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自己的权责发生原则(浅析管理中的权-责-利)
近日在和一个体户在探讨用人问题,听到:现在的人太难用了、太难招了、太难留...何解?
笔者觉得这问题必须回到问题的本质——用人有本质:为什么用人?用人解决什么问题?如何用人?
可能是我们的思路是这样的:因为存在问题才要人来解决?——这样的应该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因要做什么what而引出为什么要why),其实对照以上我们会发现怎么用“how”好像也是个点之一,其实很多时候这点才是管理的关键;
如何用好一个人,笔者觉得要做好基于“人性”而引出的一个模型,如下:
1、师出有名:讲的是权力的“权”,做这件事,组织给我什么名衔,我有什么权力,什么是可以自行发挥不需要向上管理;什么是需要向上汇报的?
2、明确目标:我的目标是什么?具体是什么任务?各自的指标如何?而不是让一个人尽力(从能力的角度来说,这无法定量)
3、收获利益:解决了问题达到了目标,我能获得什么利益?
——只有设定了以上“等边三角形”一个岗位才会窂靠,有责无权无法正常运作;有权无责会让人失去自我,沉醉于权力;有责无利、有权无利会让一个人失去动力;所以很多人说管理是一个“平衡”的游戏,只有把以上三者都考虑周全,该游戏才能玩下去,不然就是碰到文前的问题;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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