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心学谁解读得比较好(了解王阳明思想)
了解王阳明思想,你不可不知的三个学说
我们都知道,阳明心学由三个重要的部分组成,即“心即理”“知行合一”和“致良知”。不过,思想的形成都是有一个过程的,思想也是不断臻于完善的。王阳明在龙场悟道,悟出“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即“心即理”之后,并不是立即提出了他的核心思想“致良知”。
王阳明的高徒钱绪山曾经指出,王阳明的“学”有三变,“教”亦有三变。“学三变”是指:一、少时,驰骋于辞章;二、后来又沉迷于道教和佛教;三、在龙场历尽艰难之后,豁然有得于圣贤之志。“教三变”是指:一、在贵阳时,提出了“知行合一”说(1509);二、自安徽滁州回来后,教授弟子“静坐”说(1513);三、自江西回来后,提出“致良知”说(1521),直指本体,令学者言下有悟。
在提出“致良知”说之前,王阳明曾经陆续提出过三种学说,即静坐说、明镜说和立诚说。这三种学说虽然各有局限,但是都为“致良知”打下了基础。所以,若想了解阳明心学,我们不可不知阳明思想的发展路径。
“静坐”说:阳明心学发展过程中的连接点
王阳明的“静坐”说是阳明心学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连接点,它上承“知行合一”,下启“致良知”说。
正德五年(1510年)十二月,王阳明接到朝廷任命,前往江西吉安府庐陵担任知县。他离开湖广省辰州府时,给诸位弟子写了一封题为《与辰中诸生》的信,信中写道:“前在寺中所云静坐事,非欲坐禅入定。盖因吾辈平日为事物纷拿,未知为己,欲以此补小学收放心一段功夫耳。”这便是“静坐”说。
王阳明为什么要提出“静坐”说呢?据《阳明先生年谱》记载,王阳明当时曾指出:“悔昔在贵阳举知行合一之教,纷纷异同,罔知所入。兹来乃与诸生静坐僧寺,使自悟性体,顾恍恍若有可即者。”
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之后,引起了很多争论。为了让世人理解“知行合一”的主旨,王阳明主张通过“静坐”去自己觉悟心性的本体。龙场悟道不是说“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吗,那么,就通过“静坐”去体会“道”与“心性”。
当王阳明在辰州讲授“静坐”说时,有弟子误认为“静坐”就是禅僧所谓的“坐禅入定”。针对这一情况,王阳明在离开辰州后,特意给弟子们写了一封信,向大家阐明“静坐”的本意,告诫弟子们“静坐”和禅僧的“坐禅入定”是不同的。
“静坐”和“坐禅”在世界观层面是完全不同的,哪怕它们在精神收敛层面存在共性,然而二者在本质上不同。王阳明将自己的“静坐”说比作孟子的“求放心”功夫,“放”是“失落”的意思。“求放心”,就是找到失落在外面的心。而佛教的“坐禅”,是为了体悟一切皆空的“佛性”。
虽然王阳明知道辰州诸生对“静坐”存在误解,而且由此产生了一些弊害,但在滁州时期之前,王阳明一直都在提倡“静坐”的必要性。
正德九年(1514),王阳明前往南京赴任。据钱德洪介绍,在那段时间,王阳明做的一次真正的讲学还是在滁州时,当时他也是让弟子们去学习“静坐”。
王阳明曾经这样阐述让弟子们学习“静坐”的理由:“初学时心猿意马,拴缚不定,其所思虑,多是人欲一边。故且教之静坐,息思虑。”(《传习录》上卷)
王阳明的“静坐”说往往会使人只专注于求“静”,而对“动”产生厌倦之情,容易使人忽视“存天理,去人欲”,最终导致弊害产生。于是,王阳明又提出了“动处功夫”说。他指出:“徒知养静,而不用克己功夫也,如此临事便要倾倒。”(《传习录》上卷)
阳明学一般被认为是实践哲学,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省察克己”和“事上磨炼”都是关于实践的。
王阳明的“静坐”说并不是只专注于“静处无事”时的修行,同时也没有忽视“动处有事”的功夫。王阳明曾说:“所谓知得洒扫应对,便是精义入神也。”
弟子陆澄就曾经问王阳明:“静守时我觉得自己的一些想法很好,但一遇到事情却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这是怎么回事?”
