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有故人心上过最新章节(耽许慕经年半生缘)
(01)
第一次见到许慕的时候的时候,是在大学的大礼堂上面,许慕被评选为了全校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站在领奖台上,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成长经历。
我对这些其实并不感冒,要不是好朋友硬是拉着我来参加这个颁奖,我倒还不如在宿舍睡觉。
好友还在一旁一直拉着我的手说“你快看,哎!梓楠,你看啊,我家许慕出来了,我就说他说最厉害的嘛!年纪轻轻就拿了全国的医学奖项。”
好朋友允时很少跟别人说起自己的恋爱,那也是第一次,这么激动地跟我说。
“梓楠,其实,我俩是那种关系!”
我面无表情,平静如水,保持着我一贯的风格“哦!那种关系?”
“......”
“你怎么连激动也不激动一下啊!或者,有什么抗拒的地方也行啊!或者,就没什么别的问问我?”
我不屑,问你干嘛,撒狗粮吗?我才不!
“哦!那你说吧!我听着!”最后,我还是问了,不是为了满足我那低俗的趣味,只是单纯为了让允时有个说话的地儿。
“他家是医学世家的,爸爸是老中医,妈妈是西医,他啊最后选专业的时候,不知道选什么,于是就选了个中西医结合,最后还不是,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
后来,我听着允时的唠叨,几乎都睡着了,找了个借口,上了个厕所,允时也不再唠叨了。
第二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呢?呵呵!那是五年后了,校友聚会,那一次,见到的他,跟五年前的他完全就是两个人,那时候,他是多么青春洋溢,在领奖台上,那种前所未有的自信,我至今还记得。
现在的他就像颓废了一样。
我拿着一杯酒,走过去,所有人一样,跟他说“干杯!”,他用眼睛的余光扫了我一眼,然后,碰了碰酒杯,把那半杯的红酒,灌了下去,一饮而尽。
我正要走的时候,他从身后叫住我“你......是,云时的朋友?”
“嗯!怎么?你认识我?”
“以前,听他提起过你?说你长相很出众,很漂亮!”
我大概是醉了,第一次听到一个男的用“漂亮”来形容我!“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俩,好像不熟吧!而且,我跟云时大学毕业就不联系了!我走了,你还有事儿吗?”
他低迷着双眼头发也有点乱,想了一会儿,他跟我说“你能多陪我一下吗?时云跟我分手了,我......找不到他!”
当我回过头的时候,绝对想象不到,我都看见了什么,他的眼泪,像蜡滴一样,流了下来!
我走过去,跟他坐了下来,“喂!你没事儿吧!”他靠着我的肩膀!把泪水都打在了我的肩膀上了。
那天,聚会之后,他跟我说“我送你回去吧!”那时候的我,明明还那么趾高气昂,允时说我“漂亮”,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把谁都不放在眼里。
“可我喜欢一个人,不需要你送!”
“那,算我求你,让我送送你,好不好!”
我的印象里的许慕,还是那时候的样子,听着这跟他极不相称的恳求,我都怀疑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的公寓离聚会的地方很近,走路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那半个小时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都是当年他跟允时在一起时候的一些趣事。
我也像当年听着允时跟我讲的那些东西一样,静静地听着他说给我听。
时隔五年,再次听来的时候,居然还依旧如初,新鲜感一点也没变。
我跟他说“你们,还真是......地久天长啊!连说话的语气都差不多。”
“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也经常提及到你!”他感叹地看了看天上的星星“那时候允时还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我是他最喜欢的人。”
“可是现在,他不是也跟我这个最好的朋友,和最喜欢的人分开了吗?”
那一段短短的路,我们不知道走了有多长,到了我家门口的时候,他跟我说:“谢谢你,和我聊了这么多,这是你家地址,我记住了!”
许慕,就这样和我认识了。
(02)
“许慕啊,我认识,跟我是同一个科室的,他已经半年没有来上班了,估计死在什么地方了吧!哎!”
