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卡丁车右脚被卡住(11岁儿童体验卡丁车致骨折)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彭国强 王霏耘 卡丁车运动高速、刺激、好玩,是不少未成年孩子的最爱,但刺激常常伴随着危险11岁小甲在俱乐部独自驾驶卡丁车时不慎受伤,对于谁来承担责任,小甲与俱乐部各执一词,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案件详情,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小孩玩卡丁车右脚被卡住?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孩玩卡丁车右脚被卡住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彭国强 王霏耘 卡丁车运动高速、刺激、好玩,是不少未成年孩子的最爱,但刺激常常伴随着危险。11岁小甲在俱乐部独自驾驶卡丁车时不慎受伤,对于谁来承担责任,小甲与俱乐部各执一词,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案件详情。
11岁儿童体验卡丁车致骨折卡丁车俱乐部被索赔10万余元某日,11周岁的小甲与同学小乙、小丙共3人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某卡丁车俱乐部体验卡丁车畅玩项目。车票3张由小丙父亲张生购买,其中单人卡丁车票2张,儿童卡丁车票1张,每张票背面均标有注意事项。
其中,第六条约定“严禁未满十三周岁或身高1.40米以下的儿童选择驾驶儿童车以外的车辆”,并有显著红色字体标注“我已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保证遵守规则要求。”两张单人卡丁车票客户签名显示为“张生”,另一张儿童卡丁车票客户签名显示为“小丙”。
小甲持有的票为单人卡丁车票,小甲将票给俱乐部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给小甲安排了单人卡丁车。小甲在驾驶卡丁车过程中,因拐弯没及时打方向盘导致卡丁车撞到车场轮胎墙而致其身体受伤。
事故发生后,小甲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小甲系左股骨粗隆下骨折,共住院23天。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小甲后期医疗费为15000元,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90日。
小甲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卡丁车俱乐部赔偿其医疗费、后期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8609.42元。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卡丁车俱乐部赔偿小甲40064.71元。
小甲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俱乐部未严格执行注意事项应担责家长同意儿童使用成年人车票亦存过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彭国强表示,本案中,卡丁车俱乐部在检票时未能审慎审查小甲的年龄,也未能严格执行注意事项第六条规定仍安排小甲驾驶单人卡丁车,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本案事故发生具有过错。
同时小甲的监护人同意小甲使用同行成年人购买的单人卡丁车票,未尽到注意和保护义务,亦存在过错,应自负相应责任。综上,本案双方对事故发生均具有过错,且过错程度基本相当,双方责任比例各50%。
法官提醒广大读者,卡丁车运动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汽车运动,并非适合所有人群体验。作为卡丁车运营者,卡丁车俱乐部应当承担高于提示义务的安全保障责任,充分遵守相关场地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同时应当对员工进行充分的法律规定和安全保护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年龄限制的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则不能以“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为由推卸责任。
作为游玩体验娱乐项目的消费者,特别是参与一些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游乐项目时,也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则,避免参与不适合自己身体和年龄的高风险项目,以健康安全为第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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