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可以赔三辆事故车么(9个月后发现是事故车)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买车的人越来越多

但若花了新车的钱

买到了一辆“事故车”

那该如何维权呢?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小谢花了10万余元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

2021年3月,小谢发现该车右前方车门螺丝生锈,遂联系4S店;同年6月,小谢因交通事故对车辆进行维修;7月,小谢又发现该车右侧前后门存在色差,遂要求4S店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

经当场拆卸,发现右前方车门内部存在一条因钣金修复留下的20公分左右的锈点痕迹。

小谢认为4S店将经过维修的事故车作为新车出售,属欺诈行为,故诉至江宁区法院,要求4S店退还全部购车款,并按照购车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退一赔三可以赔三辆事故车么(9个月后发现是事故车)(1)

4S店 :

1.案涉车辆在交付时双方已对车辆漆面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原告当时并未提出异议;

2.案涉车辆是否存在钣金做漆问题,以及修复痕迹形成的原因和时间均不能确定。

江宁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小谢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本案中,小谢发现案涉车辆问题时,距离交付时间已超过6个月,且小谢使用期间内曾因发生交通事故对车辆进行过维修,故小谢应就案涉车辆在交付时即存在质量瑕疵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审理中,法院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并告知小谢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小谢未预缴费用导致鉴定程序无法启动,最终无法确定案涉车辆问题的形成原因和时间。

小谢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经营者欺诈行为实行“退一赔三”的规定,体现了诚信经营原则。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注意对发现的产品问题及时留存证据,并向商家反馈沟通,以便确认产品问题的形成原因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部分产品发现瑕疵时间距离交付超过6个月以上的情形,消费者需自行承担证明产品瑕疵产生的时间和形成原因的责任,并配合法院通过鉴定等手段查明事实,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