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责书可以撤销复议吗(关于薛可薇朋友圈发布给本公司的法律责任告知函的回复)
薛可薇:
你发的《法律责任告知函》已经在圈内朋友获知,并截图如下:
经本公司深入调查后给你回复如下,并向公众公开:
一、薛可薇身份说明:薛可薇是2018年经朱老师推荐,到斯曼文化从师林立健老师学习小提琴,鉴于该学生(薛可薇)学琴年龄交大,程度很难提高,2019年林老师考虑到她的特点,她是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学生,有着基本的音乐基础 ,若在教学法和教学实践方面对她进行培训和培养,可以作为入门级学生的教学助理来使用。故公司专门推荐她参加星海音乐学院的标准师资培训,并委派她到城区各个与公司合作的学校从事小提琴入门级教学助理。同时在本公司培训中心配合入门级学生教学。期间该同志签署了《免责声明》如下图:
本公司一贯派出的老师到各学校教学待遇是按课时结账,公司负责发票和管理,但课酬如数发给老师,从不克扣任何费用。并由授课老师自愿与公司签署《免责声明》。
至于在本公司培训中心从事教学活动的任何老师都以合作分成的做法。教师本科以上学历都是6:4分配。薛可薇虽然大专没有毕业,但还是享受同样待遇。下图为她在本公司,除了外派教学收入外的课金分成收入:
薛可薇在本公司的行为已经多次多次触犯公司规定,公司管理人对此对她孜孜不倦的教诲,给她悔过的机会。(图为管理人员与薛可薇的微信对话):
可是她不听教诲,屡教不改,变本加厉。经公司近期查明有如下不当行为:
1.私自收取学生集体课时费获取个人利益;
2.私自以公司名义高价出售给学生小提琴获取个人利益。
3.瞒报授课学生数量,不如实上报上课课时费等。谋取个人高额利益。
4.私自带非教学人员进入本公司服务的学校代课。
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坏本公司利益,损坏本公司形象。不知悔改,诋毁斯曼文化,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形象和长远利益,我们将持续深入调查该同志的不法行为,逐步在各媒体公之于众,向社会澄清。并保留利用合法途径应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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