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制内容(环境保护责任制)

环境保护责任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环境保护责任制内容?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环境保护责任制内容(环境保护责任制)

环境保护责任制内容

环境保护责任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谁污染、谁负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制度规定了各级人员和单位环保工作职责,达到责任明确,切实保障公司环境保护的目的。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3.2 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3.3 环保管理部门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和相关单位是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单位。

3.5 公司各级人员是环境保护的实施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总 经 理 4.1.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外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a) 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b) 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批准重大环保投资项目,保证公司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d)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 审定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改进公司环境管理绩效。 f) 及时、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4.1.2 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4.1.3 设立环保管理机构,为环保管理提供资源保障。

4.1.4 督促开展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1.5 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必须有环保技术指标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4.1.6 检查并考核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4.1.7 支持、配合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工作。

4.2 生产副总经理 4.2.1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搞好环保工作。生产副总经理外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4.2.2 领导、支持和指导环保部门的工作,为环保工作配置资源;督促、指导各单位搞好环保工作。

4.2.3 听取安全环保部对环保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环保工作方面的问题。

4.2.4 审定环境保护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 4.2.5 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4.3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 4.3.1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 4.3.2 听取所辖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持续改进所辖部门环境管理成效。

4.4 总工程师(包括副职) 4.4.1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对公司的环保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技术问题负责。4.4.2 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公司环保工作水平。 4.4.3 审核公司级有关环保技术方面的技改技措。

4.5 党委书记(包括副书记)

4.5.1 对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监督,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4.5.2 听取所辖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持续改进所辖部门环境管理绩效。

4.6 工会主席(包括副主席) 4.6.1 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4.6.2 对公司环保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环保隐患和职业危害督促及时整改。支持员工的合理要求,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4.6.3 把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列入职代会的议事日程。

4.7 部门经理(包括副职) 4.7.1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4.7.2 组织管辖业务范围内环保技术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和审核工作,并负责贯彻实施。

4.7.3 组织检查管辖业务范围的环保工作,督促存在隐患的及时整改。

4.7.4 按照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对口相关方的环境管理。

4.7.5 对主管的新、改、扩建项目和检修项目的环境保护负责。

4.7.6 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4.8 车间主任(包括副职) 4.8.1 车间主任是车间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

4.8.2 组织制(修)订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4.8.3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经常性的环境保护教育。传达、落实公司综合调度会、生产调度会等对环境保护的要求。4.8.4 对管辖范围内的环保装置正常运行负责。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环境不受污染。4.8.5 执行公司环保部门的工作指令;支持、指导本单位环保工作。

4.8.6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污染事故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门。4.8.7 按照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对口相关方的环境管理。

4.8.8 对本单位环保治理装置的稳定运行负责。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报公司环保部门同意。

4.9 工程技术人员 4.9.1 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4.9.2 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 4.9.3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控制“三废”排放。 4.9.4 编制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保操作规程、方案,落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环境不受污染。 4.9.5 参加本职业务范围内的污染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

4.10 环保员4.10.1 在单位正、副职领导下,负责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公司环保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环保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4.10.2 制(修)订、审查车间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4.10.3 建立环保工作台帐及档案,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环保工作情况。4.10.4 深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确保 “三废”排放符合要求。

4.10.5 参加车间改、扩建工程中环保措施的审查,设备检修环保措施审查以及工艺条件变更环保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10.6 负责单位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4.10.7 对班组环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11 班(组)长 4.11.1 班组长是班组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对班组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4.11.2 严格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预防污染事故。对本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4.11.3 组织检查并采取措施消除跑、冒、滴、漏,降低作业场所尘、毒含量,实现节能降耗、保护环境。4.11.4 组织本班组各类污染(超标)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4.11.5 对当班期间责任区内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负责。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报经单位领导同意。

4.12 员工 4.12.1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全责。

4.12.2 严格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4.12.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责任区域的“三废”排放符合要求。 4.12.4 保持工作、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做到文明生产。4.12.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对明知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或因本人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

4.13 生产管理部门

4.13.1 组织制定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环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环境保护制度,确保装置运行稳定,“三废”排放符合指标要求。

