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通俗理解(价值观和世界观的)

理想问题是哲学探索中经久不衰的命题,这一关注实际融合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最终形成了包含社会与自我关系的有机整体。冯契先生的理想观包含了个人理想、社会理想、道德理想和审美理想等,其中前两者构成了我们所要探究的人生理想。

冯先生从“智慧”学说的角度,赋予理想新的价值内涵,深入挖掘了人的本质力量,也由此为个体认识和实现理想提供了有力的指引。

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通俗理解(价值观和世界观的)(1)

一、理想应该如何被认识1.1理想的内涵

对于理想内涵的界定,学界在冯契学说确立之前业已形成普遍观点:理想是人们通过实践活动可以实现的奋斗目标;理想是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动力源泉;理想是“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但是这种普遍的理想内涵,仅仅是真理性的指导,是主体通过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通过实践将自在之物化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但是这一过程忽视了对于人道的考量,忽视了对于人格的追求,因此这种仅仅从知识层面对理想的解释,有其理论缺陷。

而在冯契先生看来,理想是关于“性与天道”的理论,既要通过实践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又要把握住人的本质,培养理想人格。实现理想的过程就从外在世界拓展到了内在世界,这一转化过程,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这一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就体现为对真、善、美和知、情、意的统一。冯先生也随即将对理想概念的界定,从知识层面跃升至智慧层面,从智慧的高度来建立其理想观,因此完善和发展了以往学说对于理想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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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理想的要素

在智慧说的学说体系之中,冯先生运用的“理想”一词是广义的,也就是涉及了人类精神的所有活动领域,而这一切都立足于人类的劳动,因此冯先生认为劳动就可以看作是这种理想形态的观念得到实现的活动。他从对建筑师观念所做的分析中,将理想的要素提炼归纳为三:其一,“理想总是反映现实的可能性,而不是虚假的可能性”,此即对于客观规律的承认,指明理想并非主观臆造,而是有现实土壤使其得以产生,在现实条件之下可能性才能转化为现实,才有树立理想和实现理想的可能;其二,“理想必须体现人的合乎人性的要求,特别是社会进步力量的要求”,此即确立理想是建立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之上的,他将那些不符合人性,反映社会落后和腐朽力量的事物排除在了理想之外;其三,“理想必须是人们用想象力构想出来的”,由此可见理想有诉诸感性的成分,由此形成感召力和驱动力,在想象力的刺激之下,人为可以达到的目标注入了内在动力,在精神上获得了力量,由此促进理想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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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如何形成理想观

在一般意义上,人生理想是以价值体系为依托的,人生理想的确立蕴含着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而价值体系则与天人关系、理欲关系及群己关系密不可分。因此冯契先生从群己关系的视角,将人生理想区分为社会理想和个人理想进行考察。冯契先生指出,“人总是根据对自身(社会和个人)的认识来提出人生理想,并力求在实践中把理想化为现实”,“人们总是将理论认识提供的可能性和人的需要结合起来,以形成理想”,这二者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它们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修正推动,最终才构成并塑造了个体的理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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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统一要素

理想是一个统一体,其中包含了各种要素,在冯契先生对理想的内涵界定之中,他构建了“真”、“善”、“美”三个维度,而理想的实现,理想人格的培养,是这三者的融合与统一。

冯契先生用“真”建构了理想的第一个特性,为我之物的“真”是真理性认识的现实,由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是主体的观念符合主体之外的客观世界,亦即主体的认识有其客观真理性。人在这一过程中呈现的是由局部至整体,由片面至全面,由现象到本质的逐步上升和完备的态势。而这一“真”的要素,也是在人格特征上的真实,要求人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其从德性伦理意义上说,也是指培养真诚、自由的个性。

“善”是构建理想的第二个特征。冯先生指出,他所确立的“善”,是指广义上的善,亦即“好”。人的目的是好的,就符合社会和自我发展的意义,作为好的理想目标的实现,才能够使自在之物化为为我之物。由于实践过程中掺有人的主观意志,因此在改变自然的过程中,要依据规律使其符合人类的利益与要求,这样才能具有善的价值。狭义上的善则指涉到人的价值伦理观念,涉及到人的道德行为。冯契在分析了墨家和儒家的义利观之后,视其二者所强调的都是片面的,应当予以修正,将“义”、“利”统一起来,将道德和义务相协调,以此来规范社会秩序,同时正确处理群己关系。

“美”是构建理想的第三个特征。美是指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劳动成了美的对象。冯契先生在此继承了马克思的自由劳动观点,不受外在条件的迫使,也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劳动本身就成为美的对象,成为欣赏的对象。人的德性在劳动及劳动产品之中对象化,人们从中能够获得直观自我本质的力量,因此也成为了一种审美。从主体意义上,作为自觉人格的“美”就是获得了审美活动的额自由,“在人化的自然中间直观人的本质力量”。在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之前,为我之物总是以感性形式先行呈现,主体首先获得的是一种主体感知。因此冯先生在此认识到感性活动的重要性,将感性体验放置到一个高度,认识到在培养和发展人的自由个性中,感性具有重要价值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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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形成过程

理想的形成是实践的,在实践中认识并形成理想,因此理想并非是灵光一闪,而是与现实的交互,是逐步确立的一个过程,从而有一定的曲折性。“在人的认识过程中,知与无知、真实与虚妄、科学与神话总是难解难分的”,理想就是在这样错综复杂条件下,逐步被实践克服。随着实践的发展,理想的内容变得更为具体,逐渐从概念变为现实,在不断的实践之中,被注入新的更有活力的内容,能更加深刻地反映本质,以获得更多的真理性认识。

“理想既作为理性认识的逻辑归宿,同时又作为实践活动的逻辑起点”,在这一过程中,理想回到了实践之中,并且有效地指导着实践,认识的第二重飞跃也得以形成。所以这一个转换是必不可少也是极其关键的,只有完成这第二重飞跃,才能将理想再作用于现实,从而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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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确立意义

理想对人生有重要意义。对理想意义的确认是消除迷茫、痛苦、不确定的重要过程,这一意义的涵盖不仅是冯契先生个人经验的总结,也是无数有同样困惑的人类的指向。

首先,理想确定了人的前进方向。人的目标的确立,指引着人生的道路,能够将个人行动与最终目的联系起来,从而获得源头性的力量。如若没有理想的指引,在人的生存过程中注定会迷失,以致于无法找寻存在的意义,因此理想能够消解虚无主义和悲观情绪。其次,理想激发人的内在力量。理想并非现实,但是在人生道路上必须有理想的指引,因为理想能够带来精神上的鼓舞,鼓励人们克服困难,战胜逆境从而达到光明的未来。

但是理想是一个宽泛的范围,对理想的细分和深入理解能够有更好的指引作用,冯先生在其理想观的确立过程中,也经历了这样逐步细化逐步修正的过程。这与其个人经验是密不可分的,但是正如他所说的,要保持心灵的自由思考,才是爱智者的本色,因此我们应当应该不断思考,不断改善,才能最终确立个人的理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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