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代孕骗局(商业代孕罪与罚)
2013年,英国BBC电视台拍摄了一部纪录片《代孕者之家》,描述了2002年以来蓬勃发展的印度代孕产业,由此,印度曾被全世界称为“代孕天堂”。虽然除了少数几个国家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陆续禁止“商业代孕”,但商业代孕所引发的由来已久的伦理、道德和法律争议依然存在。
所谓“代孕”,即“借腹生子”,代人生育。
2013年,英国BBC电视台拍摄了一部纪录片《代孕者之家》。纪录片中,澳大利亚人山姆的妻子亚娜来自塞尔维亚,她得过一次重病后,再也无法生育。在澳大利亚,2009年开始允许异性夫妻无偿代孕,2017年起允许同性夫妻无偿代孕,不过,这远远无法满足人们对代孕的需求,但商业代孕属于违法行为。
山姆和亚娜于是来到了印度古吉拉特邦阿南德县的阿肯夏不孕诊所,向帕特尔医生支付了2.8万美元寻求代孕,终于在等待了11年后有了自己的宝宝。他们的代孕者来自当地的一个村子,她收了八千美元的报酬——而这位代孕妈妈只是代孕屋中数百位之一。
在过去十几年里,代孕屋的负责人帕特尔已经用试管婴儿代孕技术,亲自接生了数百位婴儿,这里被誉为“世界上最大的代孕工厂”。
2004年,帕特尔医生的诊所在代孕合法两年后,就首次在印度开创了跨国代孕的先河,并接受了多家西方媒体的报道。2007年,美国著名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在自己的脱口秀节目上讨论了阿肯夏诊所,这家快速成长的诊所立刻一夜成名。
如今,阿肯夏诊所以每周将近一名婴儿的速度提供契约代孕婴儿。它声称,他们的等待名单上有多达数百人。更有新闻指出,该诊所每周至少会收到十几位新顾客,询问有关代孕母亲的事宜。
对于代孕这件事,帕特尔认为,“有人说过,人有两个本能,一个是求生,另一个是繁衍。我们做代孕服务时,有一对希望繁衍的夫妇,也有一位想要生存下去的代孕者来帮助他们。通过代孕,她可以拿到钱。这样就满足了她生存下去的本能。”
阿肯夏诊所把代孕包装成一半是生意、一半是姐妹情谊的交易形象,坚称妇女提供子宫是出于一种共有的责任感,并不是单纯因为她们需要钱。
尽管有许多赞扬的新闻,但也有文章对帕特尔和诊所的做法提出异议甚至抨击。将代孕妈妈隔绝在有人看守的宿舍里,也是阿肯夏诊所颇具争议的做法。她们在九个月怀孕期间,一直受到严密的监视。
在这里,代孕妈妈不是囚犯,但不能自由离开,被允许偶尔前来探视。户外活动是被禁止的,就算只在街上走走也不行——她们必须先在诊所预约,或经过督察特殊允许才行。在这里,她们只做三件事——坐着、聊天和睡觉,唯一的娱乐就是一台播放着古茶拉底肥皂剧的电视机。诊所给出的理由是:有助于医疗监测,也为代孕妈妈提供比家乡更好的环境。
其实,诊所并不担心妇女会想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之所以要密切监控,是因为担心有些妇女会自行投入这门产业。阿肯夏诊所从来都不缺少想要做代孕的申请者。这些妇女全都已婚,至少生过一个孩子。
在开始代孕前,帕特尔明确告诉每一位代孕妈妈,九个月后生下来的婴儿属于委托人,要把代孕这件事看作是照顾在自己家住的客人,然后让他离开。
尽管如此,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一下子接受和孩子的分离。来自美国的阿肯夏诊所顾客科恩回忆起和代孕妈妈移交孩子丹妮尔的情况:“她的眼神流露出强烈的情感。这对她而言很困难,你可以看出她有多么关心丹妮尔。”不过,丹妮尔终究还是必须跟代孕妈妈分离。
2002年,印度让代孕合法化,这是其医疗观光政策的重要一步。这意味着,在印度可低价孕育胎儿,不会受到政府官僚和法律阻碍。印度代孕从此得以稳定而蓬勃发展,成为“世界代孕天堂”。在印度,有超过3000家生育中心,每年全球70%以上的代孕宝宝在此出生,靠代孕创收至少23亿美元。
印度拥有着世界上1/3的贫困人口,很多家庭里的男性劳动力,一个月才能挣80美元。每个代孕妈妈一次可以赚取近八千美元,假如孩子是双胞胎,可以多拿两千美元。这笔钱不是小数目,而她们平时工作的每月薪酬平均不超过30美元,这笔巨款足以改变她们的人生。不过,中间商拿了不少差价。但是假如流产了,那么只能拿到600到1200美元。
寻求代孕的外国人为什么相信印度的医院和医生?
