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大宅门人物背景(经典剧大宅门剧中人物原型解析)
白景琦是郭宝昌《大宅门》创作的艺术形象,其原型便是同仁堂的第十三代掌门,郭宝昌的养父——乐镜宇。
乐镜宇(1872~1954) 字铎。北京市人。祖籍浙江,其先世于清康熙年间,为经营药业移居北京,创设同仁堂于正阳门外。至清道光年间,同仁堂声誉日着,遐迩皆知。乐镜宇虽系同仁堂药店少东,但自幼受父兄歧视,反激起钻研医药的决心,对药的原料鉴别和炮制生产,日有所长。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捐山东候补道来济,后受山东巡抚杨士骧委托举办官药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不惜巨资,如数缴还官银两千圆,取得所有权,更名为“宏济堂”。1912年在济南东流水街办起宏济堂阿胶厂(一说1909年开办),独创“九昼夜练制阿胶法”,生产出独具特色的12种阿胶,行销上海、广州、浙江、福建及日本、东南亚各国,阿胶市场几为宏济堂所独占。1914年获山东省展览会“最优等金牌”褒扬,1915年获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优等金牌”和“一等银牌”奖,1933年获国家铁道实业部颁发的“超等”奖状。至1934年,宏济堂销药额已达到北京同仁堂的三分之二。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乐镜宇已年逾古稀,常住北京,济南宏济堂产业由其孙乐芝田掌管。1954年去世。
白文氏白文氏是中国著名导演郭宝昌在电视剧《大宅门》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第一,她有战略意识,有长远考虑。在危难之时带领全家节衣缩食,把有限的资金存起来,把开药铺的核心细料管理好,准备有朝一日重开旧业,而不是坐吃山空。第二,她善于公关,敢于冒险。在百草厅被老佛爷查封后无依无靠的情况下,她看准了常公公,拿出一万多两银子买房产买女人贿赂他,使自己有了盘回百草厅的可能。虽有风险,却敢于尝试,不能不说是大手笔。第三,白文氏的精明之处在于她对"品牌价值"的认知,所以才有了去百草厅摘回老匾和以后凭匾入股的故事,
白文氏也有了大宅门重新兴旺发达的基础。第四,她认识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在危难之时,她力排众议,把药铺里掌握各方面技术的老雇员养起来。今天的一些跨国公司危难之时实行减薪而不裁员的管理政策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她想盘回百草厅的另一半股份,于是就竭力控制秘方,使之不进入百草厅,使董大兴等股东被迫撤股。按说当时她在百草厅也持了50%的股份,注入秘方也情有可缘,但她不为眼前利益迷惑,把竞争引向深入,最终盘回百草厅,这又是一处大手笔。一个封建社会里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的女人,一系列的决断另人折服。第五,她善于用感情管理雇员,善于激励雇员。雇员有立功表现,她立刻发赏。年节时给雇员福利,重点雇员重点福利。她主张对下人要宽厚,体恤下人的难处。因此,白文氏博得了雇员的忠诚。第六,她公平、正义,顾全大局。家族中大房门下没有长辈人,只有几个孩子,势力单薄,她极力保护他们的利益甚至偏袒他们,老太太的权益她也极力维护。三房颖宇挑事,她处理得有理、有利、有节。第七,亲儿子有错,她严惩不怠,忍痛将儿子赶出家门,以维护家族秩序。总之,白文氏在在家族内外的所作所为奠定了为人尊敬和折服的基础,其人格魅力不但巩固了她在家族中的权威,而且也为外人赞叹。连仇家都说她以德报怨,实不简单。
白颖宇《大宅门》中的白颖宇是个个性极为张扬的人物。 白颖宇作为一个个体的存在,在大宅门近百年的世事变迁中担当了一个极不体面的角色,在其痛骂日本侵略者和汉奸王喜光之后服烟膏而死的那一刻以前,他压根就没做过什么好事。在白颖宇的身上,我们很容易察觉到他为人处世的个人准则--极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人性中自然性的一面,其理应恪守的大宅门中许多符合道德教化的东西被完全封杀了。