4.13.2 组织编制操作方案、工艺规程,其中应有环保内容。将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工艺考核。 4.13.3 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环保措施计划;在制定技术改造、增产节约的措施计划时,必须包括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4.13.4 在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时,应包括环保内容。4.13.5 负责制订各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确保开、停车及事故情况下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符合相应要求。

4.13.6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管理。4.13.7 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经公司环保部门同意。

4.14 设备管理部门

4.14.1 组织制定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环保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和考核。

4.14.2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14.3 负责安排、落实环保隐患整改和技措项目实施。4.14.4 负责监督检修等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4.14.5 对在用放射性物品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关档案;建立放射性物品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负责执行与考核。

4.14.6 负责公司从事放射性人员的教育、考核,并建立相应档案。

4.14.7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15 环保管理部门4.15.1 环保管理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 4.15.2 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15.3 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境目标、指标体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5.4 负责公司环保技术教育,组织监测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负责监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工作。4.15.5 定期组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司尘、毒严重岗位进行监测与评价。

4.15.6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有权对各单位环保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考核建议;有权对影响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提出批评、考核;有权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违反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考核。

4.15.7 负责公司“三废”排放及应急救援监测的分析与评价工作;定期组织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公司环境现状进行监测与评价。

4.15.8 监督各单位“三废”排放的控制,不断改进环境成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4.15.9 协调、组织公司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建成后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监督“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报批的相关手续。4 15.10 积极推广、应用环保先进技术;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环保装置运行的可靠性和管理水平。

4. 15.11 在授权或职责范围内代表公司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搞好环保工作,按要求报送环保资料。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4. 15.12 负责放射性技术应用装备的监督管理及协调相关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定期组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司放射性技术应用装备设施进行检测与评价。

4.15.13 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档案。

4.15.14 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

4.16 技术管理部门

4.16.1 在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时,必须把环境保护纳入同步规划中。

4.16.2 在项目开发、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标准。必须同时考虑环境保护,贯彻“三同时”制度。

4.16.3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做出环境评价,提出环保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环保技术的可靠性。不得使用淘汰的技术。

4.16.4 在审批技改和技术措施项目时,必须落实环保措施。

4.16.5 在编制技术标准、规范时,必须考虑环保的内容。

4.17 工程管理部门

4.17.1 组织制定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环保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和考核。

4.17.2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17.3 公司新、改、扩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标准,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技术负责。 4.17.4 在所设计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中,必须落实环境保护的措施,并有相应专篇。

4.17.5 负责环保技改和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4.18 经营部们4.18.1 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运输和保管工作。负责生产性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废塑料制品的回收清运与处置;负责其相应固体废弃物的标示与管理。4.18.2 制(修)订部门环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8.3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19 总经理办公室

4.19.1 制订(修订)部门环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9.2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19.3 负责公司厂容厂貌、固体废弃物分类及管理等工作。

4.20 财务部4.20.1 提供环保项目(含技改技措)投入的费用保障。 4.20.2 提供各种依法进行的监测、环保教育等经费保障。

4.21 电仪车间

4.21.1 对在用放射性物品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关档案;建立放射性物品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负责执行与考核。

4.21.2 负责公司从事放射性人员的教育、考核,并建立相应档案。

4.21.3 对检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4.22 检修车间

负责落实检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对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

4.23 产品生产车间

4.23.1 负责制订本单位的环保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4.23.2 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与考核。

4.23.3 负责本单位产品实现过程的环保管理,对环保治理装置运行可靠性负责。

4.23.4 对“三废”排放的符合性负责。

4.24 中化车间

4.24.1 负责按规定对公司“三废”排放、环境空气、噪声进行监测;负责设备检修和事故

排放监测;负责环保治理装置运行考核监测;负责工业卫生监测。

4.24.2 发生污染事故时,负责或参与污染事故调查监测。

4.24.3 完成临时下达的监测任务。

4.24.4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标准。组织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

训,提高素质,保证监测质量。

4.24.5 负责环境监测资料、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建立健全各类监测档案和监测台账。对

环境监测结果负责。

4.24.6 对分析废液、废料的管理与处置负责。

4.25 其他部门 4.25.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环保规章制度。

4.25.2 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5 考核管理

各单位和各级人员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失误的,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书》、《HSE考核管理办法》等进行考核。造成伤亡事故的依照相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提出并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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