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物业管理费标准(海口市住建局就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0日消息(记者 易帆)9月30日,海口市住建局获悉发布《海口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海口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众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keyan1@haikou.gov.cn,或书面邮寄到该局物业管理科,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海口市物业管理费标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海口市物业管理费标准(海口市住建局就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向社会征求意见)

海口市物业管理费标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0日消息(记者 易帆)9月30日,海口市住建局获悉发布《海口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海口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众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keyan1@haikou.gov.cn,或书面邮寄到该局物业管理科。

《征求意见稿》共罗列了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维护;绿化养护等6大类共144条。

其中,在综合服务中,《征求意见稿》要求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管理符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规定,财务管理规范,账目清晰。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经营收益单独列账或设立单独账户,或者与业主委员会设立共管账户。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因物价变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制定拟调价方案,充分听取业主意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或由业主共同决定。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的,按双方约定收费及单独列账结算。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