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杀妻一般判几年(法律判你没商量)
2013年1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定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程胜华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23万余元的一审裁定。
两年前,程胜华的妻子郭兰在一起意外事故中重伤后死亡,程胜华为什么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呢?
心生歹念预谋杀妻,悄悄买下巨额保险
1974年出生的程胜华是山东省武城县人,中专毕业后,他到当地一家机械设备厂工作。2001年,经人介绍与比他小一岁的郭兰热恋。两人于2002年结婚。次年,郭兰生下大女儿陈波,2007年生下小女儿陈玲。程胜华勤劳能干,郭兰勤俭持家,日子越过越红火。
2006年春,程胜华辞职后,购买了两台福田雷沃翻斗车,一辆出租,一辆他自己驾驶运输建筑工程需要的土石方等。小女儿稍大一点后,妻子见他太辛苦,也辞去工作,帮他料理生意。不懂不会的,郭兰就向丈夫请教,很快,她就学会了如何找客户、谈生意,甚至连家里的雷沃运输车一般的小毛病,她都会修理,这大大减轻了程胜华的负担。很多客户经常见到郭兰与丈夫一起辛苦奔波,都羡慕程胜华找了个好老婆。
2009年初,程胜华到山东四方华邦保险代理公司给自家车辆投保时,女业务员田惠热情接待了他。1977年出生的田惠是山东德州人,与丈夫结婚两年后,田惠生下一个儿子。
田惠热心地为程胜华挑选推荐了几款保额低,赔付多,信誉好的险种,颇有姿色的她给程胜华留下了深刻印象,而田惠对事业成功的程胜华更是仰慕不已。几天过去,车辆保险手续办下来,两人已成了相谈甚欢的熟人,彼此的眼神里甚至有了些许暧昧。
2010年8月,田惠借口需要一些加油票报销用,找程胜华帮忙,程胜华很快将近万元加油票据送给了田惠。田惠为表示感谢主动提出请程胜华吃饭,面对她火辣辣的眼神,程胜华难以自控,结账后,他说自己喝了酒有点晕,得去宾馆开房休息一下。田惠心领神会,两人心照不宣地走入宾馆……
从此,两人一发不可收,频频幽会。以前程胜华经常带妻子给客户运送货物,如今,嫌妻子碍眼,他对妻子说:“老是跟着我在外面跑太辛苦了,你以后把家照顾好就行了,外面的事我一个人就可以。”善良的郭兰不明就里,就安心在家当起了贤内助。程胜华有时也会觉得对不起妻子,但这种矛盾心理很快就被田惠的痴情打消了。她不时向程胜华哭诉丈夫对她不好。2011年9月,两人终于决定各自离婚,走到一起过幸福生活。
田惠的离婚很顺利,儿子归前夫抚养,田惠搬到了程胜华为她租的一套房子里,两人约会更加方便了。可是,程胜华几次想提离婚,却怎么都无法开口。一次,在跟妻子一起看一个离婚题材的电视剧时,他开玩笑似的试探妻子:“你说,假如我不要你了,跟你离婚,你咋办?”郭兰想都没想,说:“那我就不活了!”
妻子的话让程胜华的心凉了半截,思谋几天后,一个恶念陡生:既然你不想活,那还不如成全你。此后,这个恶念便在他的心里起起伏伏,按下又起来,他甚至开始谋划杀妻方式:投毒?溺水?制造车祸?
