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要求(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简称大学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或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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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1.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
2.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政策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台帐表》(由创业项目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初审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鲜章)。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证复印件和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全日制高校生证明和学籍证明。
3.创业者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4.创业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出具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及认定并加盖鲜章。
5.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及社保缴费证明(个体参保)。
6.创业项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如农村种养殖、农村专业经合组织等,以签订土地承租协议的时间为准,无协议(如使用自己或父母的土地)的,则由村(社区)、乡镇(街道)作出书面证明认定。
8.合伙创业的(申请者不是法人的)应具备工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和合伙协议(工商登记注册的出资人信息)。
9.创业项目经营场所证明(A4纸打印图片一张)。
10.创业项目近一月的流水、合同、收据等相关经营证明。
11.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开办“网店”的,应具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创业大学生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由创业项目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并签署意见→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台账、实地考察、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复核→市财政局审批→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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