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纹身的出租车司机(有纹身不能跑出租车)
在兰州这位的哥留言之前,
我实在想不出纹身的人
和出租车从业者还有什么联系。
但事情确确实实就是发生了,
根据人民网网友留言,
他因为有纹身而不能正常跑出租。
这位网友反应的是在兰州跑出租
因为有纹身而遇到了麻烦,
言辞恳切,字里行间这位的哥展现的是
一位渴望工作的正面形象。
并且还在留言里提到:
“我们在办理上岗证的时候
都是出具了无犯罪证明的,
可以证明我们都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
不是因为有纹身而变成了作奸犯科的坏人
而且洗纹身也确实需要时间,
有的还不那么好洗。”
当然,官方的回复倒也还算委婉,
也并没有一棒子打死
只是让他需要做一些处理。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回复这位网友:
“出租车作为公共服务窗口行业,
驾驶员大面积纹身可能导致女性、
小孩等乘客心理不适,
不宜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工作。
因此,根据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自律的相关要求,
出租汽车驾驶员双臂、
颈部等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大面积纹身。”
对于已有纹身的驾驶员,
可以通过清洗纹身尽量去除。
暂时无法完全清除的,
应在提供营运服务的过程中采取一些遮盖措施,
不得大面积裸露,
以树立我市出租行业驾驶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这条规定遭到了大批人的反对,
对号入座的人数远远超出预料:
“有纹身就是古惑仔吗?”
“可以要求在有小孩的时候进行遮挡
,但是清除就太过分了。”
“这个真的管得太宽了吧?”
“纹身和文明没有关系,不要道德绑架。”
“没有这个必要,
司机可以根据乘客高矮胖瘦美丑等要求加钱吗?”
也有出粗车司机认为
@龙哥就是叼:”大面积“纹身”可能“导致女性小孩等乘客心理不适,那么小面积的是不是不应该限制呢?这个可能是多大可能呢?我纹一个喜羊羊在身上也会吓到小孩吗?
@一生平安:如果纹身了”可能引起妇女儿童不适“,是不是可以规定不让他去公共图书馆?是不是可以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是可以不让坐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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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的哥表示,这条规定出台之后,
还是有很多驾驶员积极配合,
他们能清洗的就去清洗了。
本来开出租车也是一个服务行业,
每天接触不同的乘客,
也需要向他们展现良好的形象和仪容仪表,
所以对于这条规定自己也能理解,
只是不希望让人因此打上坏人的标签。
有出租车司机认为,这涉嫌就业歧视,
并称“有文身的不一定是流氓,
也有可能是岳飞”。也有司机质疑,
清除文身时间长、花费高,甚至高达上万元。
甚至有网友认为,
此举是公权力对个人自由的侵犯。
其实在兵妹看来
对于这一规定,部分出租车司机
有自己的想法也属正常,
谁都想生活细节能够完全自主。
但是客观来说,这样的做法与歧视无关,
只是一种服务行业的规范性要求。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回应说得很清楚,
出租车是公共服务窗口行业
驾驶员大面积文身可能导致女性
小孩等乘客心理不适,
不宜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工作。
况且,人家并未“一刀切”禁止,
而是规定“双臂、颈部等身体裸露部分
不得有大面积文身”,
且做了妥协性要求——“暂时无法完全清除的
应在提供营运服务的过程中采取一些遮盖措施
不得大面积裸露,
以树立出租行业驾驶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要么清除,要么遮住,
不一定非得花费上万,
只要别让乘客不适即可。
说实话,这种规定并非不近人情。
对于兰州部分有文身的出租车司机
我只想说,你的纹身没有错
自己身上纹不纹身,纹哪种文身,
也是看个人喜好,
且说明不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
但职业规范有界限。
要求出租车司机不得有文身,
不是单凭文身就给一个人定性是不是坏人,
只是对从业者设置一个起码的形象门槛,
如果岳飞转行去开出租,
且整天光着膀子展示母亲赐予的八字文身,
我觉得他也算不得一个好的哥,
至少不是一个以乘客为中心的好的哥。
错就错在你有了纹身的自由,
还想同时拥有开出租的权利。
应对之策也很简单,要么不开出租,
要么把文身清除或者遮住。
所以兵妹还是常说那句话
纹身,千万不要着急!千万不要!
等自己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之后再考虑!
如果你是自由职业,
那真的....千万人要羡慕了!
反正没有人管你,
想怎么纹就怎么纹~
如果你是纹身热爱者,
尽量在身上可以遮住的地方纹身,
不要一口气吃成胖子,
上来就纹花臂和满背,
这种纹身的价格高不说还没有后悔的余地,
如果贪便宜几千块钱就做了
后悔的地方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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