一天,田惠跟他说起,她刚刚受理的一起死亡保险赔付,因受害人生前参保数额较大,死后家属共得到人身意外保险赔付100多万元。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程胜华听了忽然灵机一动:万一妻子死后,自己就要独自抚养女儿,跟田惠组成新的家庭也需要重新购置房子等等,需要大笔的钱,自己为何不给妻子买几份保险呢?担心田惠觉得自己太恶毒,他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田惠,而是轻描淡写地说:“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郭兰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你能否帮我给她买几份保险呢?”田惠说,这没有问题。程胜华嘱咐田惠:“郭兰很小气,如果她知道花钱买保险肯定不会同意,所以这件事我们俩偷偷办,不要让她知道。”田惠说:“可是签保单的时候是需要投保人自己签字的。”程胜华说:“这好办,我告诉你她写字什么样,我们学她的字代她签就是。”田惠当即认同。
此后的2011年10月到2011年12月间,程胜华先后在中荷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德州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都邦保险公司为妻子郭兰投保了“中荷医储宝终身寿险(分红型)”、“中荷一生关爱两全保险”、“鑫盛附加鑫盛重疾”、“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等共计13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郭兰身故保险赔付金额共计达88万余元。因田惠谙熟保险业务,在她的帮忙下,郭兰的签名全部由程胜华和田惠代签,几份保险单均顺利签字过关。
未及杀妻妻已身亡,意外的“成全”岂能心安
保单生效后,只要郭兰发生意外身亡事故,程胜华就可以拿到将近90万元的保险赔付,他辛辛苦苦一年也赚不到90万。他小心翼翼地把十三份保险单锁进保险柜,他觉得就是90万巨款躺在那里,有时他甚至希望妻子快点死掉,这个邪恶的念头明明灭灭,让他寝食难安,他还是下决心想办法除掉妻子。然而,每当看到两个女儿回家后围着妈妈亲昵嬉戏,他又下不了手。妻子贤惠善良,两个女儿那么可爱,那么依恋妈妈,自己又怎么忍心让她们失去母爱?可是,如果离不了婚,田惠怎么办?她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90万元又怎么拿到手?程胜华纠结不已。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不久,一场突然降临的意外事故竟“成全”了他。
程胜华说,2011年12月18日晚9时左右,程胜华忙碌了一天后开着翻斗车回到家,妻子和两个女儿已躺下准备睡觉。见程胜华回来,郭兰赶紧起来,问他吃饭没有,听他说吃过了,就赶紧给他烧水泡茶,打洗脚水。这是郭兰多年养成的习惯。程胜华一边喝茶一边说:“车子回油管漏油,明天得送去修一修。”郭兰说:“明天不需要送货吗?”程胜华说:“有两家要沙子呢。那也得修车啊,不行就把明天的生意推掉了。”郭兰说:“那何必呢?咱们俩自己修一下算了,以前又不是没自己修过。”其实,此前夫妻俩曾多次处理过回油管漏油的问题,郭兰对此很熟悉,程胜华也不是没想到自己修,可是这天他回家太晚,很是疲惫,加上看到妻子已经换上睡衣准备睡觉,便说明天出去修。见妻子一边说着话一边已经套上工作服,戴上帽子,程胜华便同意了。
两人来到院子里修车。因雷沃翻斗车的发动机位于驾驶舱下,必须把驾驶舱抬起才能爬到下面去查看回油管。郭兰按照往常那样,让力气大的程胜华将驾驶舱抬起,个子瘦小的她则拿着手电筒和扳手钻到下面去修回油管。哈欠连天的程胜华漫不经心地双手托举着驾驶舱,不成想,驾驶舱竟突然滑落,一下砸中了郭兰。郭兰喊着:“不行不行!”就从车底往外爬。
事情来得太突然,程胜华用力再次抬起驾驶舱,见妻子自行爬了出来,他并未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只是以为车修不了了,还是得明天到修理厂去,便催妻子快回屋睡觉。可是,他发现妻子竟然一直躺在地上没有动弹。他弯腰捡起从妻子手中掉落的手电筒一照,不禁吓了一跳:郭兰满头是血,身下已被鲜血染红一片。他不知道到底伤在哪里,也不敢动,抱住妻子呼唤:“老婆!老婆!你这是怎么了?到底怎么了?”然而,郭兰眼睛直直地望着丈夫,已说不出话来。
程胜华急忙拨打120和110求救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接着又拨打妻弟郭伟的电话,让他赶紧过来。此时,异常的响动惊醒了正在屋里睡觉的两个女儿,孩子们见到血泊中的妈妈,吓得大哭起来。
120救护车赶到后迅速将郭兰送到德州市联合医院抢救,但经医生检查,郭兰已没有了生命迹象。经尸检,郭兰系被金属物击中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得知消息,郭兰父母和弟弟哭得肝肠寸断,两个女儿更是无法接受突然失去妈妈的残酷现实,哭作一团。
武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勘查。经现场勘验、调查走访、尸表检验,综合认定死者郭兰符合被砸伤致死,属于意外致死。几天后,程胜华安葬了妻子。看到两个女儿失去妈妈悲伤难抑,程胜华心里十分难过,把女儿送回了父母家,让爷爷奶奶照顾,他则以便宜价格卖掉了家里的房子,搬到了田惠住处。
对妻子的死,程胜华的心情十分复杂。有时他会动恻隐之心,觉得妻子很可怜,跟着自己没享什么福,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但转念,他又庆幸“老天帮了自己”,让他杀妻的想法如此顺利就得到了实现,自己又不是凶手,既不用担心被发现而受到法律惩罚,也不用承受良心的责难。这样想着,他觉得一切都释然了。他很快领取了88万元保险理赔款,并在一小区(华兴嘉园)购买了一套带装修的商品房,与田惠公开同居了。
判你没商量,心存恶念难逃法网
程胜华与别的女人同居的事很快就传到了郭家耳中。两位老人十分不解:女儿尸骨未寒,女婿就找到新欢同居了?老人不禁悲从中来,放声痛哭。父母的哀伤同样刺痛了郭伟,他又何尝不思念姐姐?他开始悄悄打听,很快就得知了田惠本人以及她与程胜华之间的一些情况。郭伟伤心欲绝:原来,姐夫早就跟田惠勾搭在一起了,可怜的姐姐到死都不知道丈夫背叛了她。
不久,郭伟在找相关部门咨询姐姐的遗产处理问题时,意外得知:郭兰生前购买了10多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她去世后没几天,保险公司赔付的80多万保险金就已经全部被其姐夫领取了。而这一切,姐夫竟然始终瞒着郭家人。再想到姐姐平时身体非常好,她为何要给自己购买这么多份意外伤害保险呢?郭伟突然有了一个令自己不寒而栗的判断:莫非姐姐是姐夫害死的?郭伟回家后立即把得到的消息和自己的分析判断讲给父母听,两位老人也觉得事有蹊跷,让郭伟按照记下来的郭兰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去查询,结果郭伟发现,所有保险合同上,被保险人郭兰的签名都不是姐姐的笔迹!