首先,印度医生很大一部分在欧美国家接受过医疗训练,熟悉代孕程序和最新技术。其次,英文是印度的官方语言之一,可以让来自国外的顾客无语言交流之忧。第三,最重要的是高效、高性价比,这是印度代孕的“杀手锏”。从体外受精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帕特尔的诊所收取1.5万到2万美元费用。虽然美国有少数几个州允许有偿代孕,但足月生出孩子的代价却是5万至10万美元不等。
“商业代孕”并非毫无风险。对代孕妈妈来说,生产时往往采取剖腹产,还要承受药物损害、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等更多的风险和伤害。一旦出现医疗纠纷,酿成事故,在医疗事故法律并不完善的印,这又将是另外一场病人与生命的赛跑。
2009年5月,年轻的代孕母亲伊丝瓦莉就在印度南方的泰米尔纳德邦哥印拜陀市的依思沃利生育中心生产后死亡。当时,中心毫无准备,无法处理并发症,但孩子还是依照合约送到顾客手里,更否认有任何不法行为。虽然其丈夫向警方投诉,最后官方的调查也敷衍了事。没人有权力调查这类案例,也无法确定哪个部门来负责管制和监督。
在印度,像阿肯夏这样的诊所基于经济原因,会确保胚胎的健康。然而,诊所若想缩减代孕妈妈费用与产后照护用来降低成本的话,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的,而且出事的话,也没有法规确保他们会负责。
代孕宝宝所需的程序也很复杂。在印度通过代孕出生的小孩,在一些国家可能会被法律上认为无国籍或无父母,这取决于所在国家的法律。
2012年,印度政府禁止外国同性恋客户寻求代孕。2015年10月,印度内政部停止向寻求代孕的外国人颁发签证,极大地加大了跨国代孕的难度。但因为经济等诸多原因,印度的代孕妈妈仍是澳大利亚最愿意选择的代孕对象。
据统计,印度代孕机构受理的请求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来自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议员格莱姆·佩雷特说,“在过去五年中,有多达800名通过国际商业代孕出生的婴儿进入我国境内,这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事。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攀升。”
“代孕”是欧洲人类生育及胚胎学协会十大伦理课题之一。根据孩子与代孕者有无血缘关系,代孕分为“部分代孕”和“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是指通过人工受精方法使不孕夫妇男方的精子和代孕者的卵子结合受孕,代孕者就是孩子生物学意义上的母亲。“完全代孕”是指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将不孕夫妇的胚胎植入代母的子宫,代孕者与孩子无任何血缘关系。
1986年3月27日,美国代孕妈妈玛丽·贝丝经过数次人工受精后,生下了自己的卵子和威廉·斯特恩的精子受孕的女婴。她和丈夫为其取名为梅丽莎,人们则将其称为“婴儿M (Baby-M)”。婴儿M应该按照契约交给斯特恩夫妇,但贝丝夫妇与斯特恩夫妇就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双方一直上诉至新泽西高等法院。这就是代孕界最有名的“婴儿M”案。美国当时没有代孕方面的立法和判例可以遵循,所以,该代孕方式不过是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和“自发选择”。
最终,新泽西最高法院判定孩子的监护权归斯特恩夫妇,理由不是依据代孕契约的效力,而是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抚养和成长的父母标准来判定监护权的归属。
之后,该州就出台法律,规定类似出生的小孩均归基因父母所有,但同时规定代母有权去照看小孩并参与到成长过程中。
该案的启示是,各国和地区的代孕法律法规各不相同,存在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有些法律倾向于保护代孕者,有些倾向于保护寻找代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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