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带你了解个体工商户涉税常识(个体工商户必知的财税知识解析)
个体工商户必知的财税知识解析
— 2022.10
01
个体工商户的基本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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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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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工商户的范畴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
注意: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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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记账?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 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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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记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纳税人月销售(营业) 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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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记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
-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纳税人月销售(营业) 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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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记账?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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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就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其债务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承担,在家庭经营的情况下, 以家庭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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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就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特点:
-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
- 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到县级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3.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4.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的责任,实质上是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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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就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 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 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 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
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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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就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均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差异如下:
区别点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税率不同 |
固定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按经营所得,五级累进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
分支机构 |
不可设立 |
可设立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 |
符合条件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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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工商年检呢?
个体户每年6月也必须年报。
《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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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工商年检呢?
工商年报的概念: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数据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每年的工商年报申报时间是:1月1号至6月30号,个体工商户或者企
业,均需按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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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户都是包税制,无需申报,直接按期固定缴税?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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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根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 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
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帐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
逾期仍不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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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核定征收又分为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文件的第四条规定: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 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结论:
能查实收入或成本费用其中一项的采取定率征收,均不能查实的适用定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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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Two
02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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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
相关规定执行。 2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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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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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案例】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2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
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 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100×12.5%×20% (150-100)×25%×20%=2.5 2.5=5万元,
减免税额=150×25%-5=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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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涉及优惠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租赁所得
其他所得
个人综合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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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涉及优惠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租赁所得
其他所得
个人综合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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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涉及优惠
(一)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是指:
-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具体规定有: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四业),且能单独
(分开)核算,不征个税;不属于原农、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征税;对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暂不征个税。
- 从事个体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所得。
- 将自己拥有的出租车以挂靠方式运营取得的所得。
【注意】出租车司机所得,关键看车辆所有权。
- 个人因从事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26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涉及优惠
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收入的征税问题:
类型 |
所属项目 |
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 |
经营所得 |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的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 | |
出租车属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的 |
工资、薪金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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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涉及优惠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
(利润)。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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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涉及优惠
以企业资金为投资者或者从业人员发生财产性支出的处理:
企业性质 |
人员身份 |
征税项目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
个人投资者本人及家庭成员 |
经营所得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
个人投资者本人及家庭成员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所有企业 |
从业人员(非投资者) |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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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涉及优惠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2.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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