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限行一天只罚一次吗(西安限行从发布到实施不足2小时)
不少西安市民吐槽,限行政策发布和实施之间不足2小时,“无缓冲余地”。对此,西安市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收到通知后即尽快公布,“有不合理的地方,但仍会对违规车主依法处罚。”“我们已经赶在4 日前公布了,市民没看到也实在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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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搞限行了,提前跟你们说声。”
“啥时候?”
“10……”
“10个月?10天?”
“9……”
“9个小时后?”
“8、7、6、5、4、3……”
像段子吗?可这不全是段子,现实中的西安汽车尾号限行,就跟此大同小异。
▲11月3日22:54,西安交管部门发布限行公告,次日实施。官网截图
昨日,在此前从未实施过机动车限行政策的西安,多名车主因违规上路被拦下。
▲西安治污减霾办发布预警通知的时间为11月2日。
据公告要求,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1月4日,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公休日不限行;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另行公告。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当日22时54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也公布了此公告。而此时,距限行开始的“4日”仅剩一个多小时。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9月,西安市政府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指出,发布黄色预警时,公安部门要做好限行准备,并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限行通告。
▲昨日,有车主违反限行规定被交警拦停。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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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➀ 为何限行令发布如此“紧急”?
新京报(微信内搜索“新京报”可关注)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市气象台11月3日6时10分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而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日发布的《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色)的通知》(简称《预警通知》)中提到,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预警通知》是由环保局、气象局等多部门联合商定,然后由治污减霾办统一下发到执行部门。“我们的通知是2日夜间下发,当晚就下发到各部门。”
对此,交通管理宣传科负责人回应称,通知是由政府部门下发,但局里接到通知时已经是3日晚8点左右,随后工作人员就拟定通知内容进行公布,“我们通过官网、微博和微信等网络途径公布,也跟媒体进行沟通。”
为何收到通知较晚?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下发后,肯定会经过不少程序。我们作为执行单位,接到通知后就尽快公布了。”
对于“提前一日”的说法,其解释称,“一日也并没有说是多少小时,我们已经赶在4日前公布了,市民没看到也实在没有办法。”
➁ 限行前2小时发布通知是否合理?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色)的通知》要求,限行20%以上机动车,据上述宣传科负责人介绍,西安当地有超过250万名车主,以此计算,4日当天被限行的车辆约50万辆。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限行通知确为该局公布,除官网外,官微和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今日限行已经开始,执勤人员也已开展查处工作。”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颖廉看来,此类应急举措提前一日公布是合理要求,但是如果政策实施与公布之间仅有2小时,就不甚合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国家并没有法律层面上的规定,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其权限范围内规定,发布限行措施应该提前一日进行公布。
王优银表示,此次西安限行令公布时间紧凑,且在网上进行公布,违反了行政法的诚实守信等一些基本原则。如果治污减霾工作组办公室2日晚就下发通知,而当地交管局一天后才公布实施,涉嫌行政不作为。
➂ 对违规上路车主处罚是否合适?
西安市交通管理局宣传科负责人表示,污染天气限行的目的是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因此当天查处的违规上路的车主将会按照规定处以200元罚款甚至扣3分。“由于是第一次限行,操作时难免会有不合理之处,交警也可能会酌情处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法律制定出来就要遵守,西安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罚款,合法但不合理。”王优银认为,政策执行应该注重人性化,交管部门在碰到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可以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罚款。
对此,胡颖廉称,政府部门在面临特殊情况时,要采用非常规的办理程序,对相关部门充分授权。“就拿这次限行来说,应该给市民一定的过渡期,政策执行时也要体现柔性和人性化。”他表示,夜间公布限行令,很多市民仍处不知情状态,如果违规也非主观恶意,依照惯例对其进行罚款扣分的行为不妥。
新京报记者 李明
社论:车辆限行半夜通知,太轻率
见过车牌限购搞深夜突袭的,没见过汽车尾号限行也玩“半夜鸡鸣”的。西安日前的限行,算是开了个先例。
11月3日22时03分,西安交管局突然发布限行消息:自11月4日起,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4日限行的车辆尾号是4和9。
消息传出,舆论瞬间炸裂。限行公告刚发出,不到两个钟头后就开始施行,这着实让人“没有一点点防备”,政策感知反射弧完全跟不上趟儿。
此前确实有些地方车牌限购时搞“突然袭击”,但那毕竟还有基于政策实施效果的考量——对小汽车增量调控若留下较充裕的政策实施等待期,难免诱发集中抢购。可汽车尾号限行压根没必要抢时间,太快摁下“启动键”,反而会因政策告知准备期不够,影响实施效果。
应看到,在《立法法》首次大修,明确地方政府限行限购须有法律依据后,西安出台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公安部门实施禁、限行措施时,应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原以为《立法法》能管住地方在限行决策方面的“任性”,没承想,有些地方依旧任性,对“提前1日以上”之类的预告时间要求轻易突破。
依照当地官方说法,汽车尾号限行是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中的一部分,可在限行公告发布前,当地都没有雾霾升级预警,山雨欲来都没点“风满楼”的征兆提示,也难怪公众措手不及。
在网上,就有网友抛出质疑:“深夜发公告,怎么告知民众?”“尾号4和9的汽车车主若是当天晚上睡早了没看到这公告,咋办?”……事实上,即便在特殊时点必须限行,在技术手段已实现了“重雾霾精确预报可提前三天”的背景下,为何不能提前一两天发限行通告?
舍此之外,当地的限行通告里,还有很多信息没说清楚:“全市行政辖区内”包不包括区和县?若违反限行规定,会怎么处罚?而“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也让不少人心存疑惑:照此规定,不同尾号车辆限行天数会不均衡。既然周末不限行,何不一周5天每天限两个号,简洁明了也更公平?
限行搞突然袭击,还留下不少疑问,当地颇显急促的限行做法,很难让人相信,它是基于缜密政策设计和精细论证,倒更像是非制度化的、拍脑门式的即兴决策;它也跟现代化治理内含的法治化、科学化要求不合,却表现出某些随性特征。
更重要的是,它将民众更多地视作政策被动执行端的机器,而不是公共决策中告知、听证等程序的参与者。现代化治理,要求攸关民生权益的公共决策更注重有效沟通,而非动辄搞单向拍板。按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沟通有效性在于四点:可领会性、真实性、真诚性、话语正确性。但“半夜鸡鸣”的限行,既无充分的政策解释,又未顾虑公众接受度,其可领会性和面向公众的真诚度在哪儿?
突袭式限行,加上限行重要相关信息含糊,都是决策草率的表征,它离现代化治理要求也有很远的路要走。对某些地方而言,限行或许确属必要,但跟限行一样重要的,是“限”住任性而为的冲动。“半夜鸡鸣”式限行,尤其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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