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采暖费发票能免税吗(缴采暖费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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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晨报讯(记者 费璇)虽然距离供暖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但很多小区已经开始向业主收取暖气费。如果市民需要缴费发票去单位报销,千万要注意,今年增值税发票上少了税号无法报销哦。
据了解,往年市民开具暖气费发票,只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就能报销。自今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实施企业增值税发票新规,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这意味着,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开增值税发票、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将终结。
新疆晨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乌鲁木齐企业已经开始依照国家新规执行开具发票业务。新疆晨报记者在日月星光小区看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在小区门口设点收取采暖费。“现在我们在收钱的时候都会提醒业主,如果要开发票需要提供全称和公司税号,否则没办法报销。”工作人员说。
新疆晨报记者在《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发现,此次新规除了落实税号问题外,还要求销售方如实填报发票内容,而且商品名需列详细清单,品名必须如实。这意味着,如果是单位明确不给报销的品类,购买人就无法擅自篡改,意在封堵靠修改发票内容来增加报销额的行为。
自治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这些细化改革以及财务系统的逐步升级,规范了市场也方便了管理,同时也杜绝了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新规的落实对企业实际报销流程并没有影响,细化规定也是方便于更好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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