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海南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0日消息(记者 韩星)9月30日,海南省民政厅印发《海南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下简称《工作指引》),细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标准,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从事养老服务提供发展方向和工作引导,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海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海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0日消息(记者 韩星)9月30日,海南省民政厅印发《海南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下简称《工作指引》),细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标准,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从事养老服务提供发展方向和工作引导,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
《工作指引》指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城乡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升服务能力,对有经济能力和服务要求的老年人实行有偿服务。各市县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
《工作指引》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包括专业照护类、助餐服务类、医养结合类、健康促进类、家庭支持类、精神文化类、安全援助服务、智慧养老等8大类14个服务项目,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针对本社区内老年人需求和资源情况,自主确定个性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老年认知障碍社区干预服务、家庭生活服务、老年优待服务、法律咨询与维权服务、老年社会参与服务等。
在智慧养老方面,《工作指引》明确,各市县(区)依托现有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专业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连接市县(区)、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形成三级服务网络,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精神慰藉、健康管理等服务。各市县可结合实际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提升居家照护能力。依托“养老通”微信小程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机构价格查询、地址定位和导航、详情展示、用户评价留言等功能。
《工作指引》支持辖区内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向社区开放,公办养老机构要率先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
《工作指引》提出,对纳入分散供养的高龄、失能、残疾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并根据市县经济实力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有条件的市县可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中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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