我居然会主动打听关于这个人的情况,上次他跟我说,他是某医院的主治医师,才找到一个在那里工作的一个朋友问到的。
“那你能告诉我他家的地址吗?我跟他认识,我想去看看他!”
朋友在电话的那头,翻了好久,又问了几个同事,才得知他家的地址,某街区XXX,一个城市分别一南一北,怪不得,这么多年,见也没见过几回。
“哦!谢谢你啊!以后有机会请你吃饭!”
朋友跟我说“你真的......要到他们家去?”
“嗯!怎么啦?”
“哎!他啊!是个神经病,在医院里跟病人大吵了一架,还跟人家属打了起来。医院这才让他回家休息的,说起来,以前也挺正常的,不知道为什么半年前,就变了个样!”
我脸色忽然变得有些不悦,也许是觉得听到别人说他的不好总会有些落差吧!“嗯!我知道了,我去看看他,好歹以前也算是认识!”
那天,正好是星期六,我就一个人去他们家了,做了一些玉米粥,装在了保温瓶里,坐了很久的出租出,才来到他们小区的外面。
保安,把我拦下了,我很后悔上次没有要到他的电话号码,第一次来他这里,我竟有点紧张,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场,也不知道怎么让他走出困境。
我在那里等了也没久,天气骤变,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我赶紧到大门的保安亭那里躲着,“我说,小伙子,你要是真等人的话,我给你联系联系,好不好,别在这人等了,再等下去,怕是等到明天也不会见到你要见的人的!”
"不用了,大爷我等一会儿吧,等不来,我一会儿就走!"我不愿意,让他觉得,我就是那种天天上别人家门盼看他一眼的人,那样,掉份儿。
“我说,小伙子,你是不是在等你女朋友啊,怎么......惹她生气了?一个人来见她,大爷我啊,看了几十年的大门儿,刚刚看到你那彷徨不定的样子,肯定是还没有向人家表白吧!”
大爷喝了一口茶,暴雨过后的夏天,更是闷热,大爷把风扇开了大些,跟我说“要是喜欢人家,你就赶快去追,别等到以后后悔了,就再也追不着了!”
看了看我手里的保温瓶,又说道“你这东西,是专门熬给女朋友的吧!”
或许大爷还不知道,我在等的那个人,是个男的,而且,真正认识,也不过几天。
雨已经停了,我等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临走的时候,我跟大爷说“大爷,你帮我联系一下吧!那个叫许慕的业主,你跟他说,今天,有个朋友来找过他,你就说,等了他一会儿,什么也别多说,知道吗?”
又是一个周末,我竟然有试着来他们附近他,这一次,我在他们家附近的咖啡馆里看到他的,我正好也在那个咖啡馆里坐着,从那个咖啡馆的橱窗就可以看到对面小区的门口。
那时候,他正带着一只狗从小区里出来,我走上了,跟他就这样的“凑巧”遇上了。
“你又到这附近看望朋友?”
“嗯!门口大爷跟你说的?”
他抱起小狗,摸了摸他的头,“对啊,你还想谁跟我说的?”......“那大爷还真是有意思,一直拉着我问,我俩什么关系!”
“那你怎么跟他说的?”
“我就跟他说啊!我俩,就是朋友!很多年前认识的朋友!”
我们俩,走了很远的路,我差点连我这一次来干嘛的我几乎都忘了,后来一个大圈子之后,有差不多回到他们家小区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是想问问他到底怎么了。
可是最后,我还是没敢问出口,这是他的私事儿。
“你什么回到医院里工作?”
“过一阵子吧!等我忘掉一些东西的时候。”
快到他们小区门口的时候,我跟他道别了,一来,免得看见门口大爷犯尴尬!二来,我是真的要走了,公司调任我到北京总部去,离这里十万八千里,我跟许慕的道别,竟然是一只狗陪着!
他跟我说“一路平安,以后到北京旅游的时候,回来看我!”
我“呵呵。”
(03)
我到北京的那个夜晚,收到的第一条祝福的短信不是我以前同事发来的,而是许慕!
