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是每个月上社区报到吗(滨州惠民无论是)
11月3日凌晨4点50分,惠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22名、警车4辆,覆盖辖区3个街镇、12起案件。
“消极反抗”
周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执行团队到达她家时天还未亮,在等周某及其丈夫穿戴好衣物后,执行法官对其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随后将周某带至法院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赔偿损失7015.36元及利息。
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周某给其丈夫打电话让他来法院交钱,周某丈夫在电话中态度消极:“我不去,我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凑到2000。”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主动将赔偿款降至5000元,但周某还是拒不履行,称微信登不上去没办法看存款余额,并用其他软件给儿子发消息说“不要来”。
周某因拒不配合案件执行被羁押一夜后,11月4日,执行法官载着周某再次来到她家中做其家属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并说明消极对抗执行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周某丈夫主动筹钱凑足赔偿款,该案当场履行完毕。
“情绪上头”
气温下降加上天气阴沉,到达被执行人王某家时,他们一家人还在睡觉。敲开门,执行干警随王某父母进入客厅,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王某父母明确回答王某不在家中。
在法官向王某父母出示证件并详细说明来意时,一队干警按例依法搜查,以进一步确认被执行人是否在家。经搜查发现,有一间屋子(非王某父母卧室)门前摆放着脱下来的鞋,推开门后恰与躺在床上刚醒的王某对视,王某母亲立即说:“我真不是撒谎,他半夜回来的我不知道。”
王某穿戴衣物时,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对其父母进行劝说:“若现场履行完毕,就不用被带到法院了。”王某父亲言辞闪烁地转移了话题。随后,王某以穿鞋为借口不断拖延时间并出现反抗执行的行为,其父亲也情绪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进行推搡,并在干警制止其行为时对干警拳脚相加,致使三名干警受伤。
为保障案件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将父子两人带回法院进行训诫,告知其涉嫌妨碍司法将承担的后果,且若继续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经训诫后,父子俩幡然醒悟,主动向受伤干警道歉并当场将案款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有话说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一项执法活动。
在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经常出现一部分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或消极抵抗、或无理取闹、或暴力抗法的行为,严重干扰法院依法执行,无视法律的权威性。执行法官在此提醒,切勿凭一时冲动不计后果,挑战法律底线,阻碍法院执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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