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经营业务会计分录 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

其他经营业务会计分录 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1)

“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小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及相关的税金和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出租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等。企业附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业务支出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以原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原材料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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