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墓穴使用年限规定(墓位20年使用期满后咋处理)

眼下正处于清明祭扫时段,近期,网上热传“多地墓位(墓穴)现20年交费到期潮、老墓续租办法尚不明确”的消息,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贵州尤其是贵阳市的情况如何?怎样应对?省民政厅昨日作出回应 ,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福州墓穴使用年限规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福州墓穴使用年限规定(墓位20年使用期满后咋处理)

福州墓穴使用年限规定

眼下正处于清明祭扫时段,近期,网上热传“多地墓位(墓穴)现20年交费到期潮、老墓续租办法尚不明确”的消息,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贵州尤其是贵阳市的情况如何?怎样应对?省民政厅昨日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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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已有墓位使用期满20年

据贵阳市殡葬管理所介绍,按照去年新修订的《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规定,贵阳市民在经营性公墓购买墓位后,公墓经营单位从墓位销售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作为墓地管理费,实行专账管理,专项用于公墓维护和管理,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

目前,贵阳市殡葬管理所监管的贵阳14家公墓中:海天园公墓不少墓位使用年限超过20年,对于后期的续租管理问题,由丧属与公墓方面协商交管理费,一般是再交20年;凤凰山公墓、红枫艺术陵园等也有数百个墓位使(租)用年限达到20年。宝福山等最早的墓位已达到16年以上,即将面临续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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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规规章 墓位续租办法不明

记者查询多部法规、规章发现,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墓墓穴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年限逾期的,墓主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贵州省公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公墓一次性收取墓地穴位或骨灰安放格位维护费不得超过20年,维护费专项用于墓地绿化、墓地穴位或骨灰安放格位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公墓租用人对墓地穴位、骨灰安放格位享有限期租用权,但没有处分权,每期租用最长不得超过20年。

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性公墓在租用人租用墓穴(格位)期届满的一年前,应当催告租用人。需要继续租用的,租用人与公墓重新签订租用合同。租用期届满6个月后仍查找不到租用人或租用人不办理继续租用合同的,墓地穴位或者骨灰安放格位由公墓收回循环使用,骨灰(遗体)集中处理。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对墓位使(租)用年限期满后如何续期、是否收费、按什么标准收费等问题都没有作出明确、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处于“空白”状态,给使(租)用到期墓位的处理带来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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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相关政策等待出台

“墓位续租问题已经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引起了国务院和民政部的高度重视,民政部已启动修订《殡葬管理办法》的工作,征求了包括贵州在内的多个省(市、区)和发改、国土、建设等部委,以及部分殡葬服务机构的意见。”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李峥柏介绍,目前,民政部已将需要修订的条款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估计会对该问题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目前贵州(贵阳)一些公墓在墓位20年期满后,采取与丧属商议交管理费的做法,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可以的。

李峥柏说,贵州将在国务院和民政部对墓位续租问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出台后,根据全省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由于国务院和民政部层面需统筹考虑全国的情况,政策措施“出炉”的时间可能会较长,在此之前,拟考虑出台贵州省的规范性文件,让这一问题暂时“有解”。

链接:外省城市 公墓管理费如何收取?

公墓墓穴20年使用期满后,管理费怎样收、收多少,目前全国尚无统一标准。

北京:公墓可以租20年,在相关规定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到期后可以先行续租10年,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地管理费两项费用。墓穴土地租赁费分为两档,城近郊区为2500元/每平米,远郊区县为1000元/每平米。墓穴管理费为墓穴价格的5%。

广州:广州市周边的经营性墓园墓地使用期限为20年,期满后按每20年2500——3000元不等的标准续租。

济南:规定续租期限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公墓护墓管理费分普通型和中、高档型两类,对应价格分别为最高不超过15元/月和25元/月。

沈阳:采用自行协商定价的方式续费,很多墓园续交的费用依然按照20年前的标准,低于维护成本。

( 本报记者 曾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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