那时候我还在收拾着我的新家,手机震动了一下,然后就停了,我拿起手机,倒了一杯红酒,坐在阳台上看着背景的夜景,觉得没有个地方都这么美,又觉得每一个地方都这么冷清。
“祝你,前程似锦,一切安好!”
我拿着酒杯荡了荡上面的酒,喃喃自语地说道“许慕啊,许慕,为什么你总是无处不在啊!”
当几个月后我接到那个医院的朋友的电话,他跟我说,许慕又回到医院工作了,回来的时候就想变了一个人似的,精神比以前好多了。
我不可思议地回答,“是吗?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回转变得这么明显!”
朋友说也不知道,谁知道呢!就像当初他跟我说,到北京来旅游的时候顺便看我一下,我那时候,以为他只是开个玩笑,结果,谁知道呢!他真的来了,而且还在我家小区的门外等了我很久。
我是在我家阳台上看见他的,我去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他还跟我说,我就来了一会儿,没等多久,“我说,许医生啊,你真的没等多久吗?”
“真的,等你,等多久都不是问题!”
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是在那个小区门口,还是在他送我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这样子向我敞开心扉,或许,这也只是第一次。
“梓楠,你有喜欢过人吗?喜欢到,天天相见着他!”
“你算吗?”
“呵呵!”我俩都笑了,啼笑皆非,无稽之谈,就开个玩笑,我在他眼里,一直是个直男,以前或许允时跟他说过吧,我不喜欢男的,也不喜欢女的,就只喜欢一个人,他认真地看着我“我是说真的!”
“我也是认真的!!!骗你的!......哈哈哈哈哈!”
我俩走在北京的街道上,说实话,这里除了空气混浊一点,跟我们那个城市没什么两样!
他跟我说“还是谢谢你!没有你,我可能一辈子都把自己锁在了公寓里面,你知道吗,我见到你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开心,就像见到了允时一样!”
我没有说话,只当一个聆听着,他又说“我最近又恋爱了!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站在一旁,心底却不由得抽了一下,“那人该不会是我吧!呵!”
“你真是,什么时候都能开玩笑!”
在他眼里,我的话,什么时候都是真的,除了这句,因为我是允时的朋友,他还是喜欢着允时的吧,如果喜欢什么自己喜欢的人的朋友,这又该是多尴尬的事情。
“你真的喜欢那个人吗?”
“我也不知道!”
这一次,他说来北京办点事儿,刚好就过来我家这边看一下我,他离开北京的那天,他到我家,我给他熬了一碗玉米粥,算是当初没有完成的一件事情。
如今,他也从分手的悲痛中走了出来,这不就是我当初想要的吗!可是,当他离开北京的那天,不知不觉,我一个人坐在空落落的屋子里,还是觉得闷得慌。
圣诞节那天,我翻了翻他的空间,里面是一张我的照片,是我在厨房里熬玉米粥时候的样子,可能是他偷偷拍的,照片的视角刚好把我的半张脸给露了出来。
照片留了一句话,上面说:“许医生最好的朋友,谢谢你的开导,不然,我也不会重新振作,不会遇见‘他’”那个他显得格外明显。
下面有一条留言“你要气死我啊,到处勾搭大帅哥!”
许慕的回复是“媳妇儿,你也知道你丑啊!那以后就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咯!”
那人反骂道“呸!告诉我他家地址,我去勾搭他,你滚一边儿去,他不是也比你帅吗?”
“嘻嘻!媳妇儿,你别生气!”
......
我一直看着,那条日志,咬了一口圣诞节的苹果,酸的。
几分钟之后,许慕又发了一条日志,“与媳妇儿在河边散步,记录我们走过的每一步!”
下面还留了一张照片,上面那人,跟我印象中的允时很像,可是,不一样。
(04)
“喂!许慕,我回到A城了,你有空出来接一下我吧!”