白颖宇白颖宇前前后后所做的各桩毁得败誉之事,无不体现了他的个体追求与本质--一个当仁不让的"私"字。他敢于中饱私囊、侵吞公银:他利欲熏心、厚颜无耻,在白家遭难之时,执意分家:他又甘于为生存和享乐而充当汉奸,如此等等。在常人眼中所有不道德的或是丧失人性的事他都做尽了,就是没做一件对他人有意义的事。而且还处处为他的"私"找合理的借口并以种种方式推脱自己的责任。由此看来,他似乎是个十恶不赦的地痞无赖的典型,甚至比恶棍韩荣发更可恶百倍。 但作为一个个体而言,白颖宇的行为却可说是符合人的个性标准的。他敢于将个人的"自由"发展与家族甚至民族的发展对立起来,并以牺牲群体利益为代价,使个体奢欲的触须得到极力的延伸。他这种超越了外化事物和群体权益的直接性,驱使他找到了个人"真实价值"的存在,找到了一个自在自为的"本我"。但他这种张扬自我个性发展的异他行为,在那个民族危机四伏、国难家仇祸患毕至而群情激奋的年代里,肯定是难以有容身之地的。他理所当然地遭到来自各方的攻击和责难。 有学者认为:"将集体与个人对立起来,从自私自利的角度解释个性自由,而不是充分发挥个人作用从而拉动集体利益,看不到所谓集体利益只能是更高更好地保障个人自由的发展。认识上的这种封建性,最终使中国付出了高昂的历史代价。"他的这番话,是基于民族矛盾大于任何个体利益冲突之时,中国在整体救亡和个体自由的历史抉择关头所做出的人性价值认同的取向而言的。而白颖宇从未认真考虑过要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相反地,他更多的是选择逃避或是借机大发国(家)难财。在他身上充分的体现了个体需求与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在善恶之间,他毫不犹豫地走向了与群体相背离的一面,为了争取一己私欲(利)放弃或牺牲了包括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族类在内的一切(如沦为汉奸后致其妹妹白雅萍被日本鬼子轮奸)。他也从未因此感到内疚或是寻求自省,在他的眼里,"三爷我是该的"。而且,他还拿公众的利益作为幌子为自己的丑事做遮掩。
虽然人人都有自己的私欲,也有的学者从伦理学上为"私"找到了一定的价值依据,从人的个性发展等方面阐明了"私"的合理性,但白颖宇所表现出来的依然是一种人性的沦丧,特别是出于那样一个内忧外患、以民族性压倒个性,理应为国家民族的自由牺牲个人自由的历史阶段,他的行为无可辩驳地趋向于"恶"。但细细体味,白颖宇在其"恶"的背后,却又时时体现出对这种"恶"的犹豫不决和其人格向"善"的一面来。
因此我们还不能说白颖宇一无是处。他勇于接受新事物--入洋教、用洋物,有时比白景琦还看得开、学得快。这充分体现了他人性自由发展的一面,但这比起他所做的其他恶事来,就显得微乎其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了。 白颖宇对异教的膜拜虽有着迫于生命个体的脆弱与无助而寻求宗教寄托的一面,但更多的却可看作是他个体性格所寻找到的一种心灵的托归,或可理解为作恶之后在众人面前做出的假惺惺的表象?从他和容神父的交往中能够看出他兴味相投的喜好和两肋插刀的义气来,这中间或许存在着友谊的成分,但他为什么不对同宗同族的人这么做呢?他作为大宅门的成员之一,也同样受到家族文化的制约,对白文氏的持家管制,他至少是敢怨敢怒而不敢言,多有听从的,尤其是白文氏的丧礼上表现得如此的悲切,与平日的为人大相径庭。这是否可以理解为他善的另一面--孝呢? 与《大宅门》中的武贝勒比较起来,他又显得"高尚"得多了。武贝勒在历次的事变中表现得毫无节操,还纵容无赖韩荣发混进白家发迹,以致他至死都没有得到大格格和亲儿子的原谅。而白颖宇在生命的尽头却表现得尚有一份志气。他对关少忻的不耻和对大汉奸王喜光的斥骂,也表现了他远没有达到"同室相煎"的极恶之至。
白颖宇的死,一般可认为是其人性的"复归"。他在历次变历中苦也吃过,穷也受过,但从未有丝毫的觉醒,为何到了垂死之时却表现的如此凛然大义呢?大约是编导把他刻画的太坏了,想给他个表现的机会,大有回光返照的一丝灵光。如果不是他的儿子在重庆被日军炸死,他在临死时可能依旧会"冥顽不化"。最后,白颖宇"福也享了,孽也造了,死而无怨。"行将闭眼之时,他没有让人照顾家人老小、没有牵挂百草厅的发展,没有对自己充满罪孽的一生忏悔。相反,他唯一记得的竟是一桩"妓债"。在这个时候,个性的张扬与群体利益的失衡,在白颖宇死的时候,依然没有能够找平。这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同时,也让观众体味到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过于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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