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典妻制度(在古代夫为妻纲)

父子和兄弟关系,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无法自我生产,但村落的延续、演变以及村落的构成稳定,则需要男女关系。也只有通过男女关系才可能不断创造农村组织构成的“经纬线”(经:父子关系、纬:兄弟关系)

书上说,从生物学上看,男性天性趋于多伴侣和多元性感。因此夫妻之外,无论男女都可能有红颜或者蓝颜,这种自然倾向也意味着,即便是夫妻也可能成为陌路人。“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就可能真的是并非“人世界最浪漫的事”,况且,“浪漫”的含义之一就是不现实,且容易掉链子。

古代人的典妻制度(在古代夫为妻纲)(1)

传统“三纲五常”之二“夫为妻纲”

在村落中父子关系相比男女关系可要稳定多了。由此,古代先人为了应对这一复杂问题,就创建了“男女有别”。这一原则首先是稳定婚姻家庭关系。

在农耕时代,“男女有别”的践行重点是防范乱伦风险。首先是生物性的考量,其次是组织层面。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会扰乱镶嵌在农耕村落的关系网络。

记得有一段子,说的是一对情侣分手了,男的找了一个单亲富二代女,结果这名女性为报复那名男性,找上了富二女她爹好上了。当然这个段子算是比较简单的了。因此,在农耕社会一旦发生乱伦,受害人不仅限于当事人,往往会牵连更多组织内部的其他人,甚至破坏父子兄弟这种纵横关系的组织秩序,最后成为全村的问题。

农耕时期,妻子基本都是随丈夫居住,其实现代社会也是这样,少有反过来“入赘”的。其实原因之一就是相对于男性,女性更容易被陌生社会群体接纳,也更容易适应陌生环境。最简单直接且很野蛮的证据是,在部落冲突中,胜利方会屠杀失败方所有成年男性,却接待失败方全部年轻女性。

从夫居相对从妻居的优势来说,对村落因为外人进入,冲击、改变原有社区组织架构的可能性更小。原因是,如果按照从妻居加入村落的男性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下,同村的男子定会出现竞争,也不太可能按照妻子在村落中的血缘地位来界定丈夫在该村落中的位置,尤其还得考虑,男性的天性“花心”。因此从广义上,从妻居的男性更容易引发社会组织层的乱伦,更有可能摧毁一夫一妻制,导致强壮男性一夫多妻。其实,偶尔在网易新闻上就看到类似的新闻事件。

相比之下,从父居有有非常明显的优势。首先,可以减少家庭内财产分割和继承纷争,若女性婚后还继续生活在出生村落,就必然涉及到土地、房屋等家庭财产,客观上减少其兄弟可继承财产,也就容易引发家庭利益纷争。

其次,如果女性因为本村比较有钱而不愿意从夫居,那么导致的后果是本村人口急剧增加,而其他人口会相对减少,人口减少弱化了一些村落的竞争优势,势必导致敌视状态发生,不利益村落团结与稳定。

最后,从夫居可以延续和保持单姓村落,按照从父姓原则在从妻居就会导致多姓,多姓村落就无法用血缘家庭规范组织和治理村落,一致的行动力就会衰退。

古代人的典妻制度(在古代夫为妻纲)(2)

夫妻和睦是构建社会稳定的基础因素

历史中国,以儒家为代表,强调了昨天提到的父子、兄弟关系的神圣或至上。父慈子孝和长幼有序构成了农耕村落的基本组织架构。作为外嫁来的女性其在村落的位置取决以其婚姻关系的确定。所以儒家强调“夫为妻纲”,寓意妻子全面、无条件继承其丈夫的一起社会关系,并以该关系网络界定了婚后女性与村落其他男性及其家人的关系,并安分守己,自觉遵守相应义务。

话又说回来,总会有一些不伦之恋的情况发生,那该怎么办?其实在现代影视中也许能找到答案。那就是“私奔”,成自我流放状态。因为如果不离开,就会如上述所叙,全方位影响村落政治组织架构的秩序,但如果离开了就不存在了。不过,不管在过去还是在现代,私奔总带有一点美谈的感觉。在抛开村落的政治秩序这因素来看,应该就是真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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