到北京工作的第一年年末,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A城,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就连读大学都是在这里读的,以前我总觉得,会在这里过一辈子,可是,第一次从许慕家里回来的时候。
我就同意了公司,把我调任到北京的总部去工作,因为,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爱生了许慕,忽然而来的彷徨,让我选择了逃避。
可是真正去到那里之后,心里的绞痛却显得更加的猛烈,那一次,许慕在我公寓外面等我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开心,可是......一下子,稍纵即逝。
电话里说,很快就会到,让我在机场等许久,可是最终还是等不来许慕,大概在傍晚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在机场那里等了一个下午,喝了几杯奶茶,上了几趟厕所,还有手里的那种被捏的邹巴巴的机票。
多少次,我想要打电话过去问他,你到底来不来,不来我就回去了。可是,我不愿意,太掉份儿。
若是以前的我,我早该回去了,可是我又在期待什么,等我近乎绝望的时候,手里的电话才响了过来“喂!梓楠,那个,我刚想起来......哎!对不起啊!瞧我这脑袋......”
电话里头不断在道歉,具体说什么,差不多模糊了,他媳妇儿,发了高烧,在医院里打着吊针,这一下之下来,就忘了......
我跟他说“嗯!你以为,我真的在那傻等着等你这么久啊!我早回去了!”
“哦!是吗!哎!害我还担心你一个人等着呢!不过啊,这才像梓楠你的性格,从来都不等人!当初说去北京,也不让我到机场去送一下你,现在回来了,我又没机会去接你,身为你的朋友,我好愧疚!!”
我大概还能装出个无所谓来吧!“你知道愧疚就行,你好歹也是个有了媳妇儿的人,新年的时候,给我封几个红包就行!”
“哦!对了,梓楠啊,新年的时候,你到我家,给我做玉米粥怎么样?”
我以为就我们两个人,后来,我去了才发现,这是他们科室的同事聚会,满屋子都是拿手术刀的人,就我一个工商管理系的在这里凑热闹,里面有我以前的高中同学,就是那个在他们科室的那个。
同学告诉我,许慕的新男朋友叫李可书,也是医学系的,不过是护理学院的,从以前开始就一直喜欢着他的这个学长,后来进到医院工作之后,听说学长在家里,精神状态不好,就每天到他的家里做饭,直到他回到医院。
“哎!就是你离开A城那天之后的事情!”
“是吗?老同学,你可别骗我!”
我俩在沙发上聊着天,嗑着瓜子,这个屋子的两位主人在厨房里忙活。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许慕喜欢你们班上的一个人,是吗?该不会是你吧!”
我顿时被他这么一出语出惊人给吓着了,刚好那时候,李可书端着一盘橘子出来,深怀敌意地看了我一眼,但很快隐藏了下去,他本人,比照片,更好看,五官很整齐。
我连忙解释道“怎么会,我要是......我要是的话,那时候我还会找你要地址吗!”
“哦!!!对对对!我想起来了!”
等李可书走了之后,我同学又说“我记得那时候,他跟我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工商管理系的弹钢琴的男生,我第一反应就是你,不是吗?”
“我是会弹钢琴,可是整个工商管理系,又不只是我一个人会,兴许,别人也会呢!”
同学指了指在客厅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架柜式钢琴,他说“你看,那一台钢琴就是用它三个月工资买的,那还是刚实习的时候,哎!为了买一台钢琴,他每天吃饭的时候,就点两样最便宜的菜!”
那架钢琴显然已经很久都没有动过了,上面布满了灰尘,还放着一本琴谱,显得格外冷清,那应该是允时走了之后,就在再也没碰过了吧!
晚饭后,我问了问许慕,说我可不可以献献丑,演奏一曲,他显得有些犹豫,但是大伙正乐呵着,他也就没有再拒绝什么。
当音乐响起,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沉浸在钢琴的跳动之中,静静地听着,这一首,是我当年最爱的贝多芬《致爱丽丝》
(05)
新年的夜里,下着雪,雪落在肩膀上,我撑起了一把伞,就这样离开了许慕的家,当所有人都走了的时候,我还彷徨在他们小区附近的街道外面。
许慕冲了出来,喊了我一声“梓楠!”