2012年3月12日上午,郭伟到武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姐姐郭兰是被姐夫害死的,并提供了自己怀疑的依据,请公安民警重新调查。
武城县公安局将程胜华传讯,但程胜华矢口否认妻子是被自己所害,坚称妻子确系意外事故致死。武城警方将此案向德州市公安局汇报后,市县两级公安民警展开外围调查,在走访了保险公司和田惠及汽修厂,以及重新调阅事发出警的现场勘查记录并对事故车辆重新勘查鉴定之后,办案民警查清了如下事实:
1.汽修厂老板孙某证实:程胜华的翻斗车只要坏了就在其处修,但油管有时在他厂里修,有时他们夫妻自己修。如果是油管坏了,就必须把驾驶舱支起来修。
2.山东四方华邦保险代理公司证实:2011年10月至12月,程胜华先后与其所代理的中荷人寿保险、恒安人寿保险、中国人保健康、民生人寿公司、幸福人寿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共计13份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均为郭兰,业务员都是田惠。
3.田惠证实:她与程胜华系情人关系,2011年,程胜华经常跟她说妻子郭兰身体不好,有严重的心脏病,想给妻子买几份保险,于是田惠向他推荐几个险种。程胜华随后为郭兰购买了数份保险,并说怕妻子怪他乱花钱,这事要背着妻子,请田惠帮他伪造郭兰笔迹签名。武城县公安局对这些保险合同进行检验鉴定后认定,合同书上郭兰的签名分别来自田惠和程胜华二人。
4.武城县公安局侦查证实:程胜华的福田雷沃翻斗车的驾驶室支撑架在驾驶室抬到行程的顶端,在支撑架没有卡住的情况下,驾驶室下落20-30厘米能够致成年人的颅骨着力点处骨折。
5.德州市公安局检验报告证实,在送检的郭兰肝脏组织、胃内容物和脑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安眠药成分。综合认定,死者郭兰符合被砸伤致死。
民警调查结果没有直接证据证实程胜华杀害妻子,但是他在妻子死亡之前十几天为妻子投保保额巨大的保险,且冒充妻子签名的行为实在无法解释,因此,武城县公安局认定程胜华有杀妻骗保嫌疑,于2012年5月5日,在德州市商贸开发区将其和田惠抓获。后经调查,田惠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
2013年7月,德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德州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检方提出的程胜华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无法证实。程胜华作为开车多年的司机,在修车过程中,明知驾驶舱下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而违反操作规程,致使驾驶舱落下将郭某头部砸伤致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程胜华为与保险代理人田惠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散布其妻郭兰有严重心脏病的假象,并在郭兰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投保巨额人寿和意外伤害保险,虽有骗取保险的嫌疑,在修车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现有证据只能确定被告人程胜华具有杀害郭兰的嫌疑,不能排除过失犯罪的合理怀疑,综合全案证据,不能得出被告人程胜华犯故意杀人罪的唯一结论。最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程胜华有期徒刑7年,赔偿郭兰父母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23万余元,郭兰父母提出上诉。2013年底,山东省高院二审重新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原判。
得到这个判决结果,程胜华说不出自己该喜还是该悲。他说,自己更多的是后悔。他感慨地对办案法官说:“人,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恶念。一旦心存恶念,即使老天成全你,法律最终也不会放过你。”(除程胜华,其他为化名)
编辑/张 哲
(来源《知音》下半月2014年第23期,独家版权,严禁转载,否则将追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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