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混合运算最佳答案(有温度的数学)
分数乘法运算法则的探索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分数的“份数意义”,二是分数的“除法意义”。教材中安排的是从“份数意义”出发推导分数乘分数的算法。我想可能是份数意义更直观,更容易理解。分数乘分数是两次平均分同一个单位“1”,这就涉及到这样两个问题:两次平均分的总份数是多少;一共取了这样的多少份。这里有个难点是单位“1”没变,但是如果对分数的份数意义掌握的不好就很难理解“两次平均分同一个单位‘1’”这一事实。如教材中的例子:1/2公顷的1/5是多少。第一次平均分:“1/2公顷”把1公顷看作单位“1”平均分成2份,取这样的1份。第二次平均分:“1/2公顷×1/5”把1/2公顷平均分成5份,取这样的1份。似乎第二次平均分的单位“1”是1/2公顷,不是,虽然第二次平均分的是单位“1”(1公顷)的一部分,表面上看没有将1公顷分完,但结果已经有了,平均分的总份数是(2×5),取了这样的1份,即1大份中的1小份,也就是1个1份。如果是2/3公顷×3/5,分子是2×3,表示2个3份,每大份里取3小份。这里的关键是平均分的“总份数”,单位“1”的一半被平均分成5份,想象一下,整个单位“1”被平均分成了多少份,是2个5份。这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简便分法,“以小见大、以部分见整体,窥一斑而见全貌”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当然这里有形式运算思维的参与,平均分的总份数要经过运算得出,这也是一部分六年级学生不明白的原因。六年级学生虽然开始进入形式运算阶段,但也不是齐步走,到了12岁,心智发展同样是有快有慢。无论怎样,这样的算理还是要讲,因为最终要帮助学生建立分数乘分数的运算模型,模型中关键部分也就是“分母×分母=平均分的总份数”、“分子×分子=取的总份数”。
根据分数的“除法意义”推导”分数乘分数”法则:
由于根据“除法意义”推导分数乘法法则比较抽象,所以,在小学分数乘法的逻辑起点是“分数的份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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