王阳明回答说:“这是因为你只知道静坐修炼,却没有在克己上下功夫。这样的话,一旦遇到事情,那些想法就不管用了。”
弟子刘君亮要去山中静坐,王阳明劝告他说: “汝若以厌外物之心去求之静,是反养成一个骄惰之气了。汝若不厌外物,复于静处涵养,却好。”(《传习录》下卷)
王阳明晚年提出“致良知”,认为良知是一个内外、动静和上下浑然一体的生命实体,因此没有必要再去论证动与静的关系。
“明镜说”: 圣人之心如明镜,常人之心如昏镜
正德五年(1510)十一月,王阳明回到京城,黄绾和应原忠前来拜访,和他一起探讨学问。王阳明对黄绾和应原忠说:“圣学久不明,学者欲为圣人,必须廓清心体,使纤翳不留,真性始见,方有操持涵养之地。”(《阳明先生年谱》)
应原忠当时已是王阳明的入室弟子,后来为了孝养双亲而辞职返乡,在山中苦读近十年。最后,应原忠又重新踏入官场,出任广东省右布政使。
应原忠对王阳明在上文中提到的教诲不太理解,心存疑问。正德六年,王阳明为了解除他心中的疑惑,特意作《答黄宗贤应原忠》(《王文成公全书》卷四),其中详细阐述了“明镜”论:
圣人之心,纤翳自无所容,自不消磨刮。若常人之心,如斑垢驳杂之镜,须痛加刮磨一番,尽去其驳蚀,然后纤尘即见,才拂便去,亦自不消费力。到此已是识得仁体矣。
若驳杂未去,其间固自有一点明处,尘埃之落,固亦见得,亦才拂便去。至于堆积于驳蚀之上,终弗之能见也。此学利困勉之所由异,幸弗以为烦难而疑之也。
凡人情好易而恶难,其间亦自有私意气习缠蔽,在识破后,自然不见其难矣。古之人至有出万死而乐为之者,亦见得耳。
向时未见得向里面意思,此功夫自无可讲处。今已见此一层,却恐好易恶难,便流入禅释去也。昨论儒、释之异,明道所谓“敬以直内”则有之,“义以方外”则未。
在《传习录》上卷中,王阳明曾借用“明镜”来比喻实践修行的重要性,他说:“圣人之心如明镜,只是一个明,则随感而应,无物不照。故圣人只怕镜不明,不怕物来不能照。讲求事变,亦是照时事,然学者却须先有个明的功夫。”
而王阳明的高徒徐爱则说道:“心犹镜也。圣人心如明镜,常人心如昏镜。近世格物之说,如以镜照物,照上用功,不知镜尚昏在,何能照?先生之格物,如磨镜而使之明,磨上用功,明了后亦未尝废照。”徐爱从王阳明“格物”说的立场解释了王阳明在书信中阐述的“明镜”论,是对王阳明“明镜”论的有力补充。
王阳明的“明镜”论所说的就是“心”的修行。但王阳明又非常担心,如果过于专注于心的修行,就可能会演变成弃绝一切外部事物和人伦道德,最终陷入静寂虚无的“虚禅”世界。鉴于此种担忧,王阳明借用程颢的话,来表明自己的“明镜”论并非如此。
王阳明指出“明道所谓‘敬以直内’则有之,‘义以方外’则未”,用“义”的有无来区别儒学和佛教。此外,王阳明还指出“释家最终未谈居敬”,又用“居敬”的有无来区别儒学与佛教。“居敬”是儒家特有的“心术”,也是宋儒用来否定佛教心术的重要概念。王阳明的“明镜”论可以说是“居敬”思想衍生出的产物。
王阳明晚年将“良知”喻作“明镜”,他认为明镜有自净的能力,良知自身也有去除私意习气的能力,所以顺其自然就好。
“明镜”论和“致良知”说之间存在着“本体功夫论”上的差异。我们知道,神秀和慧能曾分别作过两首偈,其中揭示的“明镜”论的差异其实也是“本体功夫论”上的差异。
神秀:“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慧能:“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若将王阳明晚年时期的“致良知”说和上文中的“明镜”论做比较,我们会发现提倡“明镜”论时的阳明心学更接近神秀的思想,而提倡“致良知”说时的阳明心学则更接近慧能的思想。提倡“明镜”论时的阳明心学认为“心”和镜子一样,需要打磨,才能廓清私欲;而提倡“致良知”时的阳明心学认为“心体”是主体性的,可以自主性地运动,通过“心体”自身的运动就可以克服私欲。“明镜”意味着澄明的“心体”,王阳明在壮年时提出“明镜”论,将“心体”(也可称为“真性”)喻作“明镜”,这其实为他晚年创立“良知”说埋下了伏笔。一旦他悟出“心体”具有主体性,且可以自主性地运动之后,自然就会悟得“良知”说。
立诚说:立诚是根本,好比执刀于咽喉处
王阳明说:“为学必诚。”他在晚年时将“致良知”作为学术宗旨,在此之前,王阳明一直将“立诚”作为为学宗旨。
王阳明于南京讲学之时,尤为重视立诚。他认为,若想去私欲、存天理,若想实现省察克治,必须先立诚。唯有立诚才是根本功夫。
王阳明曾写信给黄宗贤,提出立诚乃细致入微的本原功夫,好比执刀于咽喉处,必要格外用心。
正德十三年(1518),王阳明特作《修道说》(《王文成公全书》卷七),对立诚加以详细论述。同年,薛侃刻印《传习录》。《传习录》中多处提到了立诚的必要性,其中包括诚意与格物致知的关系,诚意与正心的关系,诚意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关系,诚意与明善的关系,诚身与明善的关系等。
王阳明教育弟子,非常注重“为学须得个头脑功夫”,认为唯有如此,“方有着落。纵未能无间,如舟之有舵,一提便醒。”(《传习录》上卷)
王阳明所说的为学头脑包括存天理、去私欲,体认未发之中,省察克治,等等。其中的关键点就是,促使心体发挥作用。对王阳明而言,心体作用的终极目的即为立诚。王阳明曾以树根与枝叶来形容诚意与其他功夫,该比喻极为贴切。诚意为根本之功夫,其他任何功夫皆应出自诚意,如此才有存在的价值。
王阳明的弟子守衡曾向王阳明请教“诚意”。王阳明认为《大学》的主旨即为诚意,诚意之关键即为格物,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要由诚意来实现。此观点准确地揭示了心学的精髓。对此,王阳明补充道,功夫之难点就在于格物致知,格物即诚其意。意若诚,则心自正、身自修。然正心、修身之功夫又各不相同,正心为喜怒哀乐处于未发之时的功夫,修身为喜怒哀乐处于已发之时的功夫。总之,心若正则意“中”,身若修则气“和”。
由上可知,王阳明认为,诚意是贯穿《大学》《中庸》始终的本原功夫。
王阳明提出,诚即心之本体,唯有思诚才能恢复心之本体,因此,也可将“诚”称为本体功夫。
王阳明在提出“致良知”之前,将诚意作为培根之学的主旨。当他提出“致良知”之后,致良知就成为培根之学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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