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狂人日记吃人与莫言笔下)

《狂人日记》“吃人”与莫言笔下“吃人”的叙事对比

在主题上,《狂人日记》通过诸多“吃人”的本事讲述了一部四千年的“吃人”史;在叙事方法上,《狂人日记》采用了一种虚实结合的双线结构,既可以在有限的篇幅里将一部“吃人”的历史和盘托出,也可以使小说上升到象征的高度;在象征意蕴上,《狂人日记》涵盖了生物学、医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层面,对所谓“四千年文明史”展开了广泛而深刻的批判。

1.1

莫言式‘吃人’描述

狂人日记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狂人日记吃人与莫言笔下)(1)

写“吃人”的故事,至少有两种写法。第一种,我们姑且称之曰“莫言式”吧

。莫言的《红高粱》系列中的《狗道》一篇,就花很大的篇幅写“吃人”的故事,不过那是写“狗吃人”,这里且不说它。他另有一部长篇小说《酒国》,写的也是“吃人”。在莫言虚构的这个“酒国”里,父母养儿不为防老,只为养成“肉孩”卖给“烹饪学院”的“特购部”;而“特购部”高价收购“肉孩”之后,养得心宽体胖了,杀了用以烹制所谓“婴儿宴”。烹制婴儿的方法也跟烹制其他肉食一样,有“油炸”、“清蒸”、“白斩”等种种名目,而最受欢迎的做法则是“红烧”。“宰杀”婴儿也有专门方法,小说不吝用几千字来描述烹饪学院女教授在课堂上演示“宰杀”婴儿(所谓“人形小兽”)的整个过程。比如说“放血”,就很有讲究:要放得彻底,否则色泽会比较暗,腥味会比较重;要从脚底下刀,使之露出动脉血管,然后切断引流,云云。

小说写女教授一边嘴里在讲解技术要领,一边手里便闪出一柄柳叶刀,对着婴儿的脚底切进去,于是“一线宝石一样艳丽的红血,美丽异常地悬挂下来……”———请大家原谅我这里的转述太过于血腥,因为非如此不能领略莫言那种直接粗暴的叙事风格。

1.2

鲁迅式‘吃人’描述

狂人日记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狂人日记吃人与莫言笔下)(2)

第二种,就是鲁迅的写法,姑且简称为“鲁迅式”吧。鲁迅在《铸剑》里写狼吃人,虽然也写得细致入微,但只是寥寥几笔,点到为止,表现得极为克制:

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同样是写杀人,莫言在《红高粱》里写罗汉大爷被剥皮,写了好几页还不尽兴,又在《檀香刑》里写凌迟,写成几十万字的长篇;而鲁迅在《药》里写夏瑜被杀头,也只是几十个字而已,而且并不直写,而是从看客的反应来写,粗心的读者可能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1.3

‘吃人’叙述对比

狂人日记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狂人日记吃人与莫言笔下)(3)

《狂人日记》讲述了一部四千年的“吃人”史,但这只是小说的其中一条叙述线索;而小说还有另外一条叙事线索,就是狂人讲述自己被“吃”的故事。也就是说,小说采用了一种双线叙事结构,前一条叙事线索位于小说的后台,而后一条叙事线索位于小说的前台。在小说的前台,其实并没有发生任何“吃人”的事件,至少并没有任何人要“吃”狂人。一开始,狂人疑心赵家的狗要“吃”他,赵贵翁要“吃”他,一路上的人,包括一伙小孩子,似乎也要“吃”他,到后来,他甚至疑心自己的大哥也要“吃”他,总之,所有人都要合谋起来“吃”他。

莫言无论是写“杀人”还是写“吃人”,一定是浓墨重彩来写,非写得鲜血淋漓,腥味满纸,不能尽兴;而鲁迅呢,不仅惜墨如金,而且惜“血”如金,尽量不使纸上见一滴血痕,甚至根本不让“吃人”的事件在前台发生。

这两种写法,哪一种更好呢?老实说,就故事的可读性而言,鲁迅的小说远不如莫言。莫言的小说通常极具传奇性色彩,而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而鲁迅的小说呢,通常缺乏故事性,即便是《狂人日记》这样的以“吃人”为主题的小说,《药》这样的以“人血馒头”为主题的小说,也最大限度地剔除了其中本应有的传奇性因素,好像就是要使那些怀着猎奇心理的读者的“期待视野”落空。如果是一般性的读者倒也罢了,就连专业性的读者中也有人感到不满的,比如夏志清先生在谈到《狂人日记》时,就抱怨鲁迅“没有把狂人的幻想放在一个真实故事的框架中(本来没有人要吃他)”,“未能把他的观点戏剧化”。

1.4

结语

狂人日记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狂人日记吃人与莫言笔下)(4)

不过,鲁迅写的虽然只是狂人的幻想,但他却采用了严格的写实方法,将狂人的整个发病过程写得极为真切:“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小说的这个开头其实就暗示了狂人发病的开始,因为据说月光往往是精神类疾病发病的诱因,尽管这一点似乎并没有完全得到现代医学的证明,但至少西方医学界曾经有类似的看法,英文中的lunatic(疯子、狂人),就来自于拉丁文的lunaticus,意即“月亮引起的精神疾病”,英文moonstruck也有“精神错乱”之意;狂人发病之后,由一开始的疑心狗要“吃”他,到疑心包括大哥在内的所有人都要“吃”他,再到疑心他的妹子是被大哥和母亲“吃”掉的,直到将质疑的锋芒对准自身,疑心自己也是“吃”过人的,这整个过程是层层深入的,这说明狂人的病情是越来越重了,以至于在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他整个的意识就彻底崩溃了;而崩溃之后,是意识的重建与恢复,所以小序里交代他已痊愈,“赴某地候补矣”,完全变成了“正常人”。———这就是说,鲁迅写“吃人”,是采用虚实结合:狂人的幻想本身是“虚”,但他发病的过程是“实”;他所讲述的自己被“吃”的故事是“虚”,他所讲述的历史上的“吃人”故事是“实”。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鲁迅的《狂人日记》的确要比莫言的《酒国》高明,因为莫言用几十万字的篇幅,只写了一个“吃人”的故事;而鲁迅只用几千字,便写出了一部“吃人”的历史。鲁迅通过以“实”写“虚”,又以“虚”带“实”,使《狂人日记》上升到了象征的高度;而莫言尽管写得“实”,但他通过多重讲述的方式(不同的人讲述同一个故事),使“吃人”的故事变得虚幻起来,这也使《酒国》同样能够上升到象征的高度。

作者:杨文军

来源: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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