为建成时间晚且为知名物业公司管理,在小区外单独划分了电动自行车专门停车区,并安装了公共充电桩。“车棚周围有栏杆,顶上有灭火喷淋装置,进出口还有摄像头,我的车比较贵,停在这里感觉更安全。”一位外小区业主对记者表示,自己所居住的小区虽然有电动自行车停车区,但无人看守,因此他宁愿绕点远路,多花点钱也要停放在这个小区。“不过这里的充电桩也有限,那么多电动车,有时候充电也要排队看运气。”他说。

广州市政协委员、民盟广州市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谭国戬表示,一些地方的空间不足以改建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停车区域或充电区域,需要重新规划和建设,如果一方面要求市民规范使用电动车自行车,另一方面又不提供对应的条件,那和单方面禁止也没有什么区别。

疑惑

为何不能带回家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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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两轮电动车社会保有量达到2500万辆。

《实施办法》为何要求不能将电动自行车带回家充电?根据广东省电动车商会联合各大品牌和各地办事处对全省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1底,广东省两轮电动车社会保有量达到2500万辆,而由此引发的火灾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近1.8万起、死亡57人。

电动自行车普遍使用的锂电池是主要原因。据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介绍,锂电池的工作原理是正、负极中间有一个薄膜,电流不断往返,形成充放电。“但因为薄膜非常薄,一旦受到任何的挤压,甚至锂电池长时间的来回充放电,都容易形成内部短路。” 而目前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产品车身材料基本不具备防火阻燃要求,一旦发生短路等电气故障,即会出现明火,随即全车起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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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某小区楼道门前停放着大量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

此外,据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处专业二级指挥长童三伏介绍,锂电池在没有充电的情况下,电池也有可能发生内部故障,导致起火。根据广州消防救援支队的统计,电动车引发火灾的实际案例中,有约50%的电动车在起火时并未处于充电状态。

“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一直是近年来百姓关注的重点。新修订的办法在我省消防法规中首次实现创新突破。”据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吴和俊表示,办法除了要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有专用停放和充电场所,还规定此类场所要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及防火分隔措施。

未来

群众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实施办法》的正式实施只是开始,下一步还需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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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城中村巷道内停放了电动自行车。

近期,全省消防部门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知识科普。肇庆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进多个社区,对社区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办法》出台后,面对违法行为,我们就有法可依,督促群众或单位按照规定去实施,按照规范去执行。”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干部伍志科说。

在江门市,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一直注重排查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私拉电线充电等违法行为。“我们采取了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监管模式,加强市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充电行为。”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周飞说。

但是在《实施办法》实际落地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与挑战。一位老小区的物管主任坦言,对业主违法行为的劝阻,物管有点有心无力。“我们没有执法权,怎么让业主听我们的?但我们不管的话又会被罚款。只能是倡导大家都自觉起来。”他说。

对此,谭国戬提出建议物业公司应当要及时与业主商量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有在小区公共区域内管理业主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权利;作为房东,要切实履行适租义务,保证房屋本身是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并友善提醒租客注意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公安等执法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响应新规,做好人员培训和人员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帮助新规落实;作为车主更是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记者】 关喜如意 汪棹桴

【摄影】张冠军

【剪辑】万稳龙

【作者】 关喜如意;张冠军;万稳龙;汪棹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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