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变毁容后怎么处理(胶原再生变成注射玻尿酸)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给下巴注射玻尿酸手术,如今不少爱美女士都能接受类似的美容整形,可如果术后出现面部浮肿等问题,该找谁说理呢?,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整容变毁容后怎么处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整容变毁容后怎么处理(胶原再生变成注射玻尿酸)

整容变毁容后怎么处理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给下巴注射玻尿酸手术,如今不少爱美女士都能接受类似的美容整形,可如果术后出现面部浮肿等问题,该找谁说理呢?

2月24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美容整形失败引发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件当事人李丽(化名)在成都本地一家美容医院以12万元的价格,打算做胶原再生手术,但是后面她发现却变成了普通的玻尿酸注射和抽脂手术,一怒之下,她将美容院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美容院赔偿她3倍手术费的赔偿金。

这起纠纷案,到底如何发生?

美容整形失败

成都一女子起诉美容院

李丽在成都本地一家美容医院接受整形手术后,认为医院美容以夸张的手术名称、疗效吸引顾客,却仅实施普通的美容项目,收取高额的手术费,构成欺诈,故将美容医院起诉至法院。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被告美容医院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故判决撤销双方订立的医疗服务合同,美容医院支付她三倍赔偿共36万元。

在2020年10月,她与当地一美容医院签订项目确认单,由该院向其提供胶原再生术、面部皮层光焊等在内的多个治疗项目,实际支付手术费12万元。手术后,她出现面部浮肿、口唇闭合不严等症状,之后她发现,医院实施的手术是普通玻尿酸注射和抽吸脂肪,并非约定的胶原再生术、皮层光焊,认为美容医院以夸张的手术名称、疗效吸引自己,收取高额的手术费,已经构成欺诈。

于是,李丽将美容医院起诉至武侯区法院,要求撤销医疗服务合同,并退还医疗费用、支付惩罚性赔偿等。

争议焦点:

“胶原再生”为何变成注射玻尿酸?

法院认为,美容医院曾向她提供玻尿酸下巴注射手术,使用产品为润百颜(一种填充剂)。而在2020年10月的手术中,项目确认单名称为“胶原再生术”,手术记录记载产品仍然为润百颜,并未有记载任何促进胶原蛋白再生的产品。

虽然李丽签署了知情同意书,但签署这一行为系表示知晓和了解手术内容、手术风险并同意实施,案涉知情同意书中并未载明接受手术、使用的产品作用的机理或具体的功效,故不能达到签署知情同意书,就等于知晓手术内容与使用产品,与项目确认书胶原再生所通常理解的胶原蛋白再生之间,并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明目的。

其次,美容医院约定向她提供皮层光焊服务,但手术记录仅有脂肪抽吸记录,手术清点记录单中并未记录使用任何与皮层光焊有关的仪器设备。故法院对美容医院抗辩其已为她实施皮层光焊手术的意见也不予采纳。

而被告美容医院作为医疗美容专业机构,应当能够区分胶原蛋白再生材料与玻尿酸填充剂、高频电与强脉冲光之间的区别,营销以及订约时项目名称使用胶原再生术与皮层光焊,但提交手术记录记载手术名称和过程均反映其实施功效相仿但实质不同的手术内容,美容医院使用的项目名称足以使得她发生实质内容上的误解。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美容医院明知其将提供美容服务的内容与项目确认单确认服务项目不符,而按照项目确认单确认项目与她订立医疗服务合同行为已构成欺诈,双方订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应予撤销。

认为遭遇欺诈

整容女子获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李丽以美化面部容颜为目的与美容医院订立医疗服务合同,明显区别于基于身体、心理机能存在需治愈的疾病或者修复的缺陷为目的订立医疗服务合同,女性对外观容貌美化的追求是一种精神生活上的满足或享受,接受美容医疗服务应当属于生活消费的范畴。

被告美容医院并非公益性医疗机构,其以营利为目的,自主进行产品定价、自主选择缔约相对方,在开放竞争市场通过提供美容医疗服务收取费用获得经营利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的特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保护。

而在该案中,被告美容医院虽在缔约时存在欺诈行为,但该美容医院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医疗机构,为她实施手术的医师和护士均具有相应的资质,手术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取得知情同意,手术中使用的产品也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不具有返还的条件和折价的必要,法院对她主张返还已支付服务费的请求不予支持,故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ihxdsb,3386405712】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