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飞机票退票费新规定(免收退票手续费)

红星新闻记者11月11日从四川航空获悉,为配合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川航飞机票退票费新规定(免收退票手续费)(1)

图据川航官方微信

此次特殊处置的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2年11月11日(含)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含)至2022年12月10日(含)之间的成都双流/天府进出港(含经停)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11月10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据悉,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变更、退票手续:

(一)变更

1.首次变更至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2. 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2.已按上述变更规则“(一)1.”条款办理变更手续的,可在办理变更后7天内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红星新闻记者 邹悦

编辑 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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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飞机票退票费新规定(免收退票手续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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