“梓楠,你先等等!我有话跟你说!”
我知道他想问什么,他问当年,那个在音乐厅里弹钢琴的人是不是我?我说“是啊,这么巧,那天你也在啊,我怎么没有看见你?”
他点点头,眼里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回溯,时光深处,不知隐藏着什么,我跟他道别,他为一人站在那儿,雪地里,“我走了,你也回去吧,别让你媳妇儿等了!”
“对了,今天忘了让你做一碗玉米粥了,等过了年,有时间,我去你家,怎么样?”
“嗯!有机会吧!”
那天的音乐厅,就只有我和允时两个人,允时喜欢不喜欢这种听了就困的古典音乐,他能留下来,完全就是为了打发时间,当我停止手中的篇章的时候,他又不知道去哪儿玩了。
之后,允时找到我,跟我说“梓楠,梓楠,教我一首曲子吧,不用别的,一首就行!就是那首《致爱丽丝》”那一次,我是第一次从允时的口中得知许慕这个名字,他说,他要弹奏给一个人听,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个人,对于允时来说,很重要!
允时说,那首《致爱丽丝》就是当年许慕爸爸妈妈定情曲,他的爸妈当年就是在这个校园里,打破了中医和西医隔阂的两个人,相恋了很长时间,最后还结婚了,谁知道,就像永远磨合不了的两个医学体系那样。
岁月的折磨终究还是比过了当年的《致爱丽丝》。
离开A城的那日,我是悄悄地离开的,谁也没有通知,当我走到机场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拿起手机,给许慕发了一条短信。
“我要回北京了,我们有缘再见吧!”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清楚,上了飞机,我就将手机关了。
等到了北京之后的第二天,凌晨,我才接到他的电话,他跟我说“你现在还在A城吗?没走是吧!你再等等,等我照看完了可书,我就去送送你!”
这时候我才知道,我离开的那天,李可书有病了,病的很严重,将他送到医院的时候,许慕的手机几乎都没电了,等开机之后,立马就给我打了电话,那时候,我还坐着计程车回我的公寓呢!
他听到我已经回了北京的消息,咽了咽喉咙,那声音,我听得到。
然后,我就关上了手机,“啪”的一声,我耳朵像聋了一样,听不到任何声响,望着立交桥的方向,那里,还是车水马龙,更远的地方,放着烟花,美极了!
我翻开手机的相册,再翻看了他那张偷拍我的照片,那碗玉米粥啊,与他分享一次,都是如此漫长。
来年春天,四五月份的时候,我买了一盆水仙花放在了阳台的上面,水仙花下面,我又看到了,许慕的身影!
他这一次来北京,显得憔悴了些,没有从前那么神采奕奕,许慕说“到北京有事儿,顺路就过来看看你!”
大概像老朋友那样吧,有许多东西,不言而喻,看到每次他在外面等我的时候,总会有过那么一刻,高兴,欣慰,还有期待,但是,又忽然消失
他问我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有女朋友了没?
我说,还没有,等有了再说吧!他这一次在我家停留的时间不长,最后的最后,他跟我说“我还想吃一碗玉米粥。”
“许慕啊!我......可能要到美国那边的公司去开拓业务了,一两年吧!一两年内也许不会回来!”
“新年也不回来吗?”
“嗯!”
“那......一路平安。到时候,到时候也许,我去美国旅游呢!”说着,他傻傻地笑了一下!
他离开的时候是四月,我离开的时候是五月。
这一个月里,他每天都给我说些美国那边的医疗习惯,说,别到那边受伤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06)
美国那边的秋天来得早,我住的那个地方,一阵风吹过,几乎一夜之间,树叶就黄了!
