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挂牌(三亚多部门联合重拳出击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30日消息(记者符彩云)规范不落实“门前三包”行为,整治老旧小区“十乱”问题、生活垃圾分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为深入推进“创文”工作和市容市貌整治行动,连日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创文”联合整治,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挂牌(三亚多部门联合重拳出击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1)

执法人员把电动自行车挪到划线区内。记者 符彩云 摄

“你们要落实好‘门前三包’的卫生工作,这些垃圾要马上清理。”“电动自行车要停放在车位内,这样乱停把人行道堵了!”7月28日下午,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出动天涯分局、第一支队、第二支队执法人员,联合天涯区政府、三亚市住建局、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整治天涯区群众街社区辖区的三亚酒家、佳信小区、农机职工住宅区、汽车工业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以及周边市容环境、“三小”“四小”行业。

电动自行车直接横放在餐厅门口,来往行人都需小心翼翼“穿梭”。群众街大道的两侧均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但由于高峰期满位或者市民贪图方便,不少人便随意将电动自行车违停在人行道上。执法人员坚持以教育宣传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场车辆驾驶人违停的电动自行车要求立即将车辆驶离现场,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处罚,提高其文明停放意识,当天整治群众街社区车辆违停行为10宗,处罚1宗,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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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下午,处罚电动自行车违停行为1宗,罚款50元。记者 符彩云 摄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后,依法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罚款50元。据了解,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执法人员整治乱张贴广告行为2宗;检查“三小”“四小”行业4家,发现存在“三防”设施不到位、人员未办理健康证、风幕机不开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

7月29日下午,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出动吉阳分局、第一支队、第二支队执法人员,联合吉阳区政府、三亚市住建局、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整治商品街社区麒麟巷气象局、工业局等9个老旧宿舍小区及周边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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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下午,执法人员整治乱张贴广告行为2宗。记者 符彩云 摄

电动自行车密密麻麻地挨着、门前垃圾散落、晾衣绳乱拴……小区“颜值”大打折扣。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一律通过专业清障车进行暂扣拖移处理,并依法进行处罚。当天下午,执法人员暂扣违停电动自行车12辆和共享单车3辆,整改乱晾晒衣物行为7宗;整改车辆违停行为2宗、“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问题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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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下午,执法人员暂扣违停电动自行车12辆和共享单车3辆。记者符彩云摄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多部门持续开展“创文”联合整治旨在贯彻落实三亚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目前是三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人人参与,希望每个市民都要养成文明行为与习惯。接下来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强化督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地毯式摸查巡查、整治整改,抓紧抓实抓细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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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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