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有偿使用宅基地是怎么回事)
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存在着不少宅基地超标占用、闲置浪费、一户多宅等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有些地方采用了有偿使用宅基地的方法,就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经农户自主申请,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一定数额的有偿使用费,获取其超占宅基地使用权。
有偿使用宅基地主要是为了促使宅基地有序退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土地公有制性质,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逐步解决超占、一户多宅等历史问题。
各地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不同,举例如下:
1.广西覃塘
根据2021年4月30日《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覃塘区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覃政规〔2021〕1号),覃塘区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为一次性收取300元/m²的有偿使用费。
2.海南文昌
根据2021年5月17日《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办法(试行)>》(文府办规〔2021〕20号),文昌市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金额=宅基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有偿使用面积×住宅用地(农村集体)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3.山东巨野
根据2020年5月2日《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巨野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巨自然资规发〔2020〕8号),巨野县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为:
①一户一宅的,有偿使用根据其超起征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超出面积不足200m²部分按每年2元/m²计费;超出面积大于等于200m²部分按每年5元/m²计费。
②一户多宅的,其中一宅超法定面积的,超过部分与多宅部分累计按照阶梯式计费;一宅未超法定面积的,多宅部分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剩余面积按照阶梯式计费。
③经营性用地,占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外的空闲地、坑塘等按实际占地面积每年2元/m²收费。
关注我,读懂农业农村!为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