“梓楠,你最近还好吗,怎么不给我打电话,你知道吗,我竟然,有点怀念你的玉米粥了!等你回复,许慕。”
许慕第一次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是我在下了飞机之后不久,那时候还是美国的夜晚,踏上别国的大陆多多少少内心会有点惆怅,收到他的短信的时候,心里多少有点安慰。
之后,每个星期日他都会在下午的时候给我打电话,他以为那时候我们都放假了,其实那时候正是我一周中业务最忙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只好偷偷地借着上厕所的时间,跟他聊天南地北,生活琐事,每次聊的时间,不过五分钟,但总有说不完的话。
后来,我听我同学说,那一次,李可书生病之后就和许慕分手了,分手的理由也很简单,李可书说,许慕根本就他当成了允时,李可书在许慕的书房里翻出了以前他们在一起时候的照片。
照片拍的是允时大学时候参加学校音乐比赛时候的,那些照片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但应该都是许慕在台下偷偷拍下来的,记录了他们的美好时光。
在家里藏着以前男朋友的照片,这让谁看见了,都会瞎想,可是如果许慕稍加挽留的话,也许李可书还会选择呆在他的身边,可是许慕没有。
李可书一气之下,讲那几张照片撕成了几半......
电话中,许慕没有透露半点关于他分手的消息,只是,他跟我说,本年后会来美国一趟,来这边做医疗考察,半年,是多久呢......我也不知道。
又是一个圣诞节的夜晚,我记得那时候,我还跟他在电话中一起祝福“圣诞快乐!”然后门外面教堂的钟声就响了起来!
这是时候,我住的房子的门忽然响了几声,我以为是附近过来要糖小孩子 ,结果开门时候出现在他眼帘的却是许慕!
那一刻,我不知道有多开心!
在北京的时候他说,他回来美国看我,就真的来了,他从来都是说到做到的人,那天,我开着我在美国买的小汽车,带着他去附近的城市,享受美国的夜景,还有说着我在美国的见闻。
许多奇闻异事,他都听得津津有味,这是我们过得第一个圣诞节,而且还是在别的国度。
在经过教堂的时候,他跟我说,“你知道吗?梓楠,大学的时候,我就曾经幻想过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走进教堂,一起交换戒指,还有热情相拥!”说到这儿,他眼里泛着幸福的滋味。
他或许不知,来到美国之后,我也曾多少次,他踏进这个教堂,一个人。
多少年前,他还是少年人的时候,就曾幻想过自己的未来,可是当未来真的来临的时候,却显得那么无奈。
“梓楠!你知道,允时来了美国了吗?是我欠了他的。”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还想着牵着他的手,一起到圣诞树下许愿呢,却活生生地被这一句话,给缩了回去,允时也来美国了,所以许慕才跟着来美国找他,我还天真地以为,他会真的是来看望我的。
仿佛时间回到了原点,回到了当初他们相遇的那个时候,只不过,这一次,彻底颓废掉的人是我而已。
圣诞节之后,许慕就已经回国了,他登机的那天,我说我病的很严重,就不来送他了,他能平安回国,我就已经很开心了,他问我要不要他呆在美国一段时间,照顾我,毕竟他是医生,我说,不用了,最后一句,我祝福他“一路平安。”
有关他的一切,都会刺痛着我!
原来以为,我只要等上一两年,等他忘了允时,他就会想起我,可是,我发现,他根本忘不了,很快,我的预感得到了验证。
新年的那天,我同学跟我说到,允时回来了,回到他身边了,允时回到他身边的那天,他刚好给我发了条短信“谢谢你!梓楠!新年快乐”
(07)
到了美国第二年的时候,年中,我放了个小长假,准备回国,这一次,我提前两三天就给许慕打电话,认认真真地问他,“你最近到底有没有时间,没有时间的话,就不用来接我了!”
他说“必须的啊,我们也算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难道这点空也抽不出来吗?”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明明从前到现在,总共才见过几次面,吃过几顿饭而已。
“那......真的咯,你这次可别再有什么事情耽搁了!”
“嗯!一定!”
我回到A城那天,天气还很热,他满头大汗地在机场外面等我,“来!东西,我帮你拿着,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
我看着他,样子显然比上次离开美国的时候疲惫了许多,眼窝深深地陷了进去,脸颊瘦了一圈,见到我的时候,精神恍惚一震,又低迷了下去,这半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啊!许慕,难道还是为了允时吗?
我们在机场附近的一家中餐厅停留了下来,这家中餐厅是A城最有名的,当年我离开的时候,本以为就只是一个小小的餐馆,名不经传,现在......我以他乡之客的身份来到这里,竟觉得如此别致!
原来,这几年,我已经不属于这个地方,这座城市了。
“服务员!来一碗玉米粥吧!”
许慕问我“你点玉米粥干嘛?”
“你不是喜欢吃玉米粥吗?”
他笑了笑“我只喜欢吃你的玉米粥!这店里的,还是黄焖鱼好吃,你在美国吃光了牛排,肯定没有尝过这里的黄焖鱼吧!今天就让你尝尝!”
“额!对了,我有些东西给你!”他从皮包里拿出了一个文件袋,密封着,“你现在先别拆开,等你......等你以后想起我了,想要看了,你再拆开了看一下吧!”
他又看了看我“你什么时候回国定居啊!”
我喝了口茶,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跟他说“不一定,等美国那边的业务稳定了我或许就会回来,也许,以后也有可能在美国定居了!”
“这样啊!”
他看着我,无语凝烟。
“允时病了,治不好,晚期......那次,他跟我分手的时候,明明跟我说,他喜欢你,原来这只是个借口!你知道吗,梓楠,他回来的时候,他跟我说,始终还是忘不了我,想跟我一起,走到最后。”
许慕卑微地倾诉着他们两人之间的煎熬,就像从前那样,艰难地留下蜡滴一样的眼泪,“他这算什么,有什么事情不能跟我说的!”
我问他“许慕啊!你会......跟他走到最后的吧!”
许慕啊,我还能等你吗?
这一等,便是登上了他十年,十年后我同学告诉我,许慕因为心力交瘁,做完一场大手术之后,便倒在了手术室的外面,一睡不起。
那一次回国的第二天,我就匆匆忙忙地赶回了美国,因为美国的客户那边出了很严重的退单,不得不让我回去处理,我离开的三个月后,就受到了允时的死讯!
从那以后,无论是从许慕口中知道的,还是从旁人口中听到最多的,大概都是“许慕疯了。”他夜以继日地工作,把自己逼成了工作狂,没日没夜,想让自己快点忘掉允时。
可是,始终忘不了。
又过了许多年,我在美国的小镇上,颐养天年,拆开了当年他给我的那个文件。
里面是一张又一张粘好的的照片。
照片的主角是允时,可是拍照的人,视角抓拍的很巧妙,每一张照片几乎都有另一个人,虽然不怎么起眼,但看得出拍照者的用意,他或许也喜欢那个站在主角旁边的配角。
其中,有一张保存地最完整。
大二那年,允时花了一年的功夫,终于跟我学会了那首《致爱丽丝》,我是第一个能完整地听着他能够弹出来的,第二天,他就拿着这个来之不易的作品参加学校的钢琴比赛。
那时候,他还问我“梓楠,你要不要也参加啊?”
我鄙视地看着他,“我要是参加了,你还有机会?”他猛然惊醒“哦!对啊!梓楠,你不就是我的老师吗?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哎!我要是没有许慕,我真想一辈子陪在梓楠身边呢!”
那一场,允时夺了冠,弹奏完的时候,台下有两个人特别关注着他,而他始终只注视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这一刻,巧妙地被另一个关注着他的人,抓拍了下来,那是一个男孩,看着另一个男孩的快照。
从此,便定格了我们三个人的关系。
文件袋中还有一条小纸条,上面写着“从前,我以为我只喜欢那个真正会弹《致爱丽丝》的人,后来,当有一个冒失鬼闯进了我的生活,我的心,竟全然属于他的了,当那个冒失鬼离开我的生活的时候,我失去了一切,可又得到了什么东西......
对不起,梓楠,我这辈子,欠的最多的人,还是你!”
(完)
